姐妹交换丈夫(常德两姐妹交换丈夫的精彩闹剧)

两姐妹交换了身份。

陆续领结婚证。

我姐夫和我姐姐领了结婚证。

姐夫和姐姐领了结婚证。

这个奇妙的东西

真的会发生吗?

经典实例

2004年6月23日,杨某佳与唐某某登记结婚时,借用其姐姐杨某怡的身份证在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杨某怡与唐某某约定于6月17日领取离婚证)。杨某佳、唐某某已生育二女。2006年8月7日,杨某甲的姐姐杨某乙与何某某登记结婚时,冒用杨某甲的名义领了结婚证(结婚证上的照片是杨某乙与何某某),杨某乙与何某某同居后生了一个女儿。杨某佳与何某某登记为夫妻后,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杨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准许杨某某与何某某离婚。

音锤调音

法院审理过程中查明,杨某佳与何某某虽办理了结婚证登记,但从未共同生活过,各自有另一段婚姻家庭生活。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故杨某佳要求与何某某离婚,符合法律规定。故法院判决准许杨某佳与何某某离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官提醒道

婚姻不可等闲视之。一旦订立,会产生严格的法律权利义务,涉及双方生活关系、财产关系等诸多领域,一定要慎重!

小梅说

结婚这件事

不要这么“贪玩”!

看到这种情况

你要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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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周融媒体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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