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要求诸侯履行相关义务的制度是怎样的?

西周时期要求诸侯履行相关义务的制度是分封制。

分封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分封制的目的是巩固奴隶主的国家权力。分封的对象和方法是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皇族、英雄和前代的贵族(不同姓的英雄、同姓的皇室贵族、前朝皇帝的后裔和远房氏族的部落首领),分封到各地去当王子,建立诸侯国。

诸侯的义务是服从国王的命令,向周王贡献财物,出兵与周王作战;纣王先后分封的重要诸侯国有鲁、齐、燕、魏、宋、金。陆、燕、金是姬姓。

分封制的作用是巩固西周的统治,扩大疆域。春秋时期,分封制崩溃。崩溃的原因是周王室的衰落。各大诸侯国为了争夺土地、人口和其他诸侯国的主导权,不断进行兼并战争,形成诸侯争霸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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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的上看,分封制是为了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从具体实践看,周王分封前代皇族、英雄、贵族成为诸侯,建立诸侯国。

本质上,分封制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属于上层建筑,主要是解决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奴隶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主和奴隶的矛盾,奴隶主阶级内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但次要矛盾有时占主导地位。分封制作为中国奴隶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井田制的经济基础上的。

分封制加速了民族融合的进程,偏远的诸侯国逐渐接受了中原文化。一些大诸侯继续对周边的夷、戎、狄等少数民族用兵,然后兼并他们的土地,进行文化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