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一本军婚小说,名字忘了。我大体记得一个情节。男的是军人,女的从小被家里人丢了。看来这个女人是重生了。
超级强。我写了一部关于都市生活的疯狂网络小说,在起点文学网连载。讲述了一场意外让身为高中生的主角变成了上帝制造的最大bug,从此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关于作者:
我是疯子,男,起点常驻作家。著有小说《超强》《极品之王》《搏击武功巅峰》《猎花》《特师》《丹迪》《流花》等。
扩展数据:
历史背景:
我国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对军婚给予了特殊保护。破军婚罪,是指明知自己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现役军人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军人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需要征得现役军人的同意,但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该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均为军人或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离婚案件,应由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不成的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再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队批准;
如军人不同意,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良好,非军人一方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非军人一方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不允许通过调解或判决离婚;
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或者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维持的,调解和解无效,应通过军人所属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对军人做思想工作,经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