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一个人却没有在一起,这段感情会比初恋更深刻吗?

早知不能在一起,不如最开始就不见面,如此就可以不会因为回忆变得伤心累累。人生若只如初见,我会选择不见。

初恋的滋味就好像草莓味的冰激凌甜蜜腻人,而暗恋一个人就像巧克力味的冰激凌苦涩又带着浓浓的香味,愈久愈思念。我在在初中喜欢一个女孩,毕业才对她说喜欢你,她说我也是到现在不可能了。我开始寻找一个遗忘她的方法,所以又喜欢上另一个女孩,到最后我发现原来我喜欢过得人都很相似。

高中第一次见面我傻啦吧唧的站在那,简直不忍直视,到现在我都记得有个同学在同学录里写的:“你好傻,第一次看到你你穿着一双红袜子,还把小桃篮别在屁股后头。”如果我能再见到她我想说那不是屁股是腰!总之至那以后这一场没有结局的暗恋开始粉墨登场。

高一下学期的时候,班主任突然说你们自行调下位置,看那些同学可以学习上互补。我暗暗想要是能和她坐一起就好了。“喂,我们做在一起吧,你地理那么好教教我呗。”她竟然来到我旁边对我说要坐过来。“好!”我不假思索的回答,至于我以前的同位,只能让那位仁兄滚犊子了。

我万万没想到这个同位一座就是一年,一年的时间能干什么?可以让一直小猪长的膘肥体壮,甚至可以让驯鹿来回迁徙几千公里,而对于我则是从一个抱着爱慕心思的小子变成完全了解她心思的蛔虫。

“哎呀,好想看言情小说啊,我不想看书啦”她做些习题嘟囔到,我暗暗摇头,把书包里的小说递过去。她睁大眼睛惊喜到:“太好了,爱死你了我的好同位。这是我最想看的唉。”我到现在还记得里面有一篇小说叫南风知我意。写的校园小说言情小说,各种女生爱看的,虽然我对比并无兴趣。我还记得有次我买完小说刚好遇到老班查午休,急中生智的把小说包装撕开放进校服里踹了进去,让她看上心心念念的小说。

有人说都这样了,肯定在一起啦。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是人生就是让人意想不到不是么?我喜欢她,但并没有在一起,从此我明白有些人会在我生命里留下波澜壮阔的涟漪,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总会平静的如一汪潭水。

我对她的感情就像上面说的巧克力冰淇淋,又好像她最爱吃的奥利奥一样,嚼在嘴里有种淡淡的苦涩之后又充斥着满嘴的香味,等到在想找些什么味道发现只有嘴巴的干渴久久萦绕。

我觉得这场有我主演,原定女主却在最后缺席,所以这场不完美的表演谢幕后,才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没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