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洒天堂— tears in heaven ”是谁为谁而作,背后的故事是什么?
Eric Clapton在西洋乐坛素有"吉他之神"的美誉,Eric Clapton漫长的音乐历程与居高不坠的名声有一半来自现场精湛的吉他表演. 1991年的一天,一个4岁的男孩因为无知与好奇爬上窗子,不慎从曼哈顿一座建筑的53层上落下,画上了一个红色的句点,我想,作为父亲,谁也不愿去承受这个事实,但这样的厄运被克莱普顿碰上了。 在这个擅长布鲁斯并且自组了德里克和多米诺、盲目信仰等名噪一时的乐队,被父母离异、青春的苦恋、吸毒和伤病充斥的音乐人那里,音乐由此不再仅仅是声音和器乐的表现,而变成了对生命的残酷抽取。 1992年,他为电影《Rush》创作了原生带单曲《泪洒天堂》(Tears In Heaven),他唱道:“你还会认得我吗,假如在天堂相遇?/一切是否会依旧,假如在天堂重逢?/跨过那道门,我清楚那里有安宁,/我知道在那天堂,再也不会有眼泪。”任何人都听得出他丧子的巨大悲痛。 如果说1974年他以专辑《461 Ocean Boulevard》与单曲“I Shot the Sheriff”重返乐坛,赢得辉煌的话,那里面更多是技术带来的愉悦,而到1992年,他的《泪洒天堂》是持重的生命之音。 同样,如果一个男人的年龄没有超过40,你可能会怀念他的年轻,如果到了不惑之年,你就会敬畏沧桑的美丽。克莱普顿在舞台上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独自抱一把吉他,坐在幽暗的光线下,苍老的嗓音缓慢而疲惫,完全原声吉他伴奏和很少的弦乐点缀。以稍加鼻音的中音唱腔,引来台下的众掌合鸣,这是一般年轻人没有的做不到的。他的胡子长了又长,悲痛走了又来。 非常敬畏这个在歌词中不断出现baby的歌手,他悲悯、乏力而又不失韵味的吉他一开始就使得场子里的人欢呼,他的音乐涵盖了从Blues(布鲁斯)到Country(乡村音乐)的最基本元素。 1994年,克莱普顿的唱片《原声作品集》为他赢的6项格莱美奖,而在该颁奖晚会上,克莱普顿演唱的就是这首让人凄然泪下的《泪洒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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