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性论》中休谟着重探讨了人的哪些观念问题?(四)
《人性论》中的伦理难题
我们知道,所谓休谟伦理难题是指《人性论》第三卷“附论”中的一段话。在那段话中休谟指出:他在考察各种道德理论时发现,事实判断和道德判断是两类完全不同的判断,前者的系词为“是”与“不是”,后者的系词为“应该”与“不应该”。可当人们按照常规进行道德推理时,总是不知不觉改变判断的性质。“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因为这个应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须加以论述和说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来的,也应当举出理由加以说明。”
休谟伦理难题的主旨是证明理性不是道德的根源,而不是一概否认事实判断必须承担价值判断,尽管二者有着内在的联系,但毕竟分属两个不同的问题,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后者代替前者。休谟提出“是”与“应该”的关系问题已近300年了,但这个难题至今仍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
当前,人们对休谟伦理难题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看法认为,休谟提出的是一个由“是”与“不是”为联系词的事实判断,能否推出由“应该”与“不应该”为联系词的伦理判断或规范判断的问题;另一种看法认为,休谟在这里提出了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即从事实判断能否推出价值判断的问题,以及这种推理的基础和根据的问题。我们更看重后一种看法,认为:由于价值判断既包括评价判断,也包括规范判断,因而休谟问题就被理解为事实判断、评价判断与规范判断的关系问题,即事实判断何以导出评价判断的问题、评价判断何以导出规范判断的问题。显然,这种理解包含了第一种理解,而且包含第一种理解所忽略了的评价判断这一环节。考虑到哲学问题的开放性,这一理解也是合理而有意义的。
根据这种解释,我们把休谟伦理难题理解为事实判断、评价判断、规范判断的关系问题。单从这种说法本身很难看出其具体所指,下面的例子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例如,科学可以告诉我们关于某一星球的情况,以及到达这一星球的途径和方法,但并未告诉我们是否应该花费巨资去完成这一宇航计划。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休谟伦理难题的含义是:事实判断通过何种途径才能同人类价值发生关系的问题。也就是说,休谟否认“是”能够过渡到“应该”,而后来的学者沿着这个方向发展,进一步否认事实判断必须承担价值判断,造成了更加不好的理论后果。要解决休谟伦理难题,必须设法通过某些中间环节,将事实判断同人类价值联系起来,使事实判断承担起价值判断的责任。
我们可以对休谟伦理难题做进一步的理解。若将休谟伦理难题严格限定在休谟文本的范围内,认真考察文本,不难看出,休谟伦理难题的真正含义其实只是理性能否充当道德根源的问题。要证明此点,并不需要过多的论证,只要看一看《人性论》第三卷第一章两个小节的标题即可。这两个小标题分别是“道德的区别不是从理性得来的”、“道德的区别是由道德感得来的”,这就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这里讨论的是道德的根源问题。英国道德学界当时就“道德根据何在”有一场重要的争论:一种观点认为,道德的根据在于理性;另一种观点认为,道德的根据在于道德感。休谟很清楚这场争论的意义,他写作《人性论》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参与这场争论,提出自己的观点,解决这个问题。
众所周知,在这场争论中,休谟赞成情感主义,反对理性主义。虽然休谟也承认理性对道德有一定的影响,但他否认理性是道德的根源,其中一个根本的原因,是因为理性没有活动性。在休谟看来,道德原则不仅必须对行为有所指导,而且这种指导必须包含一种内在的动力。但理性不能担此大任,因为“理性自身在这一点上是完全无力的”,为此,休谟特意区分了标准和意志的关系,认为道德标准是一回事,使道德标准约束意志,产生具体的德,又是一回事。所以,要成就一个具体的德,仅指出善恶所依据的标准是完全不够的,“还必须指出那种关系与意志之间的联系,并且必须证明,这种联系是那样必然的,以至在每一个有善恶的心灵中它必然发生,并且必然有它的影响”。由于理性没有活动性,不能证明标准和意志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故理性不能成为道德的根源。
应当承认,休谟伦理难题在历史上确实有一个由原本意义到扩充意义,即由狭义到广义的发展过程。西方学术界的确有人努力抬高休谟伦理难题的意义,进而将其引申为一般意义的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但也有不少学者对此表示怀疑。他们认为,至少休谟本人不是这样看的。这是因为,休谟伦理难题只出现在“附论”之中,除此之外,休谟并没有对此再加以系统的论述,而且在其精心改写的《道德原理研究》中也没有出现。如果这个问题果真如此重要,涉及一般意义的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休谟为什么不将其引申发挥,做出进一步的说明呢?或许,这是休谟留给我们的一个永久的谜。(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