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些关于足球的问题?很基本。
第一个问题: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而不是他接球时。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2.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
第二个问题:
走步应该是篮球术语:所谓走步就是球在手上时走两步以上而球未出手,如果运球时出现球在手上时走两步以上就是带球走步.
所有篮球比赛,包括NBA对走步吹得都是很严的,但观众却不清楚什么才算走走步.
要看清是否走步,先要懂得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走步是从那球后在脚第一次离地时开始算,如果那球是脚是凌空的,就等那脚落地再离地时开始算.
所谓走两步就是,每只脚都离地一次,再落地一次.如果球在手上走完两步后,先落地的脚再离地的话球就必须传或投,如果继续运球或持球的话就是走步.
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有一只脚不停的走而另一只脚始终在地上,他始终只算走一步,如果已经走两步了只要先落地(双脚落地的跳步无所谓哪只脚先落地)的那只脚始终不离地,不论另一只脚走几步都只算两步(不算超过两步)
第三个问题:
足球的站位主要分为后方、中场、锋线。
所谓442就是,4个后卫,4个中场,2个前锋;
但中场球员的站位是很灵活的,不是平行站位,所以会出现4312,或3412等。
第四个问题:
这个问题就要结合上一个问题看了
比如说有阵型是4231,那么其中的2,只得就是后腰,是中场防守球员,其中四个后卫中两边的球员就是边路的防守球员简称边防,而左肋只的就是防守或进攻一方的左边。
第五个问题:
发出脚球后,落到靠近发球一侧门柱的球叫做前点球,另外一侧的就是后点。
第六个问题:
在现代足球中,一个球员在一场比赛中独中三元被称作Hat-trick,就是帽子戏法。这个说法源于19世纪70年代在英国广为流行的板球比赛。板球和美国的棒球相似,都要求投球手投掷的速度越快越好,对方击球越远越好。自有板球以来,凡进板球场观赛的球迷都严格遵守着一条规矩:一迈进球场大门便须脱帽,这意味着对球场上所有球员、裁判和观众的尊重。在这里,帽子就代表了尊重。一般说来,如果一名投球手连续投出3个好球而将对方3名球员淘汰出局,是件相当神奇的事。板球俱乐部碰到这样的情况,便授予那个投手一顶帽子,作为一种至上的荣誉象征。简言之,"帽子戏法"的本意就是板球手连续用3个球得分而获得一顶帽子鼓励,这个词19世纪70年代才出现在印刷品中的,后来就渐渐的被引入到了足球领域中,一直沿用到了现在。现在"帽子戏法"的应用范围已不限于体育领域,人们还用它来形容任何连续3次的成功。例如前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三度竞选连获成功,这史无前例的成就,美国《时代周刊》当时称之为"玛格丽特·撒切尔"的"帽子戏法"。
“Hat-trick”意为:帽子戏法。特指在一场比赛中连进3球。这个词源于19世纪70年代在英国广为流行的板球比赛。在板球比赛中,如果一名投球手连续投出3个好球而将对方3名球员淘汰出局,他通常会得到一顶新帽子作为奖品,这就是“hat trick”的来历。
现在“hat trick”的应用范围已不限于体育领域,人们还用它来形容任何连续3次的成功。尤以足球比赛最为常见。
帽子戏法是英文Hat-trick的意译,起源于板球比赛。队员使用的球拍是一块木板,打的是红皮小球。自有板球以来,凡进板球场观赛的球迷都严格遵守着一条规矩:一迈进球场大门便须脱帽,这意味着对球场上所有球员、裁判和观众的尊重。在这里,帽子就代表了尊重。一般说来,板球投手能用连续3个球得分,是件相当牛的事。早在19世纪,板球俱乐部碰到这样牛的事,便授予那个投手一顶帽子,作为一种至上的荣誉象征,而且观看比赛的观众也会脱下帽子向选手致意。这叫叫作”帽子戏法”,简言之,帽子戏法的本意就是板球手连续用3个球得分而获得一顶帽子鼓励的游戏啦!
由板球比赛到橄榄球比赛,足球比赛,以及其它一些比较类似的球类比赛,帽子戏法就这样用开啦!
现在,在体育竞赛场合,如果有独中三元的表现,就叫做“帽子戏法”。帽子戏法,足球用语。专指在一场比赛中,一名队员踢进对方球门三个球。帽子戏法源于刘易斯.卡洛尔的童话《爱丽斯漫游奇境记》。书中说到一位制帽匠能够出神入化地用帽子变戏。后来,英国板球协会借用其意,给连续三次击中门柱或横木、使对方3人出局的每个投手奖帽子一顶,以显示其出神入化的投球技巧,这便是板球的“帽子戏法”。后来,“帽子戏法”被引用到足球比赛中,其具体含意就是“在一场比赛中,一名队员踢进对方球门三个球”。“帽子戏法”的说法,在我国流行较晚,大约始于中译本《贝利自传》的问世。在1958年“世界杯”巴西对法国的半决赛中,贝利一人连入三球,淘汰了法国队,《贝利自传》将此次辉煌辟为一章节,题目就叫“帽子戏法”。
其他的一些名词就得靠平时看球时候的积累了。
欢迎加入球迷队伍,我喜欢 AC米兰,希望你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