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刘胡兰的凶手们都得到了什么下场

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1951年6月22日下午,绿杨夹道的文(水)祁(县)黄土路上,走来一辆双套骡子大车。车上三四个公安人员押着两个凶犯,车两旁还跟着七八个公安民警,双手紧握步枪,威武雄壮。马车前盘上,捆着小个子侯雨寅,张全宝则被捆在车厢里。经过公审,二人被就地枪决。

1959年9月,文水县公安人员在云周西村逮捕了石五则、张生儿、石喜玉。张生儿对他参与杀害刘胡兰等7烈士的罪恶事实供认不讳,196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石喜玉亦承认自己充当帮凶的杀人事实,被判处死刑。大象镇复仇队员、逮捕刘胡兰烈士的温乐德,1959年12月23日在大象镇被捕,196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963年2月14日,石五则被文水县人民政府枪决。原阎系二一五团一营二连四排排长李保山1960年7月21日畏罪自杀。

许得胜参与屠杀刘胡兰等烈士后,因为杀人有“功”,不久被提升为营长。1947年2月2日,文水县城解放时,他逃回原籍祁县武乡村继续作恶。1948年,祁县县城解放,许得胜逃至贾令镇,潜伏在“万和堂”药铺当了炊事员。经群众检举揭发,1951年公安部门将许得胜拘捕,4月4日在祁县武乡村许犯被枪决。

侯雨寅也是杀害刘胡兰等烈士的凶手之一。1947年2月1日,在交城县的西岭、东社战役中,侯雨寅被八路军交文支队擒获,被押送到吕梁九分区联络部训练大队受训。1950年秋,晋南稷山县一伙反革命分子串联地下组织“汾南游击队”,阴谋暴动,妄图颠覆人民政权,侯雨寅亦参加到其中,自命为“大队长”。1951年5月11日,他被程山县公安局逮捕,当晚又被押解到万泉县公安机关。在审讯中,尽管他百般狡猾,但在确凿证据前,终于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