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作家的税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

在我国,稿酬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相当于劳务报酬,征收个人所得税。

198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颁布,稿酬个税起征点为800元。30年来,我国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提高了两次:从2006年的800元提高到1.600元,从1.600元提高到2008年的2000元。

税率从5%起,采用九级累进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按照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为14%。

网络小说作者的收入是按照版税计算的,版税所得税就是他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是指对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或税收报酬征收的税收。英美等西方国家对个人所得(包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另开特许权使用费税目。

扩展数据:

几百万的稿子要多缴税,近40万!网文作者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

根据阅文披露的数字,2016年,稿费支付超过10亿元,其中超过100人赚取了100亿元的年度稿费。在2017最新数据中,年报明确表示包括稿费在内的内容成本高达128亿元,而20655。

这说明作者的稿费收入也进一步增加了,相应的纳税额也增加了。

掌阅文学联合创始人王良在一次活动中也明确表示“我们2017年全平台付费3亿,40多位作者通过数字阅读收入100万。截止2017年底,我们拥有掌阅文学,在文学板块签约作品超过7万部。累计签约作者已超过5.5万人。”

这还只是两家上市公司公布的数据。年收入过百万的作家数量接近150。如果算上百度文学、阿里文学以及一大批严肃文学作家,数量不可小觑。

此次个税改革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首次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务收入实行综合计税。

这是一个更大的税收数字。

虽然现在的作家已经不再是传统观念中的穷作家,高达百万元的年费让普通人羡慕不已,但与不断上涨的IP授权费相比,也是杯水车薪。头部的一些网络文章,仅仅是电影、电视剧、游戏等等的授权费,据说就过亿。

根据作家榜APP发布的11作家榜网络作家榜,排名第一的网络“大神”唐家三少以65438+2200万元的年版税收入高居榜首,不仅刷新了他去年65438+1亿元的纪录,还超越了第二名天蚕土豆(6000万元)。

同时,在这份榜单上,入门门槛是年收入654.38+00万元,前20名都达到了这个数字。可见如今的头部作家已经是有钱的文化商人,赚钱能力堪比一线流量明星。

以前他们的税收监管非常松懈,享受着巨大的税收优惠,但现在他们的收入越来越受到关注,国家开始有意“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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