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在我拆迁的时候一毛钱都没给我,说不想让女儿养老,坚持只在我家住五年。我该拒绝吗?

这不是拒绝的问题。凡事都要讲道理,你婆婆和你没有血缘关系。要看你老婆是什么样的状态。很多时候,你无法站出来。只有你老婆表明态度,你才能采取一些措施。而且,很多事情不是说说就可以随便做的,一切都要看道德和法律的规定。

首先我要明确一点,公公婆婆的房子拆了,别人给你是友情,不给你也是我的义务。如果我公公婆婆能做人,就少给女儿一点。如果你的岳父岳母去世后留下遗产,那么你的妻子也有继承的权利。但是,如果你岳父岳母健在,他们想把资产给谁就给谁,而作为女婿,别人不和你分享也很正常。虽然你有继承权,但是你的公公婆婆还没有去世,所以这笔钱在法律上不涉及继承。

其次,当初拆迁款没分给你,后来又说你养不起女儿。当初为什么不签协议?而且就算人家给你拆迁款,也是公公婆婆的女儿。这和你有什么关系?既然当初有这样的承诺,那就看你老婆的态度了。在你和你老婆的关系期间,虽然你没有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但是你老婆有,你也有帮助的义务。所以,如果你是认真的,你公公婆婆住你家也不是不可以,因为你有赡养他们的义务。除非你离婚,解除法律上的婚姻关系,那么赡养公公婆婆是你老婆一个人的事,他们没有资格住在你家,但是如果你不离婚,你公公婆婆住在你家也很正常。

最后,其实这种事情真的很难解决。关键是看你老婆的态度。如果你老婆下定决心,那你就不会允许你公公婆婆直接住在家里,然后把原来的东西翻出来,好好解决。既然法律规定你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那么你就应该直接按照你岳父岳母的子女数量给一定的养老费。其他女婿也是忍无可忍,毕竟。如果我是你,我会允许公公婆婆在我家住一段时间,但绝对不会赡养老人。我可以拿一部分钱,但别指望我养老。我个人不介意在不行的情况下支持公公婆婆,但前提是你是公公婆婆,你得对我女婿好。你这种情况,可以拿一部分钱去养老,但绝对不会让他们和我家住在一起。这是底线,也是原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