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阿里受侵害女员工的控诉发文,有几点疑问

“侵犯门”事件让阿里继“月饼门”和“蒋凡小三门”事件后,再一次冲上舆论的风口浪尖,阿里的企业文化以及价值观受到了更猛烈的抨击。

是什么样的事情让阿里董事局主席张勇感到“震惊、气愤、羞愧”?我好奇地找来阿里受侵害女员工控诉信的原文,反复研读。

几遍读下来,很同情女员工的遭遇,但其中也有疑惑不解的地方。

台风烟花当时对杭州造成的影响仅仅是刮大风下大雨,尚不足以对生命造成危险,以此为理由拒绝上司的出差要求,说明要么曲一这个上司平时就很民主,下达的工作任务可以讨价还价,要么这位女员工性格比较刚,敢于对上司说不。

“看我对你们多好,给你们送了一个美女来”,这句话从字面看,确实是对女性的不尊重,甚至是言语上的猥亵,但是放在实际的场景中,要看当事人的理解,当事人如果认为是酒桌上活跃气氛的调侃,可以一笑了之;如果认为是对自己的轻慢和不怀好意,应该有所警觉,那么在喝酒的时候就不应该来着不拒。我不明白的是:女员工对上司的出差要求,尚能明确拒绝,为何对上司和客户的喝酒要求咋就不敢拒,不能拒了呢?,难道真的是在喝酒过程中牢记阿里的“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的价值观吗?还是上司和商户使用暴力手段强灌?

不知这位女员工到底喝了多少酒,“几乎已经无意识”应该是烂醉如泥,不能活动的状态,姓张的客户要想把她弄到无人的房间,恐怕搀扶过去都不行,必须要直接抱过去了吧,具体这位女员工醉到何种程度,饭店的视频应该能够看出一二。

不过从女员工这段描述中,让人感觉这曲一哪里是互联网巨头阿里的精英,分明是一拉皮条的冷漠无情的老鸨,这些客户也似如饥似渴的猥琐嫖客。

浑身赤裸,拆开的避孕套,又依稀记得曲一压在她身上,无疑俩人发生了性关系,是主动还是被强奸,如果女员工醉酒完全无意识是真,那么就是强奸了。

看完这个曲一四进四出女员工房间的过程,我感觉匪夷所思:第一次进去出来是因为有商户的女员工在,第二三四次为什么要进进出出?是饥渴难耐却又胆小如鼠吗:不敢呆时间太长怕女员工突然醒酒?出来后又心有不甘再去试探?

女员工报案后,警方第一时间查看视频监控,第一时间传讯嫌疑人。但是女员工所述的猥亵或强奸行为都发生在私密空间,调查取证很困难,警方24小时后放人,女员工对此结果是否向警方表示异议?是否要求警方继续侦查收集证据?

女员工遭受了侵害,希望肇事者立刻收到惩罚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整件事情只有女员工单方面的控诉,真相尚未明确,警察虽然传讯了曲一,但也只是按流程办事,并没有给曲一定罪定性,在这种情况下,曲一维持正常工作状态,其上级为了工作和其互动交流,实在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女员工对此感到愤怒,心情可以理解,但不够理性。

接下来女员工向上层层控诉,有的保持沉默,如淘鲜达负责人九戎,有的安抚如HRG悦尔,有的试图劝解如淘鲜达 LKA 负责人阿甘,有的直接拒绝处理如BG级别的负责人老鼎和丁冬。

从女员工的描述中,阿甘的态度耐人寻味,他是曲一的直接领导,且是他把曲一带到了这个部门,在一起有好几年了,所以他对曲一的性格人品应该很了解,是女员工主动还是被曲一侵害,阿甘心里应该有自己的判断。

阿甘的这番话虽然女员工觉得无语不能接受,但其实说的是现实:做业务必须要应酬喝酒,酒喝多了自然会有出格举动,所以女生不适合这个工作。

阿甘还曾设法想把女员工和曲一拉在一起***同面谈,我猜想阿甘是想让他们私下和解。被女员工一口拒绝,理由是“不能在发生这样恶劣事件的情况下保证双方会不会因为情绪失控而引发人生安全问题”。

确实,发生这样的事情,女员工和她的丈夫再次见到曲一,有杀人的冲动也很正常。但是,为何女员工会认为曲一也会情绪失控?他有什么理由失控?会恶人反咬吗?

女员工对公司以及公司的领导最大的不满就是:在她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以及她所受到的侵害以后,公司没有立刻开除曲一,还让他正常工作。

这是我感到最疑惑的地方:女员工有这种诉求没错,但似乎本末倒置,弄错了顺序:女员工事发第二天就报了警,曲一也因此被警方传讯,24小时后被放出来,如果女员工认为警察渎职,放跑了强奸犯,她应该控诉警方。只要警方定性强奸猥亵,不用女员工去到公司层层控诉,曲一不就直接被开除了吗?如果仅凭女员工单方控诉就处理曲一,那么曲一喊冤怎么办?强奸猥亵已是犯罪行为,阿里作为一家商业公司是没有断案的能力和义务的。

不去督促警方早日断案,让侵害者受到法律制裁,反而死磕阿里公司,这是为何?

《人民日报》旗下“踏浪青年”评阿里巴巴性侵事件表示:1、不仅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更要把资本关进笼子里。2、资本绝不能控制媒体。3、不要妄想大而不倒4、更不要妄想像韩国财阀一样操控一切,这里是中国。

“罗生门”还在发酵,警方已经在调查,但在真相公布之前,我不同意“踏浪青年”的说法,至少在这件事上,我没有看到资本在操纵一切,也不希望阿里因此而倒掉,毕竟,它解决了那么多人的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