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光复后的历史背景

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接收台湾,使台湾自清朝割让予大日本帝国后又回归中国领土之事,标志着台湾日治时期的结束、与中华民国时期的开始。“

甲午战争大清帝国战败后,大清帝国与大日本帝国签订马关条约,本来属于大清帝国的台湾被割让与日本,从此台湾进入日治时期。

二次大战期间,在1943年举行的开罗会议中,同盟国同意战后日本放弃台湾。战后,国民政府对于如何接管台湾有两派意见,一派建议完全与进驻其他“沦陷区”相同,设立“台湾省”。另一派则主张在台设立拥有军警等特别公权力的“特别行政区”。

标志着被日本殖民统治五十年的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回祖国版图,翌年8月,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颁布命令,明订10月25日为“台湾光复节”,简称“光复节”,以为纪念。

过程:

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清朝战败后,中日签订马关条约本来为中国领土的台湾被中国清政府割让与日本,从此进入台湾日据时期。

二次大战期间,在1943年举行的开罗会议中,同盟国同意战后台湾归还中华民国。

战争结束后,国民政府就如何接管台湾提出了两点意见。一组建议与其他“占领区”完全相同,并设立“台湾省”。但是,最终收购计划中的计划尚未完全实施。行政长官办公室的制度一直受到军事和政治权力的困扰,甚至被称为“新总督府”。

1945年8月14日,日本昭和天皇发表《终战诏书》,二战结束。同年8月29日日蒋介石任命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并于9月1日于重庆宣布成立“台湾行政长官公署”与“台湾警备总部”。同时命陈仪兼任“台湾警备司令”。

1945年10月25日中华民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于上午十点于台北公会堂举行。降方为日本原台湾总督府,代表为总督安藤利吉,陈仪则代表中国战区最高统帅受降。同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正式运作,机关处所设台北市役所即现“行政院”院址。

扩展资料:

1943年11月26日,美、英、中三国签署的《开罗宣言》规定:战后东北、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应归还中国。

1945年 7月26日,美、英、中三国签署的《波茨坦公告》,再次确定了台湾和澎湖列岛等应归还中国,国际社会表明了支持中国方面诉求的一致立场。

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在台北市公会堂举行。日本原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将向台湾受降主官陈仪递呈投降书。

陈仪发表了广播讲话,宣布从今天开始,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正式重新进入中国领土,所有的土地和人民政治都被置于中华民国的主权之下。这一历史事实是向所有中国同胞和全世界亲自报道的。这是日本入侵中国台湾省50年历史的终结。

抗战胜利是中国复兴的枢纽。台湾重要的战略地位表明,台湾回归祖国是形成这一判断的重要依据。党的十六大提出,21世纪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党的庄严使命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完成祖国统一则是我国在新世纪的三大任务之一。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和两岸的和平统一同步进行;没有两岸的统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必将受到阻遏。

抗战胜利后台湾回归祖国的历程,进一步巩固了未来实现两岸统一的历史、法律基础和国际认同,尽管祖国统一的进程还会面临很多曲折和风险,但只要我们大力发展国民经济、提升综合国力、推动社会进步。

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朝着祖国统一的方向迈进,只要我们采取正确的战略和策略并取得两岸人民的支持和配合,祖国统一的目标必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趋势就不可阻挡,这是抗战胜利后台湾回归祖国的历史给予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

百度百科——马关条约

百度百科——台湾光复

人民网——台湾光复的伟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