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蜜纵火
夜里22时点,很多人已经睡下了,成华区一个小区里突发大火,烧穿了5层楼。消防部门和警方迅速赶到现场,这又是一起杀妻案。一名叫做殷某都男子,在其前妻胥某位于该小区14楼的家中纵火后跳楼身亡,胥某葬身火海。二人的女儿因为去了邻居家,躲过一劫。
粗略数数,这已经是这个月发生的第N起杀妻案了。
6月15日在四川内江,一男子离婚时持刀杀妻,女方抢救无效死亡;6月21日凌晨,因家庭矛盾,犯罪嫌疑人冯某某从广东佛山回到其北流市山围镇山围村家中,用事先准备好的匕首杀死妻子,后畏罪潜逃,四日后落网。
与成华区纵火案同日,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小区发生一起杀人案。因为恋爱遭到对方家人反对,昔日女友与他人谈了对象,一名在杭州工作的90后硕士来到南京该女子住处将其杀害,并点燃房间内的床铺。
仅仅一个月,便发生了四起被全国通报的恶性杀妻/女友案,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结婚率、生育率不断下行,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当代,发生在亲密关系之间的恶性事件无疑是造成青年女性恐婚恐育的一大推手。
情感纠纷为何会频频引起命案?作为弱势的一方,我们要如何警惕和自保?事实上,在最终酿成恶果之前,当事人很难去判断其潜在的危险,即使心有察觉,出于种种因素,也很难壮士断腕,一刀两断。
在多起情感纠纷的案件中,有些是出于嫉妒,有些是出于报复,有些甚至是出于经济因素,例如骗保。影响谋杀动机的因素错综复杂,很难找到一种攻略或是标准答案去预防、规避。而当事人出于种种情感因素,也不愿意用恶意去揣测自己的伴侣,容易在一次次优柔寡断中将自己推向深渊。
而在恶性事件发生后,情感纠纷也往往会成为轻判的理由。轰动一时的李昌奎案,云南高院就用"李昌奎和被害人王家飞有情感纠纷"作为改判死缓的理由;在云南发生的另一起恶性杀人案——赛锐27刀杀害吴倩案,情感纠纷也是从轻发落的原因之一。在舆论中,情感纠纷也经常被人称为"家务事",即使发生了杀人案,也不乏有人用"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理由来污名化受害者。
情感纠纷下的血色恐怖,正严重威胁着亲密关系中的弱势群体。
对当事人来说,在亲密关系中,不要被爱情的甜蜜一时冲昏了头脑,要懂得识人。很多穷凶极恶之人极尽掩饰,也会在细节中无意中透出。比如对服务人员指手画脚、不尊敬父母、吵架时动手等。如果真的遇人不淑,那一定要及时止损,千万不要因为过去的情分就自我欺骗,尤其是有暴力倾向的人,很难因为一两次就洗心革面。如有人身危险,一定要及时寻求亲友和警方的帮助。
而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说,基层公安不应把恶性案件仅仅归因于家务事。很多家暴事件都是在经历了无数次报警无效、难以认定后,才造成恶果。随着离婚冷静期的出台,司法机构对女性的保护措施更应加速跟上,完善家暴、威胁等在实际执行中的认定细则,为受人身威胁的女性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人身保护,否则离婚冷静期只会变成死亡冷静期。
而同时,整个社会舆论和媒体导向不应把恶性事件作为感情纠纷来宣传。谋杀就是谋杀,纵火就是纵火,当事人之间的情感关系不能改变事件的恶性和刑事的归责。只有打破"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怪圈,我们才能真正看清亲密关系下的血色恐怖,为女性提供更多的社会安全感。
每一个人步入爱情时都怀着憧憬和希冀,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在爱情中得到完美的结果。
爱是美好的祝福,而不是犯罪的借口。只有看清亲密关系中的风险与危机,我们才能更安心、坦然地拥抱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