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离歌》的大结局是什么?

最后,两个人分开了,夏花死了,小哲去了国外。

原来,卓玛和毒药要结婚了。后来,当卓玛看到毒药有一个女儿,而且是晶晶时,他就和毒药分手了。其实毒的女儿是晶晶和前夫生的。卓玛误解了毒药,夏花希望卓玛能在死前留下毒药。最后,卓玛出国了。

原始章节

第65438章+0

如果要总结的话,我对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为什么?

你为什么不去找她?

为什么每天都喝这种苦的藏茶?

最常问的问题是:为什么不看眼睛?

当然,这些问题他都没有回答。

三年前,我丢下朋友,关掉手机,偷偷跟着他来到这里。一开始,吴媚媚找到我,试图说服我回北京。她说我长大后她没有好好照顾我,现在她要带我去澳大利亚重新开始。我不想接受这样的安排,即使我知道她愿意补偿我。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些事情是我想做的。

但至于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我现在还不想回答,也没想好怎么回答。生活不是写试卷。哪里需要那么多标准答案?

幸运的是,吴媚媚这次没有强迫我。最后她居然说:“能在这里定居真好。”

于是她投资了这个茶园,让我和他一起做老板。

虽然我今年还不到20岁,但是毫不夸张的说,我经历的事情比一些80多岁的人还要多,所以在谈人生的时候,你可以稍微感受一下。反正我觉得这辈子不可能有什么装修剧了。以前过得太轰轰烈烈,现在越来越平淡,尤其是和一个老头和一个整天皱眉头的小姑娘住在一起。我越来越安于现状。

他从来没有问过我为什么留在这里,但他从来没有要坚决赶走我的意思。

可能他觉得我能和彩彩做个伴也不算太坏吧。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找她男人秀优秀的面子性格,我估计他是绝对不会说的。

第二章

虽然他变成了这个德行,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还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这个老房子晚上没有电视,我唯一保留的节目就是吹牛。在昏暗的灯光下,我讲述了和流氓鬼混,被黑社会绑架n次的故事。我差点没说是我一个人把拉斯维加斯夷为平地,让阿尔·帕西诺以为我是教父。我一边说一边观察他的表情,他微微闭着眼睛,好像我的冒险过去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我只好使出杀手锏:“喂,要不要我给你带点关于她的消息?”

我以为他会勃然大怒或者反驳我,但他只是淡淡一笑,然后说了一句让我噎死的话:“你猜?”

好吧,我承认,我的路离他还很远。

他离开房间的时候对我说:“睡觉的时候记得关灯,这样比较省电。”

妈的,你什么都看不见,那我为什么要关灯?

但是当我进来的时候,我关了灯。

躺在床上,我伸长耳朵,黑暗中听见他在那个房间里烧水喝茶。想象他的表情,不禁莞尔。我可以想象我当时的笑容。必须是像言情小说里写的暗恋痴情的女主角那样的淑女微笑。虽然我不是淑女,但我想我可以在想他的柔软心情中接近淑女。

菜菜的脚伸出了床。她已经长得越来越高了,也许过一会儿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

一直对孩子印象不好,但又忍不住带她睡觉。她其实有自己的房间,但她总是喜欢半夜爬上我的床搂着我的脖子睡着。

一开始,我不太喜欢。总觉得被掐死容易做噩梦。但是过了几天,我就习惯了。摘苹果的软软的脸经常贴着我的脖子,散发着孩子特有的味道。她脸上有个疤,灾难留下的,等着她,还有几次手术。

我知道她没有妈妈,没有安全感。

我也没有安全感,不过还好我已经习惯了。

宪章3

他的生活一点也不有趣。除了管理茶园,每天还有两件事要做:喝茶和发呆。

我经常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那个山坡上,面对着一片寂静的山林,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在默默的坐着。

我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也不想和别人分享。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拿着一块木头牌子,小心翼翼地用袖口擦着灰尘。当我离开时,我悄悄地放好了那块木牌。

后来我翻出了他珍贵的木签,发现了他的秘密,这不是秘密。

其实大家都看得出来他还是喜欢她的。总的来说我不喜欢它

那种喜欢的程度,远远超过了我十五岁时对那个叫叶边健的小男人的莫名依恋。

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个严肃的马三笑和我争夺护身符的时候。其实我对那个奇形怪状的金属制品不是很感兴趣,只是想和她争论一下。

当然,我最后还是还给她了,但当时我很害怕,我会发自内心地发誓,我会和那个男人见一面的。

如果爱情不是为你爱的人花光所有的钱,去陈奕迅听演唱会,一起喝酒泡吧,那么我想知道所谓的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和他们一样,为了彼此的痛苦,咬着牙一句话不说,一个拍拍屁股漂洋过海,一个举着冰冷的木牌,无言以对。这就是传说中的真爱吗?

可惜我不这么认为。

爱一定要和她在一起,哪怕是和全世界为敌。

我不明白他怎么能像电视剧里那些婆婆英雄一样蠢。

爱情是不是最后会让人变得软弱,却不敢直面?

还是仅仅因为他失明了?

我想她不会介意的。反正我真的不介意。

我觉得让他看不见更好。有时候我闭上眼睛想象自己是隐形的。我想象着太阳从头顶掠过,风吹过我的耳朵,时间流过我的身体。

实际上感觉很好。

我只是无法想象如果他爱上我。

一天,或者只是一分钟,一秒钟。不敢想象。

失败了。

第四章

没办法,为了晚上多陪陪他,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吹牛素质。为此,我特地请吴媚媚把我的电脑送还给我。网络很强大。人肉,我知道。

好事多磨。幸运的是,我在博客上找到了她的名字。

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条新闻竟然是,十年之后,她终于决定嫁给我了。

虽然我一直自称见多识广,但此刻,我还是觉得自己像是被人用木槌敲了头。

身体打击,就是这种感觉。

我愣了五秒,又看了很多遍。

来确认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说法。

那天晚上,我前所未有地沉默。

说还是不说?

我这辈子从没这么纠结过。

希望他能勇敢的自己去做,找回失去的爱。

可是为什么我还是隐藏着自己的自私,想要保守这个秘密,留住他?

前提是:我不说话,他可以是我的,我死也不说话。

我当然希望他是我的,这个希望在我心里存活了近三年。

我去找他的那个晚上,当我把他从火里拖出来,看到他不顾一切的跑进去把彩彩拖出来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如果他能活着,我就要永远陪在他身边。当医生告诉我,我的命有救了,眼睛没救了,我抖了抖医生的骨头。我一直摇着他,喊着:“把我的眼角膜给他,把我的眼角膜给他!”

直到吴媚媚决定扇我耳光,我才蹲在医院空荡荡的走廊里,掩面痛哭。

这是我失去的爱。我只想轰轰烈烈,我已经爱过无悔。

我甚至无数次想到,我从来没有这样爱过一个人。

即使在我被叶贱迷得神魂颠倒,被六亲不认的那段时间里,我也从未有过如此强烈的感觉。

原来卓玛以前告诉我的是真的。说到真爱,你别无选择。

我想他大概是我的真爱吧。

我希望我的是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的。

可惜他从来不要。

第五章

说实话,我没有冒任何风险。我还没准备好采取主动。

因为我知道,如果我不小心,它将永远失去。我宁愿他无视我的爱和崇拜,把我当朋友。

我现在能毫无顾忌的盯着他的背影和他一起笑就够了。虽然我是个贪吃的人,但我不是那个捡玉米棒子的笨熊。得失之间,要从长计议。

但是那天,我突然想和他玩一个游戏。

我走在他后面,走得很轻。

我拿了一根细草来固定他的脖子。他的脖子很有型,看起来很性感。如果他因为痒而缩小,那就好玩了。

我真想弯下腰去亲吻那个脖子,就一点点。

“丢丢。”他轻声说:“你要是无聊,可以去上网。”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不服气地说:“为什么不挑,为什么不挑别人?”

我盯着他的脸。这个妖孽脸上露出一种“我就知道是你”的表情。你看不清楚,但你不能对他隐瞒什么。

就在我忍不住再次陷入昏迷的时候,面对着他的脸,我只听到他轻松的说了一句话。

"欺负盲人是不道德的。"

“喂,你说,什么是爱情?”我问他什么时候在装花草。

他还是老样子,假装没听见。

我生气地踢翻了他的水壶。“如果我告诉你,她将在半个月后回来,而且她很快就会结婚,你会有兴趣回答我的问题吗?”

如果我没弄错的话,他的手在空中停了一秒钟。

“你再捣乱,我就把你踢出去!”下一秒,他若无其事,沉声说道,顺手举起了被我踢倒的水壶。

够了。我开心地吹着口哨走开了,故意踩得很响。

第六章

那天我开车去了镇上,买了啤酒,牛肉和他最爱吃的烤鸡。

然而,他一口酒也没喝。

最后我一个人把酒全喝了,醉得不省人事。

真有趣。又不是我前女友要结婚了。喝酒让我担心什么?

好像是他把我抱回床上的,肯定是他,因为彩彩没有力气。在我们这个鬼地方,晚上不会有其他人。我疑惑的抱住他的脖子,问他:“你为什么不喝?简直要了我的命。”

“以后再告诉你。”他说。

那天晚上,我一直梦见和那个方律师。他带着手铐一步步靠近我,说:“我要把你关起来!闭嘴一辈子。”

我转身就跑,但是跑不掉。他总是带着那个大手铐站在我面前。

我害怕的尖叫起来,我的叫声吵醒了彩彩。

她跑去找他。

他进屋时我是醒着的,但我闭上眼睛装死。

他摸了摸我的额头,对彩彩说:“没事,可能是做噩梦了。”

他补充道,“醒来的时候,自己起来喝点水。别装了。”

他什么也看不见,但为什么他好像什么都看见了?

我睁开眼睛,在他面前挥挥手,发现他真的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走后,我抱着膝盖坐在月光下。

我想到那个梦,想到我可以醒来,想到他会永远在黑暗中,突然他哭了。

第七章

肖总是在他的博客上晒他的快乐。我只是没有骄傲地翘起我的小尾巴。

有时候看的人真的很讨厌。

其实我并不讨厌那个小,他挺招人喜欢的。但我就是觉得他沾沾自喜于偷别人东西不好。你在跟谁炫耀和示威?

我透露消息后,他一脸平静,但我知道他内心波澜壮阔。第十四天,他把我叫到家里。他打开他的旧皮箱,从里面拿出一个盒子,对我说:“很多年前我在香港买的,想向她求婚,但是我一直没有送出去。”你可以帮我送给她,就说是你送的结婚礼物。"

我打开盒子,看到了一块著名的手表。多漂亮的女士手表啊。钻石闪闪发光。它一定值很多钱。

“我不去。”我说。

“你去了,回来就有奖励。”他说。

“先说是什么!”我走近他。

“我跟你下棋。”他说。

“切!”没有人会觉得和一个盲人下棋很好玩,除非他是脑残。

“你可以随意取笑我。”他补充道。

我拿着盒子,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请求。我说:“如果我照你说的做,我能让你亲我吗?”

他停顿了一下,回答我:“没有。”

“我可以吻你吗?”

他还是懵了,但还是回答我:“没有。”

“那我们可以亲亲对方吗?”

“不行!”这一次,答案是站在门边的采。

晚上,我把蔡蔡骂了一顿,说:“你不支持我,你信不信,我抽你。”

采矿一点都不怕。

她回答说:“我爸爸只爱我妈妈。”

这个可怜的孩子,她连他爸爸是谁都不知道,就在这里胡说八道。

大人们对孩子亏欠太多,真的不是她的错。

第八章

尽管什么都不允许,我还是决定帮助他。

我决定把卓玛带回来给他。

谁告诉我,我的爱落在他身上,我必须为他赴汤蹈火?

谁告诉我我曾经欠他一个大人情?

走近房子,先是听到一阵鞭炮声,听得耳朵发麻。

今天是她的大日子。

十年爱情,他们历经艰难险阻。每当他们要走到一起的时候,总会被奇怪的事情打破——对他们来说,也许这就是命运。

但对我来说,在我15岁,因涉嫌贩毒被关进看守所的时候,在所有人都认为我没救了的时候,在那些可敬的人都想踏足我的时候,只有她没有放弃我。我是一个住在街上的啤酒女孩。也是她。她给了我100元钱让我打车回家。当我把u盘递给她时,我知道她会为我伸张正义,即使她丢了工作。

没有人对我这么好,因为她给了我思考的勇气——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还是要靠人的努力。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你不知道的东西。

所以,我不会让他们就这样输给命运。

第九章

当我看到她看他的眼神,我知道我没有错。他们两个明显是未竟的事业!

看着她飞奔向他去的地方,在我看来,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不顾命运的阻挠,不顾可怕的运气,不顾过去,不顾必然的伤害,坚持在一起的倔强吧。

因为深爱,所以应该在一起。不管还剩多少时间,不管这个世界有什么背道而驰,我就是跑到他在的地方。

我选择了离开,完成了这段数次被命运分开的爱情。

我选择放弃只是因为——我想让你们在一起。

我要走了,懒得跟你们这些快乐可耻的人说再见。

以后还有山河,请自己解决。

我所知道的,我想你已经明白了:爱一个人,就要对他坦诚,把自己所有最软弱的地方,最隐秘的伤口都给他看。

让可笑的自尊和面子见鬼去吧。

就爱,不要想别的。

而我,我会找到下一个人,让我全心全意去爱。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