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女儿出嫁后就变成了泼出去的水?
我认为这还是受到了“封建思想”和“重男轻女”的观念造成的。
中国几千年压迫女性,歧视女性的观念在现代社会中其实依然存在的。只是说没有以前那么严重了,虽然目前人们的观念上确实已经改进了很多,但是要想想,这种观念是几千年形成的,很难彻底根除的。
在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女孩和男孩享受同等继承权。但真正在老百姓的家里几乎都还没有实现出来,以前的封建社会更严重,就目前社会来说,依然存在着重男轻女的思想,特别是农村或者是经济落后的地区。
女孩长大了没有家这是事实的,因为女孩长大了以后,是没人会真正把女孩还当作自家人看待的。当然,独生女除外,目前也就只有独生女能真正地实现男女平等的现代观念吧,其他的几乎很难实现。
比如:
第一,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女之间都享受房屋和土地的继承权。
事实上,除开独生子女,其他百分之九十九的家庭里面,女孩都不享受土地继承和房屋继承,都是默认留给儿子的。儿子一旦成家,媳妇进门,那么女儿在那个家里就变成了客人,不再是小时候的那个家了,也不再随心所欲了,回到娘家,父母和兄弟也会是对女儿客客气气的,把女儿和女婿当做客人。儿子媳妇都是自家人对待的。
这就是受了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才造成的。如果男女平等,***同分享,那么这个家还是女孩的家。返回来再看看婆家,当女儿嫁到婆家以后,其实婆家的一切都与女儿没有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也许她有享受的权利,但婚姻一旦破裂,她最多能拿走两件衣服,最后可能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你认为她的娘家还能回去避难吗?
这些情况也就造就了因果循环。在目前婚姻极其不稳定的年代,很多女孩在婚前要为自己寻求保障,寻求安稳之所,以便日后不至于流落街头。当女儿没有财产继承的时候,她可能会索要男方的财产来寻求安稳。而男方家的姐妹又会索要别人家的来寻求安稳。依次循环,才导致了女孩必须要在婚前提要求。
第二,姓氏的问题。
在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男女组成家庭的,生下来的孩子可以随母亲姓,也可以随父亲姓,并没有规定孩子一定要随父亲姓,也没有规定女方婚后必须要去男方家里生活。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女方结婚了一般都是去男方家里生活。而孩子的“冠姓权”一般都是默认给了男方。所以几千年以来,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就形成了。
其实,这种思想是对女性压迫还没有得到解放的行为。
因为男性并不能生养,女人以命博来的孩子,而男人却不费吹灰之力,平白无故的得了一个“冠姓权”。从此所有的人都认为,给谁姓就是谁家的根,就能为谁家继承香火。
所以,女性就被默认为是不能继承香火的人,所有人都觉得,女人都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都是为别人家传宗接代做贡献的人,姑娘不能为自家传宗接代,所以很难有家庭能把嫁出去的闺女当自家人对待。
继承权和冠姓权就像是男性的“基石”。想要解决这种封建思想,实现男女平等,那就只能把“继承权和冠姓权”拿回来,才能把这块“基石”连根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