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里面的听字怎么说

文言文里面的“听”字可以用“闻”字代替。闻,指的是听见的事情,消息,也指出名,有声望。

现代汉语的“听”,古人形容为“隔着门用耳朵听到的东西”,所以,听到的东西,在文言文中用“闻”字表示,如:闻君行仁政(意思是听说你施行仁义的政策)。——《孟子·滕文公上》

总之,文言文将“听”和“闻”分得很清楚,侧耳倾听,形容这个过程,用听;听到的内容进入心里了,获得了结果,用闻。例如,“听而不闻”,听是耳朵在听,不闻是没有获得听的结果,没听进去。?

扩展资料

“听”字的在文言文中的释义:

1. 用耳朵接受声音:~力。~写。~觉。聆~。洗耳恭~。

2. 顺从,接受别人的意见:言~计从。

3. 任凭,随:~任(rèn)。~凭。~之任之。

4. 治理;判断:~讼(审理案件)。~政。

5. 量词,指镀锡薄板(马口铁)密封成筒状以贮藏食物、饮料等。如:可口可乐。

6. 名词,去声,通假“厅”;十厅方过四墅,厅即是听的意思。

7. 在一些方言里等同于用鼻子辨别气味的“闻”,比如唐山地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听--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