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建议领养孩子

领养的孩子没有血缘关系,在对待上比不上亲生的。看过很多收养孩子的人,对被收养的孩子的评论,大多数收养孩子的人,都说收养的孩子不会感恩,忘恩负义,简直就是个白眼狼,却很少有人会说,收养的孩子很好,很有孝心,很会关心人,很会照顾老人,很会心疼自己,很听自己的话,心地很善良。很多人对被收养的孩子不满,其实就是,我们缺少血缘关系的容忍,我们的想法有偏差,因为,被收养的孩子,和我们没有血缘关系,而我们却用做人完美的观念,去评论被收养的孩子,试问- -个孩子,又怎么能够做到十全十美呢,都说人无完人,一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缺点,被收养的孩子,又怎么能够做到十全十美呢,所以说,很多收养孩子的人都在说,收养的孩子不好,尽量不要去收养孩子。我们在讨论收养的孩子之前,先不说是不是被收养的子,就拿你亲生的孩子来说,你亲生的孩子也不可能是个十全十美的人,你亲生的孩子,也不可能能够做到你心中的十全十美,只是我们的想法不对,对被收养的孩子,要求十全十美,对被收养的孩子,犯过的错误,无限的放大,才会出现,很多人都会说,尽量不要 去收养孩子,我们对被收养的孩子,都缺少-种血缘关系的忍耐性。常言道,人非圣贤,谁能无过,我们无论是自己亲生的孩子也好,被收养的孩子也好,都会犯错,只是我们,会对自己亲生的孩子,有--种叫做血缘关系的忍耐性,而对被收养的孩子,缺少耐性,所以说,很多人才会对被收养的孩子评价不好。换句话来说,如果是你亲生的孩子,你要求他去做10件事情,你亲生的孩子只做对了5件,你都会觉得很开心,都会觉得亲生的孩子很好,都会觉得亲生的孩子很有能力,都会觉亲生的孩子很有本事,但是,如果说是,你要求被收养的孩子,去做10件事情,被收养的孩子做对了8件,只有2件事情做得不好,你都会觉得不满足,甚至会觉得收养的孩子不好,不够完美。而养父母和被收养的孩子,本来就缺少一种血缘关系,和被收养的孩子,培养感情,主是收养期间,建立出来的感情,而感情的事情,本来就是很容易变化的问题,我们先不说收养关系的感情问题,就比如说,爱情,因为我们很多人都谈过恋爱,都对谈恋爱之间的感情比较了解,今天两个人的感情好,并不代表明天两个人的感情还是很好,有的两个人昨天还在秀恩爱,今天就听到他们两个人分手了,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感情的变化,是非常大的,感情也是非常容易变接下来我们再来继续讨论,养父养母和被收养的孩子之间的感情问题,养父母和被收养的孩子,纽带其实也是感情的问题,只是说,这种感情是从小培养的,比谈恋爱的感情要深很多,但是,并不代表这种感情永远都不会变化,养父母和被收养的孩子之间,感情也会发生变化的,如果用一种亲戚关系来形容感情,那么,亲生父母和孩子之间的感情,绝对排得上是第-位,其次才是养父母和被收养的孩子之间的感情,再次才是谈恋爱之间的感情。所以说,尽量不要去收养孩子,主要的目的就是,养父母和被收养的孩子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只有抚养之间的感情,而感情又是随时都有可能会发生变化的事情,关系根本就不牢固,不一定可靠,因此,有人说,尽量不要去收养孩子,这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血缘关系,而不是被收养的孩子不感,被收养的孩子也是人,他们也有感情,他们的感情也会发生变化,包括和养父母之间的感情,也会发生变化,感情的问题,变化莫测,根本就不牢固,所以,有人说,尽量不要去收养孩子。收养的孩子,小的时候,你叫他往东他就往东,他一旦长大了,翅膀硬了,你再叫他往东,他偏不往东,你也没有办法,医为,养父母和养子之间,根本就没有血缘关系,有的只是养育之间的感情,感情一旦化,养子就可能不在听你的话了,而养父母和养子之间的感情,是可以通过法律断绝关系的,并不像是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法律是无法断绝血缘关系的,所以,有人说,尽量不要去收养孩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纪律,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