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投资理财方面的论文。

随着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今后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目标将有四大变化:一是利用外资的重点将从引进外资向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现代管理和专门人才转变;二是大力推进利用外资领域从加工业向服务业领域拓展;第三,利用外资的方式是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扩大到以各种方式吸引外资;第四,政府对利用外资的管理将由行政审批向依法规范、引导和监督转变。应该说,“四个转变”是新的开放条件下中国外资政策调整的大方向。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重新认识吸收外资对产业结构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保持必要的政策调控手段。

一是引导外商投资资本密集型和资本产出高效型产业,提高产业部门整体水平。

技术装备水平

工业部门劳动力的技术装备水平是反映一个国家工业化和结构优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分析表明,长期以来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结构性因素对产业结构的提升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如果能够引导更多的外商投资于资本和装备水平较高的行业,外资的资本密集型优势将与这种结构性因素的乘数效应相结合,整体技术和装备水平将得到显著提高。另一方面,像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资本是各种生产要素中最稀缺的要素。因此,提高资本的产出效率应该是整体经济结构升级的主要标志之一。从实证分析结果看,黑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有色金属、医药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设备制造业等行业的人均资产水平和单位资产产出效率明显高于工业行业平均水平。如果鼓励外商投资这些产业、相关产业和产业部门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和资本产出效率将显著提高。此外,这些行业投资的增长将产生对设备和生产技术的大量需求,这可以为国内设备行业生产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更多的机会。中国投入产出表分析表明,在最终需求中,固定资产投资对总需求增长的诱导作用高于其他最终需求项目。因此,如果上述产业发展带动了国内装备业的需求增长,将大大提高总需求的增长水平。

根据行业分析的结果,在一些国家应该鼓励投资的资本密集型行业中,综合税负高于行业平均税负,长期以来一直是影响外资在这些行业投资决策的负面因素。另一方面,资本密集型行业的设备和技术投资占相当高的比重。在我国缺乏足够的替代能力,设备进口关税水平仍然较高的情况下,对投资设备征收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将明显增加投资成本,严重制约资本密集型产业吸收外资的增长和结构调整。为解决这一矛盾,应适当调整行业税收结构,减轻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企业税负;另一方面,我们将继续对被列为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设备进口实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以保持政策调控的有效性。

二、通过吸引外资改造和提高传统工业部门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纺织、通用机械、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传统产业。作为基础材料和投资材料,在中国将有广泛的市场需求,在整个行业中仍将占有很大的比重。这些产业是国家工业化的基础,也是比较优势所在。政府不能再在这些领域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结构调整,应该大力吸引包括外资在内的资金参与这些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由于这些行业的大部分产品在市场上一直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而且行业中国有企业的比重比较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进度比较落后。因此,应尽量减少新增项目,重视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增加新技术、新品种,提高产品性能、质量和劳动生产率,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为实现这一目标,应结合这些传统行业的特点和国有经济基础雄厚的特点,改善国有企业的产权交易和兼并环境,鼓励外国投资者以技术、设备等手段参股、兼并、重组资产。为传统产业尽快实现技术升级创造条件。

三、允许国外风险资本参与创业企业的投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奠定经济长期增长基础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根据不同领域的技术发展现状,采取不同的利用外资方式。对经过努力能够自主开发并形成优势的高新技术,通过吸引外资引进前沿技术,增强自主研发的技术手段和能力。对于有一定实力、市场前景广阔的科技产业,应与外商投资企业合作,共谋发展。对于投资巨大、不易引进技术、依靠自身能力难以实现快速发展的行业,应放宽股权和规模限制,允许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经营发展。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来改善高科技风险企业的投资环境,其中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创业板和风险投资基金的作用是改善风险投资环境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风险投资基金规模有限,机制不够灵活,证券市场的创业板尚未推出,特别是在外资参与风险投资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方面。为了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人才,这些问题应该尽快解决。

四、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吸引外资推动垄断行业改革升级。

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一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形成了大量垄断行业,大大增加了社会成本,制约了整体经济效率的提高。随着中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垄断部门的市场化改革已成为未来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逐步减少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限制,允许外商投资金融、保险、证券、旅游、能源生产和供应、交通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外资发展基础产业和社会基础设施,提高产业和经济发展的配套和服务能力。在一些基础设施和领域,可以通过BOT等项目融资方式或其他金融创新来筹集更多的资金,从而提高社会基础设施的供给能力,保证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的最大平衡。

五、继续鼓励外商投资资本和设备相对较高的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社会就业基础。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为中国劳动力与资本要素结合提供了大量机会,在农村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目标,这种方式仍将是中国吸收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方式之一。为此,继续鼓励外商加大对服装、纺织、家具制造、文教体育用品、皮革及毛皮制品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投资,对扩大就业需求显然会有很好的作用。但从结构调整的长远目标来看,如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应选择一些有一定技术含量、劳动吸收效应明显的产业来吸引外资,这不仅有利于增加劳动力的就业机会,缓解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带来的失业压力,也有利于产业技术和结构的升级。

比如电子通讯设备行业,就是一个高科技行业。目前该行业外资企业就业人数占外资企业总就业人数的11.5%,就业吸纳规模仅次于服装行业。电气机械、运输设备和金属制品也有类似的特点。由于这些行业在资产、设备、吸纳就业等方面都大于其他工业部门,因此1%的劳动力需求增加所带来的新增就业岗位数量大于其他行业的平均水平。因此,鼓励外国投资者增加对这些行业的投资,有利于扩大就业总量规模,提高工业部门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此外,从市场需求来看,由于生产链条长,复杂或深加工产品需要更多的配套生产,单位需求对劳动力需求的综合(直接和间接)诱导效应可能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例如,根据投入产出分析的结果(赵金平:《中国劳动力投入的产业关联结构——与日本的比较》《亚洲经济》(日本亚洲经济研究所),第7期,1994),社会总需求增加诱发的就业需求最大的行业,除了纺织制造、建材等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外,还有一般机械、金属制品、化学工业等。主要原因是:一是这些行业的就业规模在所有行业中相对较高;第二,因为最终的诱导效应包含了对其他上游配套产业的间接诱导部分。因此,鼓励外商投资以上述产品为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生产资料和出口商品来源的产业,将增加这些产品的市场需求,产生明显的劳动力吸收效应。

我国“十五”计划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目标。目前,服务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基础最薄弱、国际竞争力最弱的领域之一。因此,鼓励外商投资服务业不仅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和履行入世承诺的需要,也是中国实现结构调整目标、改善服务质量和环境、增强整体经济实力的必要措施。另一方面,大多数服务业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这些产业的规模有利于为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样,根据投入产出分析的结果,在服务业中,单位总需求产生的劳动诱发需求相对较高。商业和餐饮业排名第一,其次是教育、科研和医疗服务、交通运输和社会服务。从这些主要服务业的相对劳动力吸收效应来看,它们普遍高于工业部门中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即这些行业每单位投资所带来的劳动力需求增长率超过工业部门的平均水平。如果能吸引外资进入第三产业,对解决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将起到非常有效的作用。

6.鼓励外商投资需求拉动效应明显的行业,有效利用跨国公司的全球网络和市场资源,扩大外贸出口。

不同行业需求增长对社会总需求的拉动作用存在明显差异。由于部分行业生产所需的零配件和原材料供应链较长,单位产品需求增长对各行业需求的波及效应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在投入产出分析中,反映一种产品需求增长对各部门需求增长影响程度的指标一般称为影响系数,影响系数大于1的行业称为前相关行业。刺激对这些产品需求的增长通常是总需求政策的重点。根据中国投入产出表1997的计算结果,自行车制造、日用电子电器、有色金属压延、电气机械、文化办公机械、计算机制造、农林机械制造、汽车制造、金属制品业等行业的影响系数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具有明显的前相关行业特征。因此,通过鼓励跨国公司投资这些领域,利用其营销网络和国际化优势扩大产品出口,带动相关行业和社会总需求增长的效果明显好于其他行业。为实现这一目标,应注意培养前相关产业的零部件匹配能力,通过中间产品的进口替代延伸国内产业链。?

此外,从单位销售收入的出口比重来看,皮革及毛皮制品、家具制造、机械、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纺织、食品、服装等行业的出口含量最高,说明这些产品比其他行业更具出口导向性,在进入国际市场方面具有更强的竞争力。扩大这些领域的外资规模,有利于提高整体工业出口比例,扩大中国工业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为实现促进出口长期持续增长的政策目标,应进一步完善贸易管理制度,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尽快实行全面的外贸登记制度,恢复出口“零税率”的正常退税制度,这将有利于加工贸易出口零部件的进口替代,促进我国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

七、改善外资中小企业的投资政策环境,提高主导产业的配套能力。

根据企业分工的一般特点,大型跨国公司的生产加工需要大量的中小企业来支撑。因此,当地的配套能力如何也是跨国公司选择投资目的地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目前,许多主导产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集中的产业,依赖从国外进口大量零部件和材料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国内现有的中小企业缺乏满足要求的配套能力。因此,逐步形成跨国公司大型生产加工基地的必要配套能力,不仅有助于降低生产加工成本,提高主导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还可以为国内众多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进入国际市场的渠道,延长产业链,促进相关上游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因此,如何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未来中国产业政策的重要课题之一。为了形成主导产业的配套能力,一方面可以发挥当地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的作用,通过市场导向和政策扶持来培育配套能力。近年来,许多外国投资者对私营企业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如果进一步放开对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建立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允许外资通过参股、并购等方式与民营企业形成资产或战略联盟,将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吸引国外中小企业投资是尽快形成主导产业配套能力的有效捷径。据调查,许多中小企业来华投资的主要目的是继续为有供应关系的大型跨国公司从事配套生产和服务。但客观地说,中小企业在融资、税收、跨国经营、雇佣当地劳动力、技术和管理人员等方面面临的困难远比大企业多,而且目前我国也缺乏对中小企业必要的政策支持。因此,为国外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和支持这些企业为跨国公司发展国内加工基地提供配套设施,扩大“产业集聚效应”(产业集聚效应是指我国部分地区特定产业群的形成过程。例如,就某一地区而言,在初始阶段,只有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进入该地区设立加工装配企业;由于这些企业对备件的需求,一些国外相关备件制造商也进入该地区投资设立备件生产企业;随着当地开始具备零部件配套能力,进一步吸引新的加工组装企业进入该地区,在该地区形成了某一产品的完整生产体系,聚集了大量企业,形成了包括本土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内的庞大生产基地。参见黑田东彦(日本)《东洋经济新报》5月2001版《中国制造》,这应该是利用外资产业政策调整的重要一环。

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以解决外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帮助其规避投资风险。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在国家鼓励的领域,特别是支持有利于延伸产业链的产业和高科技创业型外资中小企业,在国内按照一定比例的投资和流动资金提供信用担保支持。

八、发挥产业组织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的联系。

企业在一定生产链中的角色分工,反映了不同企业资源的组织和配置要求。目前,在国际投资活动中,跨国公司出于自身利益,热衷于与当地供应商建立联系,东道国政府也可以在促进联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促进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的接触,可以为本土企业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通过与跨国公司的接触,学习和掌握新技术、新工艺。促进联系的具体措施包括提供信息,牵线搭桥,鼓励外资企业参与旨在提高国内制造商技术能力的解决方案,与外资企业合作制定国内供应商的培训计划,以及各种便利国内供应商获得资金的方案。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建立了促进联动的综合方案,并有选择地对部分行业或企业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方案,取得了巨大成功。这些国家的经验表明,政府往往有针对性的干预有利于增加联系,有利于知识从跨国公司转移到东道国有活力的企业部门。联系促进方案与中小企业发展和有针对性的外国投资政策的合作越密切,取得成果的可能性就越大。从我国现状来看,对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种种限制,企业并购、产权交易等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传统体制造成的地区分割、行业分割等弊端,是影响这种联系的主要负面因素。要借鉴新加坡等国的成功经验,把促进联系作为产业组织政策的重要内容,作为新的市场条件下政府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其中,建立政府部门与大型跨国公司的定期对话磋商机制,沟通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关系,是促进联系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这一机制,我们可以听取外商投资企业对政府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意见和看法,宣传政府的产业政策,向跨国公司推荐当地的供应商和服务商,为中小企业创造机会接受大型跨国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和业务能力培训,成为这些大型公司的供应商。此外,还通过设立中介机构,为供需双方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九、保持吸引外资政策的连续性,继续改善投资环境。

“十五”期间,政府吸收外资政策将面临几项任务:一是根据世贸组织的多边规则和中国的承诺,取消或修改与这些规则和承诺相抵触的贸易和投资制度和政策,如取消对外资企业出口比例、外汇平衡和国内采购要求的限制。二是建立和完善与国内市场开放和贸易投资活动市场化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如加强利率、汇率、税率等经济调控手段,逐步改革和减少外资市场准入审批程序。第三,要充分利用多边框架下可以享有的制度和政策的自主安排空间。在市场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历史时期,要保持利用外资政策的连续性,提高对外国跨国公司的吸引力。这些调整显然有利于降低外资进入的交易成本和制度成本,改善投资环境,对稳定发展利用外资发挥积极作用。从长远来看,如果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制度成本因素逐渐消除,综合实力真正成为企业竞争的决定性因素,自然有条件从政策引导向市场引导转变,实现完全公平的竞争环境。作为过渡,在许多符合国家新的产业政策目标,确实需要给予特殊优惠和支持的领域,要逐步实行不限于企业身份的鼓励性政策,如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环保技术的应用和推广、落后地区的开发等。

应该看到,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流入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增速大部分年份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在吸收外资方式、产业结构、区域分布、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尤其是面对日益激烈的国家间竞争。为了实现经济持续增长和结构调整的长远目标,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积极吸引外资的基本政策。调查显示,虽然我国在改善基础设施等“硬件”环境方面成效显著,但存在政策制定缺乏透明度、变动频繁,政策执行不一致、随意性大,政府工作效率低,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市场监管不力,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乱收费严重,仍然是外商对“软环境”的强烈批评。很多守法企业,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面对的并不是一个与国际接轨的“公平”竞争环境。因此,政府应继续把改善投资环境作为吸引外资的重中之重。

十、完善市场监管机制,通过竞争政策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工业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总产值、固定资产和就业规模在全行业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有些领域甚至成为关系整个行业发展方向的主导力量。这种情况的出现,是中国有效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目标的客观需要,也是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国际分工和竞争不断调整的正常反映。然而,由于产业部门利益相关者结构的巨大变化,不同主体在国家意识、文化传统、商业习惯、价值观、伦理道德等方面的冲突和矛盾自然会频繁发生,政府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正常的市场和社会公共秩序的难度会加大。因此,在新的市场开放条件下,中国外资政策的核心应逐步从市场准入管理转向鼓励竞争,完善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用法律手段规范外资企业的市场和社会行为。首先,为防止大型跨国公司利用自身技术、品牌、生产规模等优势形成行业垄断,促进多元化市场的资源有效配置和充分竞争,应尽快颁布《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约束企业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次,在我国资本账户尚未实现自由兑换的条件下,有必要利用经常项目对外资企业跨境资金配置进行监管;此外,我国现阶段实行严格的外债管理,但外资企业的国外贷款目前未纳入外债管理范围。应要求外资企业提高资产负债透明度,以利于政府的债务风险监督管理。第三,有效利用联合年检,按照法律和公共标准,监督和指导外资企业在环境保护、劳动条件、消费者权益、当地社区等方面的工作。目前,世界上出现了一种新趋势。各种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始积极参与对跨国公司投资问题的讨论,并制定了各种形式的“行为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跨国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行为,以利于最大限度地平衡企业、当地民众和东道国的利益。这个标准虽然不是强制性的,但往往会成为政府政策制定的参考。这些经验可以为我国今后加强对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企业的监管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