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会议后黄克诚遭到哪位下属的诬陷
是吴法宪。
庐山会议结束后,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批斗彭德怀、黄克诚。在一次批斗黄克诚时,揭发出了耸人听闻的所谓“黄金”问题。提出此事的是吴法宪。它像一颗突然爆炸的重磅炸弹,使与会者哗然:一向被认为清廉、克己的黄克诚,似乎一下子成了大贪污犯,甚至有人说是黄克诚“为军变准备经费”。
1959年8月,在庐山召开的中***八届八中全会上,错误地作出了关于所谓“以彭德怀同志为首的彭、黄、张、周反党集团”的决议。随之,在全党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留下深刻的教训。
庐山会议结束后,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批斗彭德怀、黄克诚。在一次批斗黄克诚时,揭发出了耸人听闻的所谓“黄金”问题。提出此事的是吴法宪。它像一颗突然爆炸的重磅炸弹,使与会者哗然:一向被认为清廉、克己的黄克诚,似乎一下子成了大贪污犯,甚至有人说是黄克诚“为军变准备经费”。
所谓“黄金案”是指1945年9月新四军三师奉命从苏北调往东北时所带的一部分经费。黄克诚是该师的师长兼政委,翁徐文是该师的供给部部长。当时数万大军千里出动,当然不能不带钱。三师在苏北根据地经营了好多年,由于认真开展了生产自救运动,积累了一点经费。大军出动时,这些经费除换了些法币外,把只限于苏北根据地流通的货币,设法换成了黄金,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由于用得节省,一直到东北根据地建立、部队改编时,师部所带的金子还有一些剩余。经取得上级同意,将这一部分经费带到西满军区。黄克诚任该军区司令员,翁徐文任该军区供给部部长。1947年底,为便于保管运送,西满军区供给部将金子炼成金条,经黄克诚和东北局负责人李富春批准,派专人将金条送交东北银行。
1949年夏,黄克诚出任湖南省委书记。因湖南烈士多,是老革命根据地,又是新解放区,怕有特殊需要,黄克诚让翁徐文请示李富春批准并向东北局打了领条,把在东北未用完的黄金带到湖南。当时造了库存黄金清单(有关人员每人一份,***五份),用两个箱子(内保险箱、外木箱)、两把不同钥匙(一个人一把),每天24小时由陈烨、王之庆、吴子昌等轮流值班,有持枪警卫看守,做到人不离箱,箱不离人。到湖南后,开始用了少许救济军、烈属(领款打了领条)。由于省里经济情况较快好转,这笔钱就用不着了。1949年9月,将这笔钱如数交给了湖南省财政部门。
为查此案,1959年11月,中央派工作组到湖南。对翁徐文等进行了审查,一再要他们交待“伙同黄克诚的贪污问题”及黄金的来龙去脉。
翁徐文1926年参加革命,1927年加入中国***产党,先后参加过秋收起义、历次反“围剿”、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建国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他始终保持了老红军、老八路艰苦朴素、廉洁自律的光荣传统。战争年代,翁徐文经管过很多钱、财,他认为这都是党的财产,自己是在为党管钱。在无严格监督的情况下,他尽管“长袖善舞”,却依然“两袖清风”。他在战争中管理公家的财产很仔细认真,金钱来往均由会计、出纳管理,而且都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特别是事关钱财,怕有非议,十分小心,事过十多年以后,战争年代的重要收据和来往账目都完好无损地保存着。其中有一张签名盖章的重要收据,是翁派人将74根金条(每根10两,***740两)送交上级主管部门时经收人写的。还有因财产移交问题,李富春给翁徐文的回电稿,以及1949年9月,湖南省财委收点黄金等给经手人写的收据,写具“陈烨同志交来黄金867两、银元2133元。经手人王之庆,引证人翁徐文”。这在当时来说,手续已经算是很完备和清楚了。
翁徐文保留的重要收据和账目,为澄清1959年“反右倾”斗争中提出的所谓“黄金案”提供了最直接、最可靠的物证。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黄克诚自述》一书中称赞:“翁徐文为人十分老实,从不谋私,又十分谨慎。他为革命队伍经管钱、财,兢兢业业,手续、账目都很清楚完整。钱上交以后,他仍保存着账目、收据。……我由此得以解脱被诬陷的罪名,这真得感谢翁徐文的谨慎作风。”
与此同时,原押送黄金的西满军区供给部警卫班长(时任湖南省嘉禾县税务局长)张正鸿,提供了1947年冬为东北银行押送黄金的详细经过,并得到同去的付景毅(翁徐文的秘书)、周利(会计)等证实无误,也为澄清此案提供了重要人证。
此案先后经过四年的一再审查,什么问题也没有查出来。1963年9月,中央工作组再次来湖南,调查核实黄克诚“黄金案”的问题,开了三次调查会,找翁徐文、付景毅、张正鸿、周利等进行调查,中央工作组在会上宣布,经过多方面的调查和核对账目,问题基本搞清。
1963年12月26日中央工作组关于黄克诚经济摊子问题调查第6号简报指出:“翁徐文同志较为诚实,愿意来京核实对证问题,他始终坚持原来的说法,离开账本就不轻易讲话。”
但在当年“左”的思想指导下,案件审查常常服从于某种政治的需要,已经清楚的问题仍无端怀疑;应该做出结论的问题拖着不做结论。致使一些无辜的同志蒙受莫名的罪名,受到压制、打击,甚至摧残。
翁徐文因涉及此案,1960年省党代会换届改选时,省委委员的预选名单上没有了他的名字,长沙市的代表提出意见,省委一位主要负责人解释说,翁因涉及黄克诚“黄金案”经济上不清楚,政治上也不清楚。从此,有些应该他参加的会议也不通知他参加了,可以看的文件也不给看了。工作也不作具体安排,基本上被闲置在家里。“文革”中早已查清的所谓“黄金案”被公开到社会上,翁徐文被说成是“彭、黄、张、周”反党集团的死党,黄克诚的“黑干将”,遭受抄家、挂牌子、批斗、罚跪等人身侮辱,后来又被关进了“牛棚”。原新四军三师供给部警卫班长张正鸿,因押送过黄金,也受到牵连,把他的县委委员、局长撤了,下放到嘉禾县畜牧良种场劳动改造。“文革”中把他当作“彭、黄、张、周”的死党,遭到了抄家、揪斗、挨打、挂牌游街等许多非人待遇。
中***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历史的伟大转折,开始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以前的左倾错误,才使此案彻底澄清,翁徐文恢复了名誉,出任中***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
1979年7月2日,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出了关于翁徐文等同志受“黄金案”牵连问题的结论:“一九五九年中央审查黄克诚同志的问题时,对所谓‘黄克诚同志把持经济摊子’,即所谓黄克诚同志贪污黄金问题立案进行审查。一九六三年黄克诚同志专案组曾对西满军区供给部炼、交黄金问题及其他经济问题找翁徐文、付景毅、张正鸿、周利等同志进行调查,当时翁徐文同志对经济摊子问题和炼、交黄金问题向组织上讲清楚了,黄克诚同志专案组经过多方面的调查和核对账目,证明翁徐文同志讲的情况是实事求是的,证明黄克诚同志没有贪污问题,翁徐文同志所负责的经济账目是清楚的,没有贪污问题。特此结论证明。凡因所谓‘黄金案’受牵连的同志都应予以纠正,恢复名誉。”
至此,长达20年之久的所谓“黄金案”终于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