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小说有700字的作文。
我喜欢的女孩送了我一本书,这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是金庸先生写的《笑傲江湖》。
有人曾把金庸先生写的书和另外两位作家写的文章称为中国文学的三大习俗,字里行间丝毫不尊重这位老先生。其实金庸先生的小说很好。我觉得只有好文章才会看,浅显易懂的不一定不好。我自己也是个门外汉,躲不过那些在我之上的作家的文章。你可以想象我们读那些奇怪深奥的书的感受,无非是:作者沾沾自喜,读者洋洋得意。与其花辛苦钱去读那些晦涩难懂需要对着字典慢慢翻译的天书,我宁愿看到那些离我很近,能给人带来希望,能从中得到什么的“俗东西”。
笑傲江湖就是这样一本书。在我眼里,江湖就是天下,江湖无处不在。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里有一个大缸,每个人都住在里面。每个人都会融合自己的优缺点,喜怒哀乐,影响他人。悲伤和忧愁是不可或缺的调味品。真正能跳出这个大桶的不存在,但大桶里能被嘲笑的就更多了。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我喜欢书中的主角。令狐冲对杨格的迷恋令人钦佩。这家伙对男女关系的理解就像一个结构简单没有头脑的单细胞。如果他喜欢她,他必须对她好。即使是在爱人面前,他也能毫无顾虑的表现出对喜欢的女孩的感情,不仅仅是因为他相信身边的她,更是因为他的深情自然流露,绝对不会有任何隐瞒,英雄。我喜欢他也是因为他对感情的真诚,对爱人的坦诚,对喜欢自己和自己的女孩的珍惜。也许在我眼里,直来直去,爱得死去活来才是赏心悦目。
在一些人眼里,令狐冲是一个不道德的浪子,但他很迷人但不浪漫。他有点讨厌,但他绝不会伤害别人。他甚至可以形容他的朋友们互相关心。为了把不开心的弟弟打得笑逐颜开,他宁愿拿着一把长剑,毫无怨言地被钉在地上。为了拯救和他一起生活的女孩,他愿意承担整个世界的重担,而不是自己的信仰。他说他永远不会改变主意,但他充满了热血。这比那些胸前戴着孔子徽章,手里拿着孔子语录,嘴里喊着礼仪道德,背地里却干出一番事业的人强多了。令狐冲要杀你会公然来找你,但这种人会对你微笑,在你毫无防备的时候给你一刀。治疗一个濒临绝望的陌生人,令狐冲也可以提供一个没有灵魂的小生命。他绝不会像一个可敬的绅士,一边抹着眼泪表示同情,一边大喊无能为力。在我眼里,真心对待朋友的人,通常都是人们喜欢的人。
我不喜欢平时雄心勃勃,力争中原的枭雄。他们大多阴险狡诈,心机深沉,必要时甚至会带着皮带和骨头吃掉身边的人,让你防不胜防。英雄不一样。大部分都沉浸在爱情里。大胆而美丽的人视名利如粪土。这是我心中的英雄形象。令狐冲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有足够的权力攀登名利的高峰,但他不喜欢。对他来说,正、邪、左、右、生、死的诱惑太多了,一次承受也没什么。重要的是他一直在坚持。绝对没有要出家看破红尘的意思,只是以另一种方式逃离了是非的圈子,或者说他从来没有在这个圈子里。他知道自己应该追求什么,应该过什么样的生活。他想做自己,做一个淡泊名利,和喜欢的人一起享受生活的人。当局被迷住了,也许只有离开并成为旁观者,我们才能真正成为笑傲江湖。在我眼里,英雄是可爱快乐的,可爱快乐的人才是我喜欢的。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当然你也应该喜欢这本关于他的书。
所以笑傲江湖是我最喜欢的书。不仅仅是因为它对我的特殊意义,还因为它写的是一个我喜欢的人。写了一个贴近生活的美好故事,让人对未来有了憧憬,有了道德观念。更多的人在生活中遇到苦恼时,有一个很好的药方来获得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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