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权保持沉默这句名言的真正由来是什么?

第一,“你有权保持沉默!”-米兰达警告的由来

熟悉美国黑帮电影的读者都很熟悉警察对嫌犯说的第一句话:“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你所说的一切都可能在法庭上作为对你不利的证据。你有权在审判时咨询律师。如果你请不起律师,法院会免费为你提供一名律师。你完全清楚你的上述权利吗?”

这句话就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又称“米兰达警告”,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接受讯问时,有权保持沉默,拒绝回答。

这个警告的形成是因为一个美国的案例。

事情是这样的:米兰达是个年轻人。1963年因绑架并强奸一名18岁智障少女,被亚利桑那州凤凰城警方逮捕。在警察局被审问了两个小时后,他在供词上签了字。但事后他说,他不知道第五修正案给了他保持沉默的权利。换句话说,米兰达不知道她有权保持沉默,也不知道她有权获得律师的帮助,警察也没有告诉他。他的律师在法庭上抗议说,根据宪法,米兰达的供词不能作为供认罪行的证据。虽然宪法修正案已经存在了近200年,但直到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司法一直遵循着历史流传下来的原则:如果嫌疑人做出了“自愿”的供述,就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它没有强调警察必须告知嫌疑人他的权利。“自愿”而非强迫是当时唯一的标准。因此,米兰达的供词在法庭上被作为定罪的主要证据。他被判20年监禁。他一路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理由是他“无权知情”,由最高法院复审。

1966,由首席大法官沃伦主持的最高法院作出裁决,指出公民有权在被讯问前知道自己的第五修正案权利,警察有义务在被讯问前将此事告知嫌疑人并告知其权利。因此,米兰达的案子被宣布无效,发回重审。

从现在开始,如果美国警察在抓人的时候忘记了这些关键词,那么犯人所做的所有供词都会在审判时被判无效,最终犯人可能会被法院释放,因为在逮捕的时候他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从1966开始,美国所有的警察在审讯嫌疑人之前,都要告诉嫌疑人“米兰达警告”,不管当时的警察有多忙、多赶、多不开心、多紧张。这就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的由来。

说到这里,你一定想知道35年前米兰达案的重审结果吧?在最高法院对米兰达做出裁决后,米兰达案件被重新审理,陪审员被重新挑选,证据被重新提交。米兰达当初的表白当然没用。幸运的是,检方找到了新的证据。米兰达曾经向前女友吹嘘自己的犯罪经历。警察找到了这个女朋友,她出庭作证。米兰达再次被判有罪。1972,米兰达被假释。1976,34岁的米兰达在酒吧被刺死。警察逮捕了一名暗杀他的嫌疑犯。审讯开始前,警方向嫌疑人传达了“米兰达警告”,嫌疑人选择了保持沉默,但警方仍依法对其进行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