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残废评定标准
二级残废的评定标准包括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1、重度智能损伤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肌力3级。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
6、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7、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8、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9、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10、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1、双下肢高位缺失。
12、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3、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4、双膝以上缺失。
15、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6、同侧上、下肢瘢痕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7、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
二级残废通常是指残疾程度相对较轻,但仍需要一定程度的辅助或支持才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具体的评定标准可能包括身体功能、语言能力、认知能力、情感状态等多个方面。
如果需要评定二级残废,可以前往当地的残疾人联合会或相关机构进行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和资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记录等。机构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残疾等级。如果符合二级残废的标准,申请人将获得相应的社会福利和帮助。
综上所述:二级残废评定标准主要依据残疾人的残疾程度来评定,具体的评定标准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如果您或身边的人需要评定残疾等级,建议前往当地的残疾人联合会或相关医疗机构进行咨询和评估。
法律依据:
《残疾证的肢体残疾标准》
二级肢体残疾标准为:
1.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
2.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
3.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二等残疾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