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写作|短篇小说的套路

在英语文学中,有一种写作类型叫做记叙文,意思是用中文讲故事,所以记叙文可以翻译成叙事性写作或叙述性写作。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都属于这种风格。

在汉语中,我们习惯于把小说翻译成“小说”,把故事翻译成“故事”,所以短篇小说翻译成“小故事”还是“短篇小说”尚无定论。因为不同语言没有完全对等的翻译,又因为中国小说的发展道路与西方文学小说有很大不同,这种咬文嚼字的细节暂且放在一边,下文称之为短篇小说。

英国文学中的短篇小说是以单一事件为中心的短篇叙事作品。最大长度10000字,有人认为5000字是最大。

那么,经典英语短篇小说的元素有哪些呢?简单来说,加拿大高中老师P.A.C.T.S .会让学生填写P.A.C.T.S .表,分析理解一个小故事。

故事或者小说都离不开爱情。根据短篇小说的定义,它只有一个中心事件,故事情节围绕这个中心事件展开。包括:

一个完整的短篇小说的情节应该包括所有这些要素,这样小说的整体走向就是一个字:

讲故事要营造氛围,让读者产生相应的情绪。气氛是作者通过自己的文字传达的,而情感是读者在阅读文字的过程中感知的。好的作品应该是作者能让读者感受到自己营造的氛围,并产生相应的情感。而差的作品则让读者感受到作者营造的氛围,或者产生与作者预期完全不符的情绪。

比如用自然环境营造氛围,这是文学作品中最常见的手法,晴天代表好心情,阴天代表悲伤。并不是说现实生活中的晴天不会发生不好的事情,而是这种写法最接近正常人的心理感知,因为人心情好的时候会感觉清醒。在这方面,托马斯·哈代是专家。我们可以参考他在《德伯家的苔丝》中对自然的描写是如何烘托出主人公悲喜交加的境遇的。

当然,文学大师可以让坏事发生在晴天,让读者更难过,但对于初级作家来说,这样做往往是危险的,会让读者在阅读时情绪混乱,怀疑作者是蛇精病。

曾经有人在元旦的时候收到一封远方朋友的来信:“这几年过年,每次我们两家人在一起,朋友们聚在一起是多么幸福啊。你今年出国了,但不知何故,我们一点也不觉得难过。”——如果你不知道这哥们永远不会表达自己的意思,这封信基本就是绝交信的节奏。这是车祸现场营造的气氛。

短篇小说就不用说了,一定要有人物,而且一般不止一个人物:一两个主要人物,几个次要人物。主角不能超过两个,不然就乱了。

次要人物在整个故事中是不变的,作为背景色存在。随着剧情的展开,随着当事人之间矛盾的发展,主要人物必然有一个清晰的、符合逻辑的变化过程,要么是情境的变化,要么是心理的变化,要么是情绪的变化,等等。如果主要人物没变,那就是一个无味的故事,如果次要人物变了,那就是一个混乱的故事。

主角也要有一个对手(对抗者),就是给主角制造麻烦的人或事。对手可以是另一个主角,一个次要角色,主角本人,甚至是主角生活的社会和自然环境。

在中国语境下,小说和故事最重要的区别在于,故事只讲述一件事,这件事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想象的,故事不一定传达叙述者的任何价值观和观念;另一方面,小说则不同。虚构就是作者通过一个故事来传达自己思想的“中心思想”,这也是我们在中学时代常说的,也是最讨厌的。

所以,一部好的小说,应该能让读者获得一种“生活真相”。当然,每个读者都有自己的生活经历,所以每个读者从同一部小说中得到的生活真相可能是不一样的。以莫泊桑的《项链》为例。中国高中语文的标准答案是“对资产阶级虚荣生活方式的无情批判”,而加拿大的标准答案有几个:诚实(向你的朋友承认你可能只需为丢失项链付出500法郎而不必努力十年),对爱情忠贞不渝(被打败的妻子没有虐待她,而是借钱帮她还债,这绝对是真爱)...

一般来说,故事的时间和地点会在故事的开头说清楚,但事实并非总是如此。有时候,故事的时间和地点会隐藏在故事里。比如你看到一辆出租车,读者大概会猜测这至少是一个世纪以前的事了。说到一周挣七先令,你可以猜到故事发生在英国,而且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初级作家可以从一开始就把时间和地点解释清楚,而高级作家可以在文本中安静流畅地传达这些信息,并与故事结合成一个协调的整体。

除了约定五要素,短篇小说还有一个主要要素&观点,英文缩写为POV。POV是指讲述故事的视角,即汉语中的第一人称叙事和第三人称叙事。

第一个人很好理解。整个故事就是“我”“我”“我”。我看,我听,我动,我说,我想。这种视角的最大局限是,“我”只能知道别人在我面前说了什么、做了什么,而“我”不知道别人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是怎么想的,或者别人说了什么、做了什么(除非另一个人来告诉我)。这种视角最大的好处就是适合初学者,因为只要你写清楚“我”是怎样的,别人就是我眼睛和耳朵里的倒影。

第三人称用“他”、“她”、“它”讲故事。第三人称细分为有限第三人称观和上帝第三人称观全知。

有限的第三人称是从主角的角度写的。讲故事的人知道主角在做什么,在想什么,但不太了解其他角色。这是大多数第三人称故事的讲述方式。

上帝视角的第三人称称为上帝视角,意思是说故事的人知道整个故事的所有行为和思想,是一个全知全觉的存在。具体的写作例子,可以参考简·奥斯汀的小说。这种讲述方式是初学者的最爱,因为简单易行,直接把每个人物的想法写出来,解释给读者听,比描述人物的行为要容易得多。但这样写很容易导致文笔混乱,让读者从不同人物的不同视角跳来跳去,就像一个初学者摇着相机,拍出来的视频只能让人头晕。至于一些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初学者,总是“不小心”钻进别人的身体,说出自己的想法,就更可笑了。

这篇文章是根据我在加拿大的高中英语课堂笔记和我个人的理解。如有错误,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