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体制是什么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体制是分级管理的政府体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机构由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组成,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制定和修改本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决议;各级人民政府则是行政机关,负责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决议,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同时,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机构还设有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政府部门和职能部门等。具体的领导体制和职能划分,还需要参考当地的地方组织法规和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