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结悔过属于什么处罚

责令具结悔过是指对于犯罪分子进行刑罚以外的其他处置方式之一,虽不涉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但却是一种影响当事人声誉的处理形式。从语义来看,责令具结悔过就是责成、命令某人对自己的过错进行反省,回忆检查自身思想和行为上所犯的错误,进一步反思错误的原因,保证今后如何改正不再犯错。

一、非刑罚处理方法是指对于犯罪分子判处刑罚以外的其他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或责令赔偿损失。

这两种处罚是判令犯罪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是刑事附带民事的强制处分,前者适用于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后者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而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

2.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及赔礼道歉

这一类处理方法适用于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训诫即对其当庭公开谴责;责令具结悔过即责令其用书面方式,保证悔改;责令赔礼道歉是责令其承认错误,向被害人表示歉意。

3.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向被告人所在单位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由主管部门直接给予被告人以一定的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适用具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适用对象必须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应当判处刑罚的,或者不构成犯罪的,都不能适用具结悔过。

2、根据案件情况又需要责令犯罪分子用书面方式保证悔改的。实践表明,具有我国特色的这一非刑罚处理方法,对于那些被免予刑事处罚且有一定认识的犯罪分子能发挥较好的教育、预防作用。

具结悔过在执行时,不能像适用刑罚那样,将责令具结悔过写在判决主文上。一般可当庭处理,记录在案;确实有必要在裁判文书上反映的,也可以在判决理由部分予以阐明。

具结悔过适用于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免予刑事处罚,是一种有罪判决,虽然相对于其他刑罚处罚较轻,但犯罪分子依然被视为受过刑罚处罚的人,

受过刑事处罚后,相应权利会受到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