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完全交不起租金怎么办?

因疫情完全交不起租金可以申请解除合同。

5月19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因为疫情而无法开展经营、面临较大缴纳租金压力的餐饮等服务行业存在租金纠纷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表示,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基本把握两点:疫情和疫情防控措施属于不可抗力,要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政策。

基于这两点第一,一般情况下不支持解除租赁合同的请求。第二,一般情况下,支持变更合同的请求。还有一种情况,虽然受疫情影响,应当对他进行考量,可是他已经完全确定不可能再交得起租金了,合同不可能再履行了,再延续多长时间也不可能交租金,这种情况应当允许双方当事人都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法院应当支持。

扩展资料

承租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个体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送出免租减税“大礼包”。

《指导意见》也是对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具体落实。4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和高校、研究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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