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空姐起飞前,自拍炫耀“胸型升级”被开除,公司行为合理吗?

南航一位空姐在航班限流等待时间里,在飞机上的洗手间发了一条自拍,自我调侃“胸型升级”,被人举报以后,被公司开除了。有人觉得,这个行为本身是没有错的,因为她是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发布的。但这个行为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公司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也是合理。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按照规章制度行事,没有错

南航这位空姐,是乘务长,她在工作时间(航班限流等待时间),在工作场所里发布内衣营销广告,这属于违背公司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这是任何一个公司员工都要遵守的。

而她发布的所谓体验,是一种营销,言外之意,就是以公谋私,虽然不是直接的,但是,可能会诱导一些人购买,这样可能会给她产生经济利益。这种行为,是公司不允许的。作为一个工作十几年的老员工,自然知道这些。

而这位空姐没有理会这些,坚持将这些内容发布到朋友圈里,这有微商的嫌疑。而作为微商,是要有营业执照的。估计这位空姐未必办理,所以还涉嫌违法经营。这些更是公司不允许的!

这位空姐作为乘务长,自然知道公司的规定。她这种行为,对于公司的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而她作为乘务长,自然有带头示范作用,要是不处罚,担心会有很多空乘人员跟风学,对于航空公司而言,负面影响就大了,所以,航空公司选择与她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理解的。

二、这位南航员工不服劳动仲裁,到法院提告,结果让空姐大失所望

这位空姐觉得,自己的行为没有不妥,不认可公司给予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私人事务等规定),就向劳动主管部门提出仲裁要求,很快出来的结果是公司的做法违规,需要支付相应的款项,驳回郭某其他仲裁请求。

无论是南航还是空姐,对这样的仲裁结果都不满意,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结果很快出来了,认为这位空姐的行为的确失当,但情节不是很严重,南航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对。南航知道以后,就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作为一名乘务长,自然知道自身的行为,有带头示范作用,而她漠视这个,做出的举动,带有很大的负面示范效应。要是不加以处理,可能会有更多的人仿效,这种负面影响,对于南航而言,无疑是严重的。

这位空姐的行为,违背了社会的公德良俗,而且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个行为没有产生严重后果。同时,她在工作期间做这样的事情,必然会分心,也没有将安全责任放在首要位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二审法庭决定驳回一审的判决,并让这位空姐承担相应的费用。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也就意味着南航与女员工的官司,以公司胜利告终。女员工的行为,不值得提倡,更不具备示范意义。

三、无论后事如何,大家做事之前,还是要三思而后行

女员工在工作期间发这样的朋友圈,属于漠视自己的工作,她作为一个工作了十多年的老员工,都可以如此,对于其他员工而言,是一个错误的示范。还有,飞机是一个时刻需要关注安全规程的交通工具。

之前就发生过飞机事故,其中一些是因为机械检查不到位导致的,也有一些是安全评估不到位导致的。这位空姐的行为,是漠视安全规程,也就是无视自己的工作机会,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是正确的。

还有,她的行为,的确不当,虽然很快删除了,但还是被人发现并举报了。这个行为是与她的职业形象不符的,还给公司带来了负面影响。对于这些事情,这位空姐应该没有考虑,只是想到了自己。这种漠视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有人说,要是空姐没有发内衣营销广告,而是普通卖柑橘的广告,会被辞退吗?要是被举报的话,应该还是会被辞退的。因为她在工作时间做了这个事情!这就说明,我们身在职场中,需要注意我们的身份。

在工作时间好好工作,工作之余,可以发布这样的广告,发布的时候,也要注意甄别,所有的行为,要站在公司的立场上想问题,这样就可以提升自己的价值了。有人说,公司一个月就给那么几个钱,凭什么多替公司考虑?

要是这样的理念,在公司的发展,将会遇到瓶颈。因为没有站在公司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就可能犯了这位女员工的错误,最终的结果是失去这个职位。人到中年,再找工作的话,就知道职位的重要性了。大家觉得,这个女员工,应该被辞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