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优秀的作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和作文打过交道。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得上优秀的作文?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我喜欢优秀的作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我喜欢优秀的作文1。前两天看到一句话,很舍不得。短短八个字,就把不可预知的情感斗争平复了。在并肩前行的旅途中,因为舍不得,所以要努力跟上他的脚步,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这样才能一直走在他身边,虽然辛苦,但也是甜蜜而充实的。如果你愿意放弃他的温柔,他的善良,不愿意那么努力,也是一种成功,可以停下来看看路边的春夏秋冬,睡到天黑,再起来赶路。

虽然一个人也是自由的,但是也许你可以在路上遇到一个愿意停下来等你的人,可以和你一起在路上跳跃。自古以来,难以抑制内心深处的感情。太多人对他(她)的一切都太贪婪。即使摔倒了,也要微笑着走在他(她)身边。世界上从来不缺傻子。其实并不傻。或许用“傻逼”这个词更合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羁绊,一边连着自己,一边连着梦想的一切。有时候,即使手指酸痛,他还是笑着坚持,只是因为舍不得。

我一开始对她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男生的。后来和他认识了,她告诉我,她一开始也没打算喜欢他,每天都在鬼混,就这样。只是寒假那天,他挥手转身的时候,呼吸突然慢了半拍。那种感觉不是依赖,而是悲伤,我控制不住自己。本来我心里全是他。就像每天生活在水里的鱼一样,他不觉得水有多重要。只有离开了水,他才知道自己离不开自己。

鱼对水的感情是安静的,平静的,让人感到悲伤。平时生活中,因为硬件好,男生和异性关系很好,可以和女生聊得来。作为他的哥们,她做他女朋友该做的事,每天早上叫他准时起床上课,就像闹钟一样。不吃早饭的时候就拉着他去吃早饭,说不吃早饭他就要缩水了,是时候失去她了。只有一次一个男生问她,你是谁,失去你的那个人?平时油嘴滑舌,她结结巴巴地说,我是你哥们。男孩笑着离开了她半拍。

后来和几个男生出去玩,女生也去了。回来后的那个晚上,男生收到女生的短信,出去了。过了很久,男生回来了,一句话不说就睡着了,凌晨两点把我拉起来告诉我,女生已经跟他表白了。我说那就吧,他说他拒绝了,他只是把她当好哥们,她也只能当好哥们。

他说后来那个女生想抱他,他躲开了,说不想伤害她。他不知道大家都是刺猬。如果靠得太近,会伤到对方。拥抱是唯一不会伤害对方的姿势,因为胸前没有尖刺。反而处处都是温柔和谨慎。因为喜欢,所以温柔,所以小心翼翼,生怕伤害到对方。

男孩不知道,他躲开女孩的那一刻,已经伤害了她,血流如注。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他们本来是互相喜欢的,但是互相逼得很紧。明明是保护,却把对方伤得体无完肤。一切可能只是因为你不懂爱,或者你还不会爱。

回来后,姑娘还是和以前一样漫不经心,冒充哥们。男生虽然不说什么,但也不再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有人可能会说做不了恋人,但还是可以做朋友的。也许他们有,但我没见过他们。如果能继续做朋友,要么是感情不深,要么是那个人还在默默付出。后来男孩有了女朋友,女孩看着男孩发自内心的笑容,知道他现在很幸福,慢慢和他拉开了距离。

俗话说,不管怎样,都希望你幸福,即使身边的人不是我。后来偶然看到微博才看到女生。其中之一就是不是我不喜欢你,而是你不喜欢我。发微博的时间是男生和女朋友牵手的那一天。不知道女生是不是真的不喜欢他。只有一次之后,手机坏了,通讯录彻底没了。我问她知不知道那个男生的手机号,她随口就背出来了。记得那个男生前几天刚换了手机号,有些爱成了习惯。改变它需要勇气。

有些人,说不上什么好,谁也代替不了。相信吧,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把你当成他的唯一,不离不弃,与你同归于尽。

我喜欢优秀的作文。我喜欢快乐地生活。只有在生活中快乐地生活,一切才会美好。

我喜欢冬天温暖的太阳,温暖地照耀着大地。在心爱的麦田里,一层墨绿缠绵的麦苗正摇曳着它们柔弱的身躯,像一层墨绿精致的毛毯。当它以纯净自然的方式展现在人们面前时,跳跃的心情伴随着在这里无拘无束的奔跑嬉戏的动感。一年中的闲暇时光被释放燃烧,灵魂真切感受到四季的轮回。冬天,还有我念念不忘的绿色。

我喜欢遇见春天的凉风,看树木刚刚露出的春色。红黄绿五颜六色的叶芽羞涩而优雅地舞动着,仿佛人们在保护它们,它们紧张地不停诉说着。活力之势,让人思绪飘忽。一年之计在于春,此刻梦已深。是树,是地球,是爱情,也许很多都是值得梦想和踏上的。

我喜欢在夏天的晚上和我的女朋友在乡间小路上散步。一边欣赏着静谧的星空,一边哼着流行歌曲,辛苦一天后的思绪被抛入夜晚的遐想中。晚风袭来,闻着路边田野淡淡的清新气息,做着农民的追求与期待。看着农户明亮而隐秘的灯光,就像星星的闪烁,一个又一个家庭,一个又一个温暖的家,多少爱情故事在吟唱。听着狗的叫声,感觉亲切愉悦,能知道谁家的狗兴奋调皮。看着远处霓虹灯的跳跃,问候着,迷惑着人们的眼睛。明亮的星空也在夜晚窥视着热爱幸福的人们。

我喜欢深秋的香山,近千米的山峰上印着许多对丈量的台阶。男女老幼,各种人对攀登的向往,声音的呼唤弥漫在树与阔叶之间。站在山顶,漫山遍野的绿色枫叶早已变成了一片绯红的海洋,气势磅礴,寒风掠过,震撼人心。一个个壮观的蜕变,让人眼眶湿润,就像一个改变了人生的新人。怎么会不刺激呢?

我喜欢我家前面的幼儿园。旋转的滑梯随着美丽的童话渐渐升起,天真无邪的笑脸每天都像绚烂的花朵一样绽放,总是像春天一样陶醉。清澈明亮的眼睛闪烁着童趣,悠然捕捉着美丽的瞬间,似曾相识。歌谣伴着跳跃的身影像五颜六色的泉水流过,举手投足间天真无邪的质感让母亲慈爱的眼神追得如痴如醉。都是甜蜜的享受。

我喜欢家人围坐在一起。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灯光下的温暖照亮了家庭的温暖,享受着温暖的爱。亲朋好友的聚会,种下的是温暖和友情,更多的是在热闹中体会到的亲情。我喜欢和家人一起开车出去玩,在辽阔的平原上奔跑,一张图,心情满满。走过山区一个又一个隧道群,串联起山那边的风景,感知开拓者的艰辛。沐浴着阳光般的温暖,看着附近名胜古迹的沉淀,仰望着愚公的精神,仰望着我们祖先的愚公山,岁月中凝结的崛起是难能可贵的。

我喜欢壮丽的大海。风平浪静中的浪漫闲适,波涛汹涌中的汹涌起伏,海洋世界的无限容量,让人柔美妩媚或激情澎湃,再怎么愤懑怨恨,也不过是路过,想放下。这一刻,它洗涤人心,洗去世间尘埃,如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一般轻松。站在海边的人,他们的思想比汹涌澎湃的海水更加充实和滋润。大海真的能理解如何驱散人们的情绪。

我喜欢做梦。梦想五花八门,但都会在我心中含苞待放,那种愉悦的心情就像生长在大地上的各种小野花盛开摇曳。四季里,思想的喜悦鼓励着,脸上的笑容也分分钟都是欣慰和深情。比如冬天可以闻到花的淡雅清香,久久迷人。时间是无情的,人类爱情的长度是千次丈量出来的。

我喜欢的东西越来越多。沐浴在爱的国度里,我在一个人过着安稳的生活,享受着人间天堂般的生活,热爱着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生活中蕴含的幸福感越来越强,所以我越来越喜欢。

我喜欢优秀的作文。我喜欢我的牧羊犬。她的名字叫王采。它有一头亮黑色的毛,浓密光亮,在阳光下会闪闪发光!它有一对直的三角形耳朵。一有风吹草动,它的耳朵就会立刻警觉,眼睛就会亮亮的!安静的话就半开半闭,好像在打瞌睡!看到我们的主人回家,那条强有力的尾巴砰的一声直直地跳了三尺高!就像小时候看到妈妈回来一样!我的家乡在月溪镇。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我们镇的新苏州人与日俱增,治安当然也越来越严重。所以,我家多了一个黑衣警察!嘿嘿!太神奇了!他虽然不会说话,但很敏感;虽然吃剩饭,但身体很强壮,从不打针吃药;日夜为我们巡逻!无论烈日炎炎,还是寒冬腊月,它一直为我们守护着房子!不放过每一张陌生的脸,只要有陌生人出现,不管白天黑夜,它都会叫!但也很听话。如果你叫它坐下,不要动,它就会坐下来,叫它不要叫。很听话,真讨人喜欢!我奶奶每次上班都像个孩子一样跟着她。奶奶一直说这个旺财很聪明。当她看到一辆车时,她会避开它。她在村里看到野狗,并不扑上去咬,而是友好地给其他狗让路。真是个精灵!就这样,王采在我家住了八年!我们对它的喜爱也与日俱增。可是有一天,我家的旺财不见了。我奶奶到处找,都没有,我放学回来也去找,一个人也没有。

爷爷下班回来,全村人都去找,就是找不到。虽然只是一只狗,但是找不到的话我们都亏了!想着想着,我的眼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丢了吗?还是有人被杀了?还是被人下毒了?肯定是跑了!我在心里默默祈祷上帝保佑王采,让它平安归来!一天,两天,三天,王采还没有回来。原来我放学回家,是第一个迎接我的人。它会跳到我身上,用舌头舔我的手,我会奖励它,给它火腿肠。但是,现在回家感觉很冷清。我的心里好像总是少了点什么!奶奶说,看来是回不来了,唉!当我转过头的时候,我看到奶奶的眼睛里有泪花在闪烁!就这样,一个星期后。我们逐渐适应了王采不在的日子。看得出来爷爷奶奶不说,但是心里很纠结!就在我们都不抱希望的时候。

那个星期三,我放学回家。我看到了。我看到一个黑影从我家出来。是王采!真的旺财!它在摇尾巴,摇头,跳到我身上,嘴里撒娇!我也紧紧地抱着它。我又惊又喜,热泪盈眶。我思念已久,梦寐以求的旺财终于回来了!奇迹!奇迹!好消息!我立马买了一包火腿肠迫不及待的喂了!一周没见,王采瘦多了!我身上的黑毛不那么光滑奶奶说:王采今天回来了,全身湿透了,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但能活着回来真好!看着王采大嚼,我想它这几天一定很痛苦。不知何故,落魄到了极点!但是,他活着回来了,很幸运!

爷爷回来后,给他吃了大块的红烧肉。我们都摸他,抱他!晚上,我们给王采洗了个澡。我们的守卫终于回来了!我们的旺财终于回来了!从此我家又恢复了往日的气氛,又听到了清脆响亮的汪汪声!当我放学回家时,那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奶奶出去打工也不孤单,因为有个伴陪着!王采希望你过得好。我们不能没有你。我们不能没有你。你们是我的开心果,也是我的锦衣卫。我们也想保护你,不让你再受苦了!也希望大家一起来保护身边的小动物!因为,它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们也在为我们服务!我也在默默奉献自己微不足道的力量!所以,从我做起,让我们善待小动物,爱护它们!

我喜欢优秀的作文。一个人等待,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无聊的动画,一个人享受安静的孤独。

可怜的孩子,太阳过早地照耀着你。请再等一会儿,我会回来陪你。

第一次被耀眼的阳光文字蒙蔽双眼,我尖叫起来,你稚嫩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妈妈,这是什么?”我不哭了,慢慢睁开眼睛,水汪汪的眼睛,直直的盯着我,我被逗笑了...

爸爸妈妈总是很辛苦,总是留我们一个人吃饭。每次我淘米,你就围着炉子做饭取暖。火使我们的脸变红,很像苹果。你还责怪自己因为你的疏忽把我的手套烧了,责怪我在你的作业上用彩笔调皮的创作。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眼睛里总会溢出水来,好像一不小心。你的心像泄了气的皮球,又软了。你把我拦在你怀里,让泪水浸湿你的裙子。你拍拍我的肩膀,为我说好话。虽然每次都是几句话,但我总是神奇的不哭了。我喜欢你,因为你的眼神永远比妈妈的温柔;我喜欢你,是因为你抱着我的样子;我喜欢你是因为你身上有一种独特的让人想依赖的味道。

我总是在楼梯口等你,你却很少下来。放学的时候,我总会想起快乐的小鸟,跑到车棚,像小白兔一样静静地站在你的自行车旁。看几个人围着车转,挺有意思的。每次他们走的时候,车子总会发出“气——”的声音,而且还是很好玩的。一大群人过来的时候,我总是匆匆忙忙的找你。牵着你的手,深情地叫你。我们总是很配合,很快就会把车推出去,然后慢慢推回家,不管后面的人怎么喊“哪个王八蛋,让我的轮胎瘪了?”不管怎样,自己走着,我总是很乐意告诉你谁在课堂上闹了笑话,谁被表扬了。你总是幽默地评论。路上总有一些同学说:“余婷婷,你不能载16岁以下的人!”你总是反驳几句或者笑一笑。我们总是追逐日落。之后我给你加油,你总是使劲蹬自行车。那一年,你六年级,我一年级。我喜欢你是因为你想成为我忠实的听众。我喜欢你,是因为你跟我回家的味道;我喜欢你,因为你让我度过了最快乐最童真的一年。

我总是第一个回家。我把作业放在桌子上,一边做习题,一边等你回来。我听到关门的声音就知道你回来了。“我回来了!”你背着书包冲上来了。一放下,你问的第一句话就是:“妹子!有什么吃的吗?我快饿死了。”此时此刻,我会写信给你那些饼干。你永远会像几天没吃东西一样吞下饼干,然后咕噜咕噜吞下一大杯冰水。大概就是这个原因,你的胃一直不好。我总是看着你一边做饭一边把书上的饼干渣拍掉,一边写作业一边继续吃饼干。有时候你经常跟我说你今天被老师怎么了。那实际上是非常正确的。那年我四年级,你三年级。我喜欢你是因为你的可爱。我喜欢你,因为你让我成为你抱怨的对象;我喜欢你,因为你总是努力工作。

“我走了!”你总是因为和我一起看电视而忘记时间,匆匆忙忙去幼儿园。当我回头的时候,我会发现你忘记了一些东西,有时候是一部手机,有时候是一包衣服,有时候甚至是生活费。我总是冲到村外的公交车站,会忘记站在狂风中瑟瑟发抖,带着疑惑的表情看着我。我摇摇手传给你,训练你记忆力差。像个孩子,有时候他帮我扣衣服,叫我别冻着。像妈妈一样,那年我初一的时候,你是实习生。喜欢没有记忆的你,喜欢孩子的你,喜欢妈妈的你。

你现在呢?在我身上看电视,我现在喜欢你...

我随时都喜欢你——我的妹妹。

我喜欢优秀的作文。我记得第一次在数学实验课上见到你。你和小孟佳几乎每天都迟到。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总是知道你每天什么时候来。非常马虎。也有好几次我坐在房间里。我总是在第一节课后出去。我觉得这个傻逼又要出去了。所以我就想知道这家伙叫什么名字,什么专业,但是我还是没敢看你高三数学书上写的名字。我只知道我们是少校。你在一班,我在二班。就这样,在我们来到这所大学的新鲜感中,一年很快就过去了。记得第一学期军训的时候看见你帅气的从我身边走过,手里各拿着一顶帽子。而且很巧的是,我们一起训练的时候,课间休息的时候我会情不自禁的往你的方向看,总是看到你冷漠的表情。突然发现了一个四十五度角看人的习惯,很聪明。我看过好几次了。我想我会拿着这个让你知道它会让我看起来很好。闻着校园里的花香和夏天的热浪,我们的大一就这样结束了。你甚至不知道我的名字。

大二是一个很烦的实习。两周的金工实习,在河北工业大学,每天都要坐车来回,真的让大家很头疼,很不耐烦。但是我突然发现你这个傻逼又和我们在一起了,心里暗暗吃惊。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我很开心,所以我渐渐觉得金工实习其实很舒服很享受,但这只是对我个人而言。因为每次我都有各种理由走到你这个傻逼旁边,看你在干什么。好像总是和女儿在那里玩一个破手机。我心想,以后要是有人要怪这种傻逼!哈哈、、、还有一次,你这个傻逼终于被分到了我们组,我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我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我在签到本上看到了你的傻逼名字,梁心颐,我觉得这个名字很有诗意,很好听,似曾相识。我立刻把它深深地留在了脑海里;我们工作的时候,我假装随便打电话给你。我不敢看你的表情。想象中很迷茫,但当时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然后你给了我一个温柔的回复,声音很清晰。我在心里嘀咕,你这么想,“他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以前认识我吗?或者……”总之我想了一系列的事情。接下来的事情证明了我的想法。第二次签字的时候,我故意签在最后,看到你站的地方。我刚签完字,你就走过来,肯定是看着我的名字,甚至问我第一个字是什么!哈哈的笑...我心里在笑,你知道吗?

之后我每天都仔细看。你在做什么,或者你坐在那里想什么?你恋爱了吗?你男朋友在哪个班?他是我们学校的吗?或者在别的学校,各种问题总是在我脑子里。我记得我第一次摸你的手,是在铣床上,你从我手里抢过你的工件。当时感觉真的很像电流流过身体时的麻醉感,只是依稀记得你的小手真的很柔软。所以我不是故意给你的,好让我再摸一次。哈哈,你这个白痴一直在我的计划里,果然,我又有了想笑的冲动。你为什么总是这么听我的?不是总说感觉开心的时候时间是最快的。的确,金工实习转瞬即逝。那意味着我以后见这个傻逼的机会会越来越少,心里有点失落。虽然以后会一起上一些课,但总没有正当的理由对你说一句话。我只能静静的坐在你身边看着你。有时候你很难过。你难过什么?有时我看起来很傻,有时我看起来很冷漠,这让我不敢正视你。哪怕是你的一个眼神,也足以让我感到一丝喜悦和安慰。

回到学校后,我并没有像小说里说的那样,成功拿到你的电话和QQ。我没有;只是静静的加了你的人人,默默的看了看你的空间,没什么,只是觉得很受欢迎。看了微博里的一些信息,才知道你是广西人。我知道那个地方是广西和广州的交界处。经济一定很好,像我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