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贝多芬将《月光奏鸣曲》命名为《月光曲》?

一***有两个点:“古典音乐的命名法”、“奏鸣曲和奏鸣曲式”。

浪漫主义晚期(19世纪之前)古典音乐的命名大多数时候不会取一个题目,称为“非标题音乐”(你爱怎么理解就可以怎么理解)。贝多芬的这首曲子原名应该是“升c小调第十四钢琴奏鸣曲,Op.27 No.2(作品27的第2首)”;月光曲这个名字应该只是后人加的。古典音乐的命名包含调性(这个曲子是什么调的)、作品号(大多数作曲家用Op.,就是Opus,指作品;按发表时间排列,一次性发表的就是一套作品,其中再用No.来区分单曲)和曲子的体裁(“第十四钢琴奏鸣曲”就是贝多芬这辈子写的第14首钢琴奏鸣曲)。

曲子的体裁中就包含了“奏鸣曲”。奏鸣曲这个体裁有悠久的演化历史,在贝多芬的时期一般指包含四个乐章(四首曲子,同一主题和调性,显然月光是特例)的独奏套曲(古典音乐很多曲子都一套一套的)。每个乐章分别为:

第一乐章:快板乐章,奏鸣曲式。

第二乐章:慢板,变奏曲式、复三或自由奏鸣曲式。

第三乐章:小步舞曲或谐谑曲,复三段式。(在贝多芬之前没有这一乐章,一般为三乐章,贝多芬创造性地添加了这一乐章到他的部分作品里)

第四乐章:快板或急板,奏鸣曲式或回旋曲式

贝多芬奏鸣曲有时反而会省略第四乐章。例如:贝多芬《f小调第二十三钢琴奏鸣曲(“热情”)》(op.57),《c小调第八号钢琴奏鸣曲(“悲怆”)》(op.13)。

而月光是没有“第三乐章的”。月光的三个乐章分别为:

第一乐章,持续的慢板,升c小调,2/2拍子,三部曲式。

第二乐章,小快板,降D大调,3/4拍子,三部曲式。

第三乐章,激动的急板,升c小调,4/4拍子,奏鸣曲式。

这就引出了“奏鸣曲式”,是一种曲子的结构或者说是格式,和“奏鸣曲”这个体裁没有关系,古典音乐可以单独写出一个奏鸣曲式的曲子。贝多芬时期的奏鸣曲式已经成熟,分为三部分:

第1部分

呈示部,包括主部、连接段、副部及小结尾。主部与副部的调性关系仍保持古典奏鸣曲式的传统,乐思的性质或者是对比并置的,或者是对比冲突的。在较早的奏鸣曲中呈示部一般要反复一遍。这个部分是这首乐曲的重心与精神所在。

第2部分

展开部,也称自由幻想部。主要乐思在不同的调性上加以发挥,也可是不同乐思的交替出现,有时也用新材料或复调的处理方法。结构上则以材料的片断性和终止的隐蔽为特征,使乐思以新的方式不断展开,甚至造成尖锐的矛盾冲突,最后是引向第 三部分的过渡。

第3部分

称为再现部。这时主部仍在原调上再现,并通过连接段,使副部在主调上出现,以取得再现部的调性统一。最后为尾声。有的尾声很长,如L.van贝多芬某些作品的尾声有第二展开部的性质。此外呈示部之前可冠有引子,一般在速度、调性等方面与呈示部构成对比。

可能比较难懂,简单来说就是A-B-A'三段,AB段之间发生对比,像是一个人谈恋爱—分手了—变成更好的自己。

奏鸣曲式

这个曲式是极其普遍的,以至于在1934年中国大作曲家贺绿汀写的《牧童短笛》也是奏鸣曲式的。

所以古典音乐家的题目一般不会表达情感,情感是你自己品的。在我看来,月光三并不想要营造某种意境,而只是在抒发自己的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