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持枪打记者的详细经过
南方日报讯 4月4日,一则题为“河南漯河一房管局副局长持枪殴打记者”的视频在各大论坛和微博上疯狂传播,网帖称“记者前去采访漯河违章别墅群,结果被漯河市召陵区房管局副局长牛豪用枪顶头狂殴威胁”。该网帖引发了许多网友的转发和评论,许多网友对牛豪也展开了“人肉搜索”。
昨日下午,多名当事人向南方日报记者证实了“牛豪持枪殴打记者”确有发生,目前牛豪正在通过中间人进行“调节”。漯河市公安局回应称,“领导高度重视,警方已立案,目前正在侦破中”。漯河市委宣传部也证实了“警方立案”的消息,同时表示漯河市房管局内部也开始着手进行调查。
3月27日14时许,记者耿某、朱某、袁某前往漯河市郾城区的“河畔雅墅”采访,随后在前往市房管局的途中被一辆车牌号为豫LN9999的A6奥迪车拦截,来者***4人,其中之一是漯河市召陵区房管局副局长牛豪。记者一行中有人称被对方殴打。
之后,双方到派出所调解,记者一行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分别关押审讯,期间,“在记者没有在场的情况下,牛豪等人把记者车上的所有物品都带到了审讯室,结果发现记者车上多了5000元。”朱某接受河南电视台采访时否认拿过被采访对象的钱,牛豪等人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记者敲诈,最后,警方放人,记者一行离开了漯河。
袁某表示,当晚,他们一行再遭牛豪等人拦截,被“劫持”到一片麦田殴打,他还被牛豪“拿出手枪威胁”,“牛豪威胁说先在大腿上开一枪,我当时就吓惊了,我好像还听到了上膛的声音,我害怕枪走火了,害怕死了,第一次真实感受到影视剧黑社会里的镜头。”
袁某表示,牛豪得知提供线索的是编辑郭某和记者周某后,当晚又找到后两人威胁殴打,并让郭某、周某、袁某写下保证书,“承认敲诈勒索,保证不再追究此事。”三人分别拿着保证书、身份证、新闻工作证并排站好,牛豪一个个拍照。
郭某和周某表示,在对他们的围殴中并没有看到手枪。
昨日,漯河市委宣传部证实了“牛豪确为漯河市召陵区房管局副局长”,“今年28岁”,并表示漯河市房管局已着手调查此事。
据河南电视台报道,牛豪是“河畔雅墅”开发项目的股东之一,该说法得到了该项目建筑工人的证实。
南方日报记者查询发现,3月31日,网易河南频道曾报道了《漯河违规别墅“疯长”媒体采访被威胁恐吓》。该报道称,“河畔雅墅”不仅无立项审批建设许可,无规划用地手续,无预售房屋资格,而且无安全居住保证。
郭某、周某、袁某都表示,连日来牛豪通过中间人希望事情能够“私了”。
据河南电视台报道,“急于想摆平此事的中间人面对当事人对枪来源的质疑,在电话中表示,那是把假枪。”
袁某表示尚未与中间人达成协议,不会更改在公安局的口供,也不会否认牛豪“持枪”的事实。
郭某和周某已通过中间人与牛豪达成了协议,协议称“一次性赔偿10万元,不再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郭某说,他们被打住院后,每天的医疗费两三千实在撑不住了,所以先接受了牛豪的“精神赔偿和医疗费用”。牛豪希望他和周某去公安局改口供,“说伤情是自己不小心摔的”,郭某和周某都表示自己绝对不会改口供。郭某还指责牛豪“玩了个心眼”,“在赔偿协议上,故意将牛豪写成了‘牛浩’”。
代理律师雷锋回应
武希奇律师告诉记者:近几年来,侵犯新闻采访记者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的事件频发,而该案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从新闻报道和牛豪特殊身份及漯河检方起诉书指控罪名等情况,我代表受害人已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异地审理,力求客观公正的审判。 另两名受害人的代理律师,陈小富律师和雷锋律师向记者说:为得到客观公正的审理,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已代表受害人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异地审理。 “河南漯河房管局长持枪殴打记者”案已过去半年有余,由国内、外各大媒体的新闻头条,到慢慢淡出人们的视线。曾经的轰动和搅乱人们思维神经,也曾经激起了全国新闻记者的愤慨,也将漯河官场和政府公信力推到了风口浪尖。本刊将进一步关注该案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