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最喜欢的书》写一篇800字的散文选,需要出名。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基础钢是在火和突然冷却中铸造的。只有这样才能变得坚硬,什么都不怕。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这样的斗争和艰苦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学会了在生活面前不颓废。”-我最喜欢的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罗在革命的篝火和艰苦的环境中接受了布尔什维克党的训练。他以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崇高的道德观、高昂的革命激情、神奇的生命力和钢铁般的意志,为党和人民谱写了一曲壮丽的诗篇。这就是我最爱这本书的原因。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保罗早年丧父,母亲靠给别人洗衣做饭为生。12岁时,母亲送他去车站食堂打杂。从那以后,他讨厌那些花了很多时间的有钱人。
“十月革命”爆发后,反动派试图扼杀苏维埃政权。保罗的家乡也经历了多年的外国武装干涉和内战。红军解放了这个地方,但很快就撤走了,只留下朱在镇上做地下工作。他在保罗家住了几天,给保罗讲了许多关于革命的事情。
一天,朱被白匪军抓走了。保罗到处打听他的下落。在匪军护送朱的途中,保罗俯冲而下,将匪军击倒在战壕中,与朱一同逃脱。由于维克多的告密,保罗被关进了监狱。在监狱里,保罗经受住了折磨。一个二等军官为了欢迎白匪首领彼得留来镇上参观,误把保罗当成普通犯人放了出来。我不由自主地来到了托尼娅的花园前,跳进了花园里。因为保罗在最后一次捕鱼时救下了尼娅过冬,而她喜欢他“热情而固执”的性格,所以她对他的到来非常高兴。保罗也觉得托尼娅和其他富家女不一样,她们都感受到了朦胧的爱情。为了避难,他答应了托尼娅的要求,留了下来。几天后,托尼娅找到了保罗的哥哥科查金。
保罗参军后成为一名骑兵。在战场上,他是一个能干而优秀的政治宣传员。在一场激战中,他的头部受了重伤,但他以毅力战胜了死亡。他的身体状况使他不能回到前线,所以他立即投身于恢复和建设国家的工作。他做团的工作,肃清反革命,投身艰苦的体力劳动。
在这段时间里,他与托尼娅的爱情出现了危机。当他在修建铁路时再次见到她时,她已经嫁给了一个富有的工程师。保罗在铁路工厂担任团委书记时,与团委委员丽达接触频繁,两人逐渐产生了感情。但他错把她哥哥当成了她的情人,从而失去了和她谈恋爱的机会。
工作快结束时,保罗得了肺炎,组织上不得不把他送回老家休养。康复后,他回到了工作岗位。由于各种伤病和无私的工作劳动,保罗的体质越来越差,丧失了劳动能力。党组织不得不取消他的工作,让他长期住院。在海边疗养的时候,他认识了大雅并相爱了。保罗开始顽强地学习,同时不断帮助大雅提高。提高写作技巧。1927年,保罗瘫痪了,然后就瞎了。肆虐的疾病最终将这个充满战斗激情的战士束缚在了病床上。保罗一度有自杀的念头,但他很快走出低谷。这个瘫痪、失明、没有写作经验的人,开始了他的英雄生涯——文学创作。保罗忍受着巨大的身体和精神痛苦。他先把它写在一个用硬纸板做的盒子里,然后自己口述,请人帮他录音。在母亲和妻子的帮助下,他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终于在1934出版了!
这本书最吸引人的一段话是:生命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生命只属于我们一次。第一,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后悔虚度年华,也不会为自己过去的平庸而羞愧。这样,当他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有一本好书就相当于有一个好朋友。
和朋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看一些名著,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经建议每个成长中的少年,尤其是男孩,都应该读的一本好书。它的故事并不复杂。罗宾逊出生在一个商人家庭。他拒绝平静地生活。他总是向往大海和充满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毅然放弃了安逸的生活,不顾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航。来实现他环游世界的梦想。
他的航行不是一帆风顺的,他遇到了许多困难。他一出海,就被摩尔人抓住,成了奴隶。直到两年后,他才逃离了荒原。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航海。然而,当他再次去航海时,他遇到了风暴,所以他被困在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在一个荒岛上住了28年才回到家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主要原因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和它的主要人物:罗宾逊。在我看来,他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还顽强生存,可以说明他配得上英雄的称号。事实上,鲁滨逊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成为无数读者眼中的英雄。罗宾逊能受到很多读者的极大欢迎,就是因为他的脸。
他在困难时期的所作所为反映了他的毅力和英雄品质。
事实上,《鲁滨逊漂流记》最吸引人的地方是精彩的故事。当鲁滨逊第一次漂流到一个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自己什么都没有。然而,他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一直被困在荒岛上,永远不会放弃生存的希望。他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盖。没有食物,他就去打猎,自己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上了船,想把船运回岛上。他还试着自己做桌椅、陶面包等东西,试着自己记日期。写日记。他也用智慧和勇气与野蛮人战斗。这反映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终于带着机智和勇气回到了家乡。
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以前想都不敢想。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明白了,人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离不弃,永不放弃,就能战胜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