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华,一本关于生与死的小说。

01

被爱情吸引的人,不怕生,不怕死,不怕分离。世间万物皆不朽。

2018,这个时候,外面很热闹。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是冷清。看着大女儿和小女孩一家,感觉恍如隔世。

这么大了,时间过得真快。然后我默默的低下头,让他们看不见我眼中的泪水。

“奶奶,你想爷爷吗?”听着孙女的话,我静静的发呆。

“是啊,多少年过去了,可我还是觉得,你爷爷没走,还在这里,”他说着,右手的拐杖与地面紧紧碰撞,发出一声巨响,左手捂住心口。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我是16,他是19。早知道后来有这么多变化,早知道会这么爱他,那是命中注定。

年轻的时候,我应该掌握自己的权利,占有他,永远爱他。

因为他来了一段时间,我开心了一辈子。

02

我不会忘记初心,陪你发光。

1935深秋,我遇到了我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我一生的挚爱,徐惠民。

我认识他的时候,我的生母刚刚去世,父亲为了不耽误我的学业,利用业余时间给我请了家教。

也许是因为同样的经历,也许是暂时的逃避,或者是真的喜欢他的才华。总之很快就恋爱了。

有人说爱情让人变傻只是因为亚当爱上了夏娃。

我还记得那时候,我在笔记本上写道:“第二年的夏天,我和惠敏的感情已经到了非常热烈的程度。我们通过了很多很多封信,里面包含了各种各样的知识,气质,天性。兴趣、志愿、生活、人生等问题都是互相讨论的话题。”

两年了,我们一点一点侵入彼此的骨髓,等明白了,才发现不是我们不肯离开,而是我们都想留下。

爱情之花让我的生活充满了一点点乐趣。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了这个想法:早点结婚,给他生孩子。

但是世俗的羁绊,父亲的阻挠,还是给了我痛苦的一巴掌。

“我只想嫁给他,我爱他,”我红着眼睛告诉父亲。

父亲怒骂:他凭什么配你?他是个穷小子,你是个富家女。你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

女儿,我是为你好。而且,我也给你选了张家的儿子,这门亲事你不能拒绝。

后来,我是怎么过的?我仍然印象深刻。为了反抗父亲,我先哭了,然后我写了一个短剧《反抗》给他。

父亲看后勃然大怒,但之后再无求婚的声音。

有人说:8年前,心很厚,只有努力才能碎。里面有红袖章、发条青蛙、鸡毛羽毛球、文具和崭新的回力运动鞋。

8年过去了,心已经薄到一击就碎。有啤酒瓶,有不眠之夜,有路灯,有黑眼圈,有你忘记关的电视机。

八年似乎是一个边界,亲情的结束,却是爱情的开始。

八年来,我无数次的尴尬和委屈,承受着与爱人分离的痛苦,承受着周围人的说三道四,承受着造福人民的家人的白眼。

无数次躲在梦和季节的深处,听花和夜唱噩梦,唱繁华,唱掉所有的回忆。

久而久之,看到自己已经等了很多年,憔悴了,被爱情伤害了。一怒之下,父亲说:“你只是我养的一条狗”,还打了我一巴掌。

至此,父女关系彻底破裂,我再也没有亲人了。父亲说过的伤人的话,让父女之间的芥蒂根深蒂固。

此时,心中骄傲的惠民,在我家和我爱的侮辱中痛苦挣扎。他努力学习就是为了对得起我,他的旅程特别艰辛。

好在八年后,惠敏从上海圣约翰大学博士毕业,开始行医。我们终于找到了忠实的妻子。

1942那一年,我23,他26,我们结婚了。

03

知道和你的缘分不过是一杯茶,结局就已经到了你面前。六月潜伏十分钟的一场雨,也许不够一辈子,却足以让岁月苍老。

八年的青春终于带来了鲜花,一对双胞胎女儿的到来给这个家庭增添了无限乐趣。

而秦、苏、明的婚姻生活却是短暂而令人恐惧的。婚后第二年,惠敏因急性肺病早逝。

我只剩下两个饥饿的女儿。临死前,惠敏说了一句让眼泪不流的话。“我爱你,也伤害了你。”

我从来不知道我努力争取的幸福是如此短暂,然后恍惚中从我手中溜走。

我无数次想到死亡,无数次想和他一起走,但惠敏毕竟聪明。

他生前知道我喜欢梅花,还拿我和梅花比,说他最喜欢的花是梅花,还曾经对我说:“只有腊梅是独一无二的,傲然绽放在冰天雪地里,希望你也像梅花一样活着。”

临死前,他再次告诫我:“无论未来环境变化多么恶劣,我相信你绝不会随随便便被环境吞噬!

为此,我含着泪说:我答应你,只要我活着,我就珍惜我的生命!

所以我决定写下我们的爱情,但是我低估了他对我的影响。

有时候看到女儿哭,看到他之前拿的书,看到至亲好友来访提起他,我都会不自觉的泪流满面。

我从来不知道一个女人会比生孩子的时候流更多的眼泪。那时候,我已经写不下去了。

后来在惠敏的书里,我发现了一封信。寥寥几笔,写下他无数的思念和爱。为此,我决定从头再来,后来有了生死之恋。

没想到它在40年代出版,半个多世纪以来依然受到读者的喜爱。

很多人问我,故事里有哪些事?我常常笑着说:也许是因为我们在某些地方感动了你。

后来很多人问我:这么多年了,爱他不累吗?

我微笑:天下有千千万万对夫妻,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长夜漫漫,互相取暖。虽然他不在了,但我的心依然会和我在一起,依然会温暖。

2018年,惠敏走了已经70多年了,我的记忆会时常散乱,但我还是会记得他。

有人说:我难过。不值得和他见面8年,而是2年,一辈子的血泪。

而我说:我幸福,遇到他是我的幸运,因为他有“生死之恋”。

因为他,我一开始爱上他,然后迷恋他,最后坠入爱河。

我经常嘲笑自己的无知,把他当成一个烦恼。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依然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有人说:心不毛之地有烟火,灯火通明。虽然短暂,却温暖一生。前者像他,后者像我。

我不知道他的身影什么时候会消失。我看着在远处燃放烟花的孙子,开心地拍手。

空灵的声音仿佛把我拉回了现实。

“奶奶,我们祭祖吧!”

“很好,”

又是一年,但你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