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的谎言小说刘知远。
京燕觉得有点不舒服,中午离开公司,一个人开车回去。
还没到家,我就接到了致远的电话。
肖经理,三缺一,老地方,海洋,加油。他在电话那头大喊大叫。
是消肿消炎。我会笑会骂。别担心,我马上就来。
过去已经有一个架势了,三个人直勾勾的盯着门口,就等着我上菜。
我笑着走过去,拿起骰子,扔出去,坐下,开始玩。
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打麻将了。总之,我被迷住了。我发现只要坐在牌桌前,时间过得特别快,不过一眨眼,半天就过去了,真好。
它在响。看数字。是家里寄来的。
安静,我在和朋友打牌,不回去吃饭了。我挂了电话,摸了摸卡片。
电话又响了,还是在家里。
我皱眉,连接,偏头用肩膀夹住,口答,整理卡片。
我知道,静妍有无数的话要说,就让她说吧。无非就是数落我的罪行,说她瞎嫁错人。
马上给我回来。她的声音冰冷而坚硬,像一块石头,和婚前的温柔完全不同。
我还是温柔的回答她,没有,我在打牌,现在不回去。挂断电话。那就关掉它。
他们是多年的朋友,彼此的情况都很清楚。突然,他们三个都尴尬地看着我,不说话了。
打牌,我挥挥手,继续。
小姨子的地方——致远时期对他说,要不,今天算了吧。
没什么。继续战斗。我点燃一支烟,深吸一口气,怒视着他。
但刚玩了不到两分钟,致远的手机又响了。
他拿起电话,但看着我。我突然明白了,这是一个安静的词,挥手示意他接电话。
嫂子,你好,唉,唉,对,一起,对,对,对,好,我们现在就走,好,没问题。我们改天一定去你家看看。
刘志远拿着电话,点头如蒜,完了,夸张的抹了一把汗倒在地上,摇着头对我说,苟天,你娶的这个老婆真是一个比一个差啊。
我立刻崩溃了,什么也没说,只是低头猛抽。
其他人见情况不对,都起身了,拍着我的肩膀说,下次,下次,先走。
嗯,我闷声回答,头也不抬就让他们走了。
一连抽了三根烟后,我起身下楼。
电梯里只有我一个人。当门关上时,我看到了一个张中年人茫然而疲惫的脸。
那是我吗?我吃了一惊,仔细看了看。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好好审视过自己。这个眼袋鼓鼓的男人真的是我的萧若天吗?
头发稀疏,小腹微凸的卡其色亚麻衬衫,左胸有淡黄的污渍,裤缝还算直,但随便踩一双皮凉鞋,鞋跟已经很细很粗糙了。
可是转眼间,却到了38岁,我已经老得忍不住笑了。
十年前,当我28岁的时候,我正处于春风的巅峰。我有一个前途无量的广告公司,一张帅气的脸,挺拔的身材,无数美丽妖娆的女人飞来飞去。
那一年,我遇到了14岁的音色。
雨后初晴的夏天,天高云蓝,空气清新,有一种浪漫的转折。
我的车从一个小女孩身边经过,车轮的泥水溅在她雪白的裙子上,散发出淡黄色的花朵。
我停下车,走了过去。
14岁的音色和同龄女生差别不大。她瘦瘦的,穿着白色的跑鞋和一条白色的棉裙,五官精致,胸部还没有发育完全。小何只露尖角,幼稚可爱。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能赔偿你一条新裙子吗?我笑着问。
她小心翼翼地用手帕擦干腿上和胳膊上的泥,然后慢慢地看着我。
我看她的那一瞬间,我微微有些心不在焉。
她有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浅棕色的眼睛,在长长的刘海的掩盖下,闪烁着近乎神秘的光芒,仿佛包裹在迷雾中。
没关系,回去洗就好了。她低声说道。
这可不好,我略微想了想。不然我请你吃麦当劳算是道歉吗?
好吧!她笑了,露出洁白的小牙齿和月牙般的眼睛。
十年前,麦当劳刚入城,只有一两家零散的餐厅,现在看来星罗棋布。所以,不仅是孩子,那些年轻女性也很喜欢。为了他们的利益投票,我厌倦了每三天去一次。
但是,再加上音色,就不一样了。她只是个孩子,单纯而快乐。
问她是否想要一个汉堡包。你要可乐吗?你想要炸薯条吗?你想要一个新地方吗?你要奶昔吗?
她一路开心的喊着,想要,完了还伸舌头看着我。她尴尬地说,我是不是太贪心了?
我笑着拍拍她的头。别浪费了。吃完饭再走!
看着我,她皱着鼻子说。
我要了一杯咖啡,坐在对面,享受着她的大餐,问,你叫什么名字?
满嘴的食物停止了蠕动,停顿了一下,含糊地吐出两个字——音色。
音色。
从此,这个名字贯穿了我的一生。
认识音色后的第三天,我收到了她的一封信。
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边缘整齐,字细小,整齐地写在一行字的中央,让我想起她细小整齐的牙齿和鼓鼓的脸颊,不禁微笑。
道别的时候,我给了她一张名片,说如果你需要什么,我没想到她会给我写信,而且,定期,一周一次。
吃了好吃的糖果,数学考砸了,作文得了满分,上课迟到,被妈妈罚了。一切都写得很认真,但是字里行间的语气很平淡,看不出我的情绪。
我自然不可能给她回信,但我会认真看完每一封信,然后写下序号,放在书桌右侧最下面的抽屉里,锁好。
收到音色第99封信的那天,我对一个艳丽的女人一见钟情。第一眼看到就上瘾了,也说不清为什么。
那时候的我,像《爱的种子》里的少年一样,狂热地追求她,断绝了一切有关系的女人,一心只爱她,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都堆在她脚下。
一年后,终于,她拿走了我跪着的钻戒。
在第149号信中,音色说她很快就要离开这座城市,去北京读大学。我希望她能在离开前见到我。
她说,如果可以的话,请打这个号码找我。我想在离开前见见你。
我也很想认识她,看着她的字迹从青涩到成熟,那些工整的小字已经遍布我的心田。我不能否认这个小可爱让我很担心。
三年后,我又一次在麦当劳遇到了Timbre。
远远的,一眼就能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分辨出她,依旧白色的跑鞋,白色的棉裙,又长又破的刘海,挡住了我的视线。
她带着甜美的微笑走到我面前,抬头看着我。她光滑的脸庞,明亮的眼睛,已经是少女的姿态了,但在表情上,还是有一种稚气的样子,淡褐色的眼睛是那么的闪亮朦胧。
我很自然的搂着她的肩膀说,还这么能吃吗?自然觉得应该好好珍惜她。这个可爱的女孩,眉目气质,似乎很像我的准新娘,让我不禁想,如果我有个女儿,会是这样吗?
不,她没有。她尴尬地笑了笑,脸颊绯红。
我哈哈大笑。
我很高兴地告诉她,再过一个月我就要结婚了,笑着说,有时间的话,不发红包回来参加我的婚礼,往返机票等一切费用我都报销。
她看起来很惊讶,茫然,微笑着说是的。
然后在我的注视下,开心的吃了很多东西。
我说带她回家,她说不行,就让我在路口把她放下。
当她下车时,我看到了她留下的一封信。
浅粉色的信封,浅粉色的信纸,淡淡的香味。
她说,我想再见到你,我的心无法平静,或者你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孩子。但是,这三年里的每一天,我都会想你,想你那短而细的头发,明亮而锐利的眼睛,总是把我当成小孩子的怜惜和逗弄的笑容。
我放下信,打开窗户,点了根烟,但我不想抽烟。
这是我没想到的,音色,这孩子——
我轻轻摇了摇头,不再去想它。她的年龄是她情感朦胧的时候。等她长大了,自然会忘了我。
音色依旧给我写信,依旧小心翼翼的写着她的一生,语气平淡,一如既往。
一个月后,我的婚礼如期举行。
我心爱的女人终于嫁给了我。我太开心了,一刻都忍不住想笑。
然而,走进酒店的那一刻,我的笑容凝结了。
音色。
没错,就是那种语气,白裙的语气,憔悴的语气。她坐在酒店大堂的沙发上看着我,表情冷漠,眼神空洞。然而,我看到她的小牙齿掉进了粉红色的嘴唇,她的手指搁在膝盖上刮花了裙子。
我牵着我的新娘,在众人的簇拥下,一步一步从她身边走过。我高昂着头,面带灿烂的微笑面对前方。
然而,眼角的余光,我清楚地看到泪水滑过她的脸庞,看到她把脸埋在膝盖里,瘦弱的身体蜷缩着,瑟瑟发抖。
那一刻我的心刺痛了。
我不是坐不住的人。我的怀里有无数的女人,女人的眼泪一直给我不耐烦和厌烦的感觉。
然而,那一刻,音色,这个小女孩,用她的眼泪刺痛了我的心。
婚后的日子,从激情四溢到平淡。
公司有固定的客户来源,稳步发展,资产日益丰富。我开始想要孩子,一个像老婆一样漂亮可爱的小人,一个像音色一样可爱的小女孩。
但是,我的妻子,她一脸严肃地说,我们现在应该致力于我们事业的发展,我们的目标不应该只是把这个公司做好。
我笑着把她搂在怀里说,对,对,你是最正确的。我这辈子最正确的事就是爱你和你结婚。
一个24岁的女人,年轻,漂亮,有野心,想被全世界了解。况且我那么爱她,也流浪了很久,渴望家的安定。这些都是她无法理解的,所以我可以等。
闲暇时,我渐渐开始期待音色的来信,读着她平淡平和的文字,仿佛岁月静好,却忘不了她悲伤的样子,我希望看到她快乐。
音色在信里给我写了宿舍的电话。
信的最后,她说,我们宿舍也有电话,号码是* * * * * * * *,然后我们就签完了,没有任何多余的话。
音色。
我轻叹,如果一个女生太早熟太懂事,那就可惜了。
我拨通了电话,说,请听电话。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传来微弱的吸气声。此刻,我的胸口充满了一种苦涩和痛苦。
姑娘,你还年轻。是享受青春的时候了。你应该找个好男孩好好恋爱。不然以后回头看会后悔的。我会尽力让自己的声音变得轻而无意义。
是的,我知道,她用欢快的语调回答,但她抑制不住尾巴的颤抖。
我也说不出什么,就给她留了我的手机号,说,有事打我电话,挂了。
他一直是个善变的人,以追逐为乐,享受自己年轻漂亮的身体和爱情。直到他真的爱了,心软了,他才开始明白,这真的是有价值的。更何况她还是个没经验的孩子,我不忍心伤害她。
天有不测风云。
就在我终于愿意好好爱一个女人,抛开我所有的年少轻狂,和她白头偕老的时候,她离开了我。
一次错误的投资让我倾家荡产。
而这个时候,我深爱的女人给了我最致命的一击。
她毅然和我离婚,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嫁到了大洋彼岸,在钻石鸟笼里过着舒适优雅的生活。
那天,她拿到离婚证的时候,看着我的眼睛说对不起。
她说,若天,我知道你总有一天会东山再起的,你是个有能力有毅力的人,不然,我不会嫁给你,只是,对不起,我没有那么多时间等,如果我奢侈的时候都起鸡皮疙瘩了,那还有什么意义!
我不说话,只是看着她,这个我用心爱的女人,她是那么的明媚动人,她是那么的冷静坚强,眼神里确实有歉意,却没有一丝留恋。
原来我那么爱她,她只爱奢华的生活。
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不是想借酒浇愁,只是真的很爱那种醇厚的味道,有点醉意就睡了。
醒着的时候也告诉自己会好起来的,可是,一天又一天,不知道是哪天,还是什么时候破产了?
让我惊讶的是,音色似乎能感知到我的情况。
她在信中写道,如果上天允许我这么叫你,20岁的语气就是一个成年女性,而不是6年前叫你若天哥哥的那个孩子。如果天堂,你好吗?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心情一直不好,莫名的难过,可是你怎么了?但是呢?!如果是,如果是,请告诉我。没有一天不想你。
我苦笑了一下。
自古以来,多愁善感的空怨总会被无情地惹恼。
信到的第二天,音色出现在我面前。
仿佛就在昨天,我很开心的告诉她我要结婚了,可是转眼间又是三年。我结婚了又离婚了。
我正在睡觉,这时敲门声把我吵醒了。一睁眼,只见天昏地暗,不知早晚,头都要裂了。
还有谁会来这个地方?我很怀疑。
在整个公司,除了我的休息室,所有的写字间,包括我的办公室,都是空的,但是允许他们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搬走。即使我从来没有善待过我的员工,他们也没有在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照顾过我。我一转身,人们就去喝茶了。
跌跌撞撞开门,我看到一张纯白的脸。我俯下身子,凑近她的脸,轻轻呼出一口气,吹开遮住她眉毛的长刘海,看到她忧伤的眼睛,琥珀色的,晶莹的泪光。
我心软了,伸手把她抱在怀里。
天空亮了起来,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落进我的怀里,带着音色抚摸着我的脸。
睡梦中的音色,紧皱的眉头,纠结的长刘海,贴着额头,满脸泪痕,抱着她稚嫩的身体,我突然失去了理智。
醒来后,我知道我不该要她,因为我除了伤害,什么都给不了她。
然而,木已成舟。
如果有一天,你离婚了,我能娶你吗?
送她去机场的路上,音色拉着我的手,靠在我的肩膀上,轻声问。
我歪着头,向车外望去。我沉默了很久,慢慢地说,我不会离婚的。我爱我的妻子。
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只能看着她付机票钱,打车送她去机场,然后坐机场大巴回来。面对自己面目全非的人生,我没有精力去纠结感情。
我只是说如果,音色眼睛低垂,轻轻的,好像在说胡话。
是啊。我茫然地回答。
我一向擅长甜言蜜语、承诺或谎言。哄女人太容易了。可是面对音色,我又要说什么不真诚的话,只好含糊其辞。
临别,音色把一个薄薄的信封塞在我手里,转身走了。
打开一看,原来不是信,是一张空白支票,上面有签名,是本市经济圈著名的五大商业虎之一,与Timbre同姓。
我很震惊。
既然语气温柔有礼,又总是从容淡定,我就知道她一定来自一个家教严格的好家庭,但没想到她的家庭背景如此显赫。
不可否认,这张支票太大了,让我无法抗拒,但也只是差一点。
我没有用,而是靠自己的能力筹集资金,全力以赴赴赴死,因为这关系到我的自尊心。
我肖若天是个骄傲的男人,习惯了被身边的女人崇拜,而不是怜悯。
东山再起有多难,但我只用了三年就做到了。
在这三年中,互联网开始迅速发展,并侵入每个城市人们的生活。电子邮件几乎完全取代了传统信件。但是,语气,她继续说,每周一封信,粉彩的信纸,漂亮工整的文字,冰冷的文字,深情而感人。
这三年间,音色只给我打过一次电话。
通常,如果她想见我,会在信的末尾写:如果是一天,我想你。如果可能的话,打电话给我。
而那天晚上,她打电话给我说,如果是一天,家里人要我去英国读硕士,就一句话,然后就沉默了。
我知道,她在等我留下来,但是我不能。
那就好,我的语气里有太多虚假的热情,没有敷衍的掩饰。
另一端沉默,断开。
看着窗外冰冷的夜空和霓虹闪烁的喧嚣城市,我无动于衷。我对所谓的爱情麻木了。我只是一个自私而残忍的男人,拒绝承受亲情的重负。
上头太冷了,就让我在红尘里玩吧。
音色在信中说,返回日期定在10年底。
10六月16是我结婚的日子。
新娘刘静燕,28岁的职业女性,漂亮能干。她在一家国际广告公司工作。她是在两年前的一次招标会上认识的,彼此都有好感。两个人都是经历过生活的成年人,摆脱了所有的繁文缛节。三天后,她搬到我的公寓一起住。
同居两年,反复谈婚论嫁,但得知音色回国后,马上定了婚期。恐慌的痕迹太仓促藏不住,一切都太复杂,我内心的起伏汹涌。
又一次,婚礼当天,我在酒店大厅看到了音色。
白色真丝吊带裙,白色高跟鞋,刘海全部向后梳,长发扎成发髻,露出绝望的眼神,脸色苍白如纸,发髻旁压着一朵巨大的艳红如血的意大利玫瑰。这种强烈的对比使音色变得美丽而神秘。
见我进去,音色如雪的脸颊上隐约浮现出一丝淡淡的笑意,淡褐色的眼睛似乎有千言万语要说。
那一刻,我震惊地看着她,怔忡,怔怔地。
你在看什么?我们走吧。无声的话低声提醒你。
我匆匆忙忙,踩在婚纱上,绊了一跤,差点摔倒。
之后,我有一个模糊的记忆。唯一清楚的是,第二天,这个港口的所有媒体都在头条报道了一位商业大亨的独生女前一天晚上自杀的消息,引发了热烈的讨论。
关掉电话,拔掉电话线,打开管道的气阀,两百片安定就稳定了。手腕上的筋肉外翻,可以看到很深的骨伤。音色是抱着必死的心,没有任何遗书,没有任何遗言,一个人悄然离去。
婚礼后的那个晚上,我把自己锁在办公室里,关掉手机,拔掉电话线,重读这十年来所有写给我的信。
一封封信,一封封信,我看到了眼前14岁音色的青春与可爱,第一次婚礼时17岁音色的悲伤与心碎,20岁音色在怀中的圆滑,第二次婚礼时24岁音色的绝望。
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以为自己只是对音色的一种可惜,只是一种习惯,其实我并不知道。在漫长的岁月里,她早就渗透到我的骨髓里了,因为她太爱我了,我潜意识里深信她永远不会离开,所以我很容易就忽略了,只想着世俗游戏的一切规则,以为她是理性的现实。最终,我彻底失去了她。
我终于泪流满面。
三十年来,在任何失败和背叛下都没有流过一滴眼泪的肖若天,终于在这个寒冷的秋夜体会到了绝望的痛苦。
一封信,一封信,499封信,在我手中点燃,火焰升腾,成千上万只黑蝴蝶在房间里飞舞,然后化为灰烬,轻轻飘落。
火灭了,相思成灰,心灰意冷。
我知道从现在开始,我不能对任何其他女人有任何爱。
一夜之间,小若突然变老了。
没有傲气,没有精神,只是监督一些日常运营,把公司的重要事务都交给静颜,厌倦了所有的追逐和游戏,打麻将,钓鱼,那就是全部的娱乐。
京燕对我的变化没有太大反应。她所有的心思似乎都在公司的业务上。她整天像风一样来来去去,只是偶尔为之,她有空余时间,就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每一条路都搜遍了,不放过任何一点蛛丝马迹。
我就交给她了。我真的很无聊,就不理了。小若是个出了名的人,难怪她多心。我就想,过几年,就好了。
这段我还想维持的婚姻,总比没有爱情孤独终老好。
电话又响了。
我接通,没等沉默,我说,你穿好衣服等我。我马上回来。我们会吃你最喜欢的韩国菜,用平稳温柔的语气。
好的。小声说话,开怀大笑。
挂掉电话,打开车窗,我加速,再加速,凉风,呜咽,涌进车里,擦干了脸上的泪。
今天是65438+10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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