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的选举人有可能倒戈投给别的候选人吗

有可能。

历史上的失信选举人

美国历史上总***出现158位失信选举人,其中71人是因为他们宣誓支持的总统候选人在投票前死亡,2人因为不同原因弃权,其余85人因为各种原因将票投给其他人。

可能的原因通常与个人喜好有关,也有一些可能是意外。尽管如此,到目前为止,所有失信选举人的行为都没有改变大选的最终结果。也没有选举人因为失信而受法律制裁。

以下是历史上部分失信选举人的列表:

1812年以前

1796年:宾夕法尼亚州选举人山缪·麦尔斯宣誓投票给联邦党候选人约翰·亚当斯,但实际投票支持民主***和党候选人托马斯·杰斐逊,他将另一张票正确地投给了联邦党的托马斯·平克尼。此外有18名选举人虽有确实投票支持亚当斯,但拒绝投票给平克尼。

1800年:纽约州规定选举人公开记名投票,但选举人Anthony Lispenard要求秘密投票,未获批准。一般认为,他要求秘密投票是因为他试图将两张票都投给阿龙·伯尔。最终,他还是将一张选票投给了托马斯·杰斐逊,另一张投给伯尔。

一些历史学家据此认为,如果Lispenard的秘密投票要求获准,伯尔可能会以74:72战胜杰斐逊当选总统;但是另一些人也指出:选举人将两张票投给同一位候选人是非法的,因此他的选票会被宣告无效,使得杰斐逊和伯尔二人各获得72票,仍然为平手。

1808年:6名纽约选举人宣誓投票给民主***和党总统候选人詹姆斯·麦迪逊和副总统候选人乔治·克林顿,但实际投票反而支持克林顿当总统,其中3名投麦迪逊作副总统,另外3名投詹姆斯·门罗作副总统。

注:在1800年及以前,法律上并不区分总统候选人与副总统候选人,每位选举人投两张总统票,获得最高票者当选总统,次高票者当选副总统。在1800年,这种制度差点导致了选不出总统的危机(详见条目1800年美国总统选举),此后美国紧急通过宪法第十二修正案,从1804年开始,总统、副总统选票被分开。

2000年至今

2000年:哥伦比亚特区选举人芭芭拉·莱特西蒙斯宣誓投票支持民主党候选人阿尔·戈尔和乔·李伯曼,但在投票中弃权,作为对“特区的殖民地状态的抗议”。(特区居民有权选举总统及副总统,但在国会中只有无投票权的“列席代表”,没有国会议员,引起众多特区居民的不满。)

2004年:明尼苏达州的10位选举人本应将总统票投给民主党候选人约翰·克里,副总统票投给民主党候选人约翰·爱德华兹。可是在点票时发现,有一人投票支持“约翰·爱华兹”为总统。(约翰·爱德华兹的英文名为John Edwards,选票上将其写为John Ewards,记票时仍然记给了约翰·爱德华兹)

因为明尼苏达的选举人秘密投票,10位选举人中没有任何人承认自己投下了这张选票。由于10张副总统选票均投给了约翰·爱德华兹,因此可合理地认为这是一次因为笔误造成的意外。在此事件之后,明尼苏达州议会修改了法律,规定选举人记名投票,并且违规所投选票无效。

2016年:普选投票结束后,已经有多名选举人表明不会按照选举结果投票。不少民主党的支持者因不满选举结果(民主党的希拉里·克林顿在普选票较***和党的唐纳德·特朗普多290万张,但因选举人票少74票以落败,她及竞选团队已承认败选结果),要求***和党选举人不要把选票投给***和党的唐纳德·特朗普。

但最后只有两名应该投给特朗普的***和党选举人(皆来自德州)转投德州前众议员让·保罗及俄亥俄州长约翰·凯西克,其中一人的副总统选票投给***和党候选人彭斯。

反而民主党则有五名(来自华盛顿州及夏威夷州?,分别有4票和1票),分别投予前国务卿科林·鲍威尔(3票)、印地安民权领袖费思·斯波蒂德·伊格尔(1票)以及民主党前总统参选人伯尼·桑德斯。

总计7名的失信选举人,是1872年以来首次出现超过1名失信选举人。

扩展资料:

各州采取的措施

为了避免出现失信选举人,各州通常都立法约束选举人的行为,常见的规定例如:

1、? 选举人在投票前必须正式宣誓将票投给在本州获胜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否则将被撤换;

2、? 投票以记名方式进行;

3、? 选举人如违规投票,所投选票无效;

4、? 失信选举人将受罚款等处罚。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52年的Ray v. Blair一案中裁定:按照宪法,选举人是在代表各州行使权利,因此各州有权约束选举人的行为,也有权撤换拒绝宣誓的选举人。但是,宣布已经投下的选票无效还存在违宪的风险,不过目前尚未出现相关诉讼,最高法院也就没有对此进行违宪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