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梦的尽头是海的入口。

一个

拒绝了父母送我上大学的提议,我寄了行李,来到了这个离家千里,有点叶公情结的城市。兰州火车站地下通道贴满了带有西北风情的旅游广告。我看着大漠的辽阔,多彩的丹霞,沧桑的石窟,咧着嘴笑:你喜欢的西北,除了烈日和沙尘暴,还有那么多蛊惑人心的力量。

其实我对兰州的最初印象,无非是地理课本上的内陆交通枢纽,历史课本上的丝绸之路。是一条黄河,一碗牛肉面,一个读书人。但后来我才知道,兰州才是沈师叔整个信仰的所在。那里有他的西北梦,有他的民谣,有他的灵魂故乡和温床。

而我,因为一个人,向往一座城。

当我到达时,已经是早上八点钟了。兰州的早晨来晚了。我擅自闯入慵懒的晨光,带着说不出的心情走进了这座城市。看到了一条不知名的街,有正宗的牛肉面;我看到了一条湍急的河流,这是我从小作文里赞美的母亲河;看到了一座横跨南北的铁桥,看了它的百年历史...

我匆匆看着这片陌生的土地,好像在努力证明什么,又好像没有。耳机里还在听兰州,两年多的兰州,却在一个熟悉的旋律里,今天和昨天,交错着,眩晕着。

高二那年,学校举办新生欢迎会。那时候南山南还没出生,民谣也没那么广为传唱。但那天晚上,在热闹的摇滚和帅气的街舞之后,沈诗书悄悄唱了一首《兰州,兰州》,一直唱到我的心里。

大概只有在那个年纪,我们才会因为一首歌而轻易爱上一个人。

那一年,沈师叔高三。比我大一岁

我关注他所有的社交平台,虽然几乎都是关于民谣,关于旅行,关于远方。但我还是努力收集与他相关的各种片段,试图拼凑出一部相对完整的《申时》一书。渐渐地,我知道他不仅热爱民谣和旅行,还喜欢看书法,写漂亮的文章和帅气的小楷;他喜欢西北的厚重和宽广,从高中开始就决定去兰州。他有一张干净的脸和一把漂亮的吉他...在那个男生沉迷于篮球和网游,女生热衷于打扮和幻想的年级,沈师叔出现在了我的生活中,连他的名字都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

临近高考,学校开展了“助力高考”活动。高二每个班连着高三一个班,学弟学妹们给学妹们写一些祝福和鼓励的话。当我看到沈师叔的课写在自己课的后面,我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种形式化的浪费劳动。而且,为了在不被自己察觉的情况下,给几句独家的沈师叔,我居然在晚上花了整整一周的时间,给他们45班的每个人都写了一封信。

那时候我终于明白了有千言万语是什么感觉,只是说不出口。我想了很久,最后一条一条的写下来:等我备考累了,给我讲讲你的兰州。

为了不浪费我一周的功夫,我苦苦思索这样一个故事会有续集。那几天就像一场豪赌,硬生生把自己所有的感情押上了。

他给我写了回信。当然,他们班很多人都回了信。当班长递给我一堆各种各样的纸片时,我真的颤抖着从一堆“谢谢”中翻出了淡绿色的信纸:

不知道是什么吸引了我。古代的英雄主义仍然是今天的缓慢步伐,无忧无虑的的生活方式仍然是直爽的西方性格。反正每次听完兰州,兰州,总觉得自己是属于兰州的,迟早要回去。

看完之后,我把书桌右上角的高考目标从我的海边改成了他的内陆。

“兰州总是凌晨走;兰州,夜暖醉;兰州,一望无际的黄河向东流;兰州,梦的尽头是大海的入口……”有人说毁掉一首歌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它当闹钟。但谁也不知道,在高三备考的那一年,在每个不眠的清晨,只要《兰州,兰州》这首歌低声响起,就足以点亮我一整天的力量和心情。

在那个年代,我不敢自大,也难免自卑。我不断否定自己,安慰自己。每天,我看着桌角等一会儿等一会儿,然后我继续为胜利而战。

那一年,我仿佛耗尽了一生的英雄气概。

高考结束,不管成绩好坏,身边的同学大多都抢着填北上广的志愿。录取名单上,只有我一个人选了西北和兰州。

当时我的成绩足够上兰州最好的学校,但我像宣誓一样,把志愿表的空白处都填了带“兰”字的学校,从一到三。

“兰州兰州,全兰州。你疯了吗?牛肉面有这么吸引人吗?还是你家传家宝埋在兰州?还是你祖上的仇人住在兰州?”同桌白泽坚持要我发一张志愿的截图。看完之后,我扔了几个问号。

是啊,就连同桌两年的白泽都不知道你沈师叔是我的暗恋对象。

我只想去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为我长久的暗恋买单。

大概是因为年轻,所以可以有无限的可能,梦想总有大把的机会实现。2013年,沈诗书高中毕业,背包里塞着一把木吉他去了兰州。2014年,我高中毕业,心中有一个沈师叔,到了他的大学。

我到的第一天徒步走了一个城市的几条街,所以我对它有多么的期待。我看着这片完全陌生的土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那里有最纯净的太阳和最真诚的笑容,还有我用青春怀念的人。

但在某些时刻,我有点困惑。我爱上了这座城市,无论是爱屋及乌,还是形影不离。

那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下午,我在宿舍里坐了整整一个下午,不知道是找不到借口联系沈师叔,还是此刻紧张心慌。西北已经很晚了,就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手机铃声突然响起,还是兰州,兰州——

你好,我是沈师叔。听说你来兰州了。我们见面吧。

声音依旧温柔清纯,却足以让我不知所措。

暧昧的路灯下,我仰视过,幻想过无数次的男生慢慢走来,身边的女生温柔美丽。他停在我面前,够热情,够疏远,说:“小家伙,我们班主任给我打电话,说你是全年级唯一一个来兰州的。如果你需要帮助,请告诉我。”

想问问你身边的女孩是谁,还记得高考前给你们班写了四十多封信的我吗,在兰州有空吗,民谣在路上吗...但是一句“小老乡”粉碎了我所有想问的欲望。

是的,我是一个年级唯一一个来兰州的。

那一夜,我坐在黄河边的长椅上,身后街上灯火通明,眼前是向东奔流的黄河,左边是霸气的中山桥,右边是半空的长椅。

我不听董小姐的,也没有陌生人送我一个兰州。我只买了两罐黄河啤酒,因为我相信就算三人成虎,借酒消愁也一定是合理的。

这首歌还在我耳边。哦,原来我一直在自欺欺人,忽略了那首歌里的另外两句话:不见少年格子衫的一角又扬起,从此白塔后山悄悄下起了雨,未去的黄河水顷刻荡漾,千里之外的高楼里你一夜未眠...

兰州的夜很美,很热闹。我以为自己走进了这座城市,现在觉得自己只是一个毫无价值的旁观者。心里觉得别扭。不知道是失去了心中的那个人,还是失去了喜欢那个人的自己。每次西北晚风吹来,都是空洞的回声。

兰州的温差很大。中午还是烈日炎炎,晚上的风却有点凉意。如果没有那两罐黄河啤酒,我肯定会很爽。但此刻,只是头晕目眩,浑身发冷。我点开手机地图,在兰州找了个比较热闹的地方热身。

类似书上说的,兰州是个“无酒不成席,无酒不成江湖”的地方。我想那天我看到的一定是黄河啤酒广场。几千个塑料桌聚在一起,打拳喝酒,聊天大声吹牛,喝酒如剑,握手宣誓,这个西北城市在这个有酒精渲染的夏末夜晚,充满了一种大胆的浪漫主义。

第一次喝,大概整个人都跟着节奏走了,突然觉得自己也是一个马背上的骑士,刚放下一个江湖上其乐融融的老故事。

那天我从广场坐到深夜,然后回到了我的校园,因为我而属于我的校园。正常上课,下课给我妈打电话,在图书馆呆几个小时。

后来看《乱世佳人》的时候,读到一段话:我缝了一套漂亮的衣服,爱上了它。后来,艾希礼骑着马来了。他看起来那么美,那么与众不同,我就把那套衣服穿在他身上,不管合不合适,也不想看那是什么样子。我一直喜欢的是那套漂亮的西装,根本不是他。

它太适合我了,我差点流下眼泪。

也许就像很多书上说的,我喜欢的只是我喜欢的自己。在一个浪漫的幻想中扮演一个导演的角色,他总是试图写出一个美丽的剧本,塑造一个美丽的主角,各种如画的故事。恰好他这时候来了,所以所有的故事都有了一个逻辑上的理由开始。后来知道这个故事很蹩脚,他还是选择了欺骗自己,不是因为要演,而是因为习惯了和梦想在一起。

那一刻,我隐藏了几年的小情绪突然释然了。我拿出藏在柜子里的一角,为他写下最后一篇日记。虽然只有两句话,但我和过去的自己说了再见——

为什么把萍水相逢误认为命中注定

大概,兰州就像穿城而过的黄河。你永远不知道这条看似平静的河流下,是否有泥沙,是否有暗流,是否有漩涡。所以,大概放进去的故事,总会千回百转,充满神秘和迷茫。

2015 4月15日15时08分,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发生4.5级地震,15时39分,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奇发生5.8级地震。我还能把4月15日看到的两条新闻的时间精确到分钟,因为兰州在两地之间。

我们校区离兰州市中心有一段距离,所以感觉到了比市区更强烈的地震。当时我在宿舍抱着电脑,敲着实音面试。我头顶的木床突然摇晃起来。我条件反射地看了一眼喜欢恶作剧的舍友,发现她也用同样惊愕的眼神看着我,排除舍友闹事,排除车撞楼。这时我们才意识到地震了,赶紧下楼。

余震或大或小,不时震动我们的教学楼。地震不是很大,但是瞬间在朋友圈、微博、空间刷屏。正当我无聊到要拜地震塑造的段子手时,手机突然响了。没想到,原来是大学近一年没联系的老同桌白泽。

“喂?你现在在哪里?地震对你有影响吗?现在怎么样?”他还是习惯直截了当地抛出几个问号。

“兄弟,才四五次地震,你比我还激动。至于姚……”我在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

“第一个电话没打通,我还以为……”也许是周围的声音有点嘈杂,也可能是我只是有点紧张产生了幻觉。白泽的声音传到我耳边,有点哽咽。

“你不会认为我被杀了吧?”我把脏眼睛Ctrl+C+V放在这一头。

“我也希望我在兰州。恐怕地震后你这头猪还在被窝里睡觉呢。”白泽没有理会我的调侃,自顾自地说:“可是我告诉你,高考志愿就跟耍我一样。前三个是兰州的,前三个不收。是坑吗?!"

高考结束后,他只告诉我去了济南后,就没别的了。这是我第一次提到。“有什么坑?反正你也不怎么喜欢西北。”

“但是我喜欢你。”

一个多学期没见面,平日里天天互相拆台的老同桌突然说,我就站在西北的太阳下,一瞬间不知所措的挂了电话。

短信很快就来了,一连几条:

你知道中途挂断是不礼貌的吗?

我关注了你身边几乎所有人的QQ,微信,微博,全世界都知道我在看你。

其实我不怕地震的大小,我怕的是即使地震不大,我也离你很远。

……

我不曾想,这样的诗意和温暖来自白泽,往事的碎片跌跌撞撞地向我走来。也许,眼望远山的人太忙,无暇顾及附近树木的遮挡。但是,就像小时候,我辛辛苦苦写的作文,被老师撕了。即使记得开头和过程,也没有心情和力气去改写一个结局。

“我...对不起。”

“我可以等。”

“兰州总是凌晨走;兰州,夜暖醉;兰州,一望无际的黄河向东流;兰州,梦的尽头是大海的入口……”歌声犹在耳边,我却用了两年的时间,才终于体会到这最后一句话的含义。大概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理解都是因人而异的故事。我用两个春秋编织的美丽梦想在这座城市走到了尽头,但也是在这里,一片长情的海洋告诉我,他永远在等待我的入口。

我不确定是情感还是情绪,也不知道是不是新的梦。很多时候,我看着地图上几个大字的黄河,一头是兰州,一头是济南,不知道母亲河能忍住什么。然而,在这片慢节奏的土地上,有些人习惯了这样的思维,等待。

不知不觉中,已经被这个城市的节奏所浸润。

沈家印曾在文章中写道:“兰州自古就是驿站,不断有人经过:霍去病西征,戳出五泉山;玄奘坐在羊皮筏子上取经,演绎白马浪;成吉思汗死了,把衣冠冢埋在兴隆山……”

世代被视为驿站的兰州,成了我的第二故乡。有一次,我到了兰州,沈师叔。对我来说只是一次倔强的旅行。现在,它仿佛是一种让我产生共鸣的节奏,让我爱上它,留下来。

不为潮流而热闹,不为偏僻而孤立,不为迎合而雕琢,不为推广而保守,活泼安静,精致洒脱...这就是我的兰州,有了它的陪伴,仿佛一瞬间,那些关于青春的细节历历在目,可爱至极,甚至我对地球上的粥和饭的鸿蒙系统程度都有些向往和痴迷。

从此以后,兰州对我,对我。

我曾经梦见我在驱赶我的眼泪,随着黄河奔腾。路过兰州,路过济南,停在了黄河口。在那里,白泽咯咯地笑着告诉我,有个水手在这里等了很久。只要船长来了,他就会一起漂洋过海。

醒来的时候,兰州的太阳还是泪眼朦胧。我像他一样傻笑,说第二天早上可能又要起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