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随想
读许三观《卖血》有感
徐三观,一个丝绸厂的普通茧工,那些年因为一个又一个原因,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卖血维持生计,而这些原因的根源,就是家人能活下去。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疗,一路卖血,不到一个月卖了四次。冬天,一个50多岁的男人用碗舀起河里的凉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血之后,他还在避风的角落里晒着太阳瑟瑟发抖,让我很难过。在这卖血的一幕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巨大责任。他用这种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生存。他卖血抵抗生活中的苦难,测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身上看到了泪水、温暖、坚定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惨的命运,活着比死更需要勇气。余华在这里提出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是最恰当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雪球积累的主题似乎是从缓慢的命运到疾病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意想不到的重大问题正在逼近,那么钟摆般的往复则意味着一种宁静、平和、耐心、富有哲理的生活态度,这就是生活。面对诸多苦难,徐三观总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两瓶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了他卖血人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我感叹人生还活在一个好时代,没有经历过食物极度匮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吃稀饭,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我无法停止欣赏他的精神,面对苦难的担当,亲人团聚健康的氛围,那种简单的快乐。一顿黄酒猪肝的饱腹感,几十块钱的富裕感,也就是满足感和幸福感,可以用饱腹感去追求。现在,我们这一代人的差距越来越大,一个是不思进取的浪费,一个是急功近利的需求,但相同的是,我们都不在乎奋斗、肩负、跨越苦难的意义,只在乎金钱的万能,在金钱中成长,在金钱中死亡。
《许三观卖血记》评论选
深夜,我翻开《许三观卖血》这本书,想到了《活着》。许三观《卖血》这本书里的对话有多长,或者叫大段对话独白。乍一看,文字平淡无奇,有的还夹杂着方言。但我读多了几段,字里行间萦绕的是一种千斤之重的感觉,于是文字实际上已经穿透了书和纸,陷入了作者一生都在挣扎的泥淖,被迫思考人生是什么。
无知,庸俗,愚昧,三人成虎,却还在努力活着。可惜,难过,尴尬,桃色,疯狂,看似毫无意义的固执坚持,不知会不会变成一场可笑的闹剧。过了这么惨的生活,你会问“活着是什么?”如果这些就是生活呢?
对于书中的人物,读者乃至作者永远是旁观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没有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但内心却被书中的人物所触动,时而叹息,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对他们不幸的哀悼和愤怒?合上书,我就想起了萧红在《生死场》中被那位不幸成为蛆虫温床的美女说出的“我要死了”的咆哮和哭泣的话语。
看完之后,我觉得无语,哽咽。
与《活着》相比,这本书的语言更为神奇和混乱,但相似之处让我觉得像快餐一样不真实。不了解角色,觉得空虚虚假。而所谓的生活其实就是作者对作品中人物的苦难的恶意堆积?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使得傅贵的形象过于空洞。
也许我作为一个读者,被这样陌生而沉重的历史和个人吸引得太强烈了,不自觉地想多了解一下许三观和傅贵,希望能从书中找到更多的细节来充实他们,但我失望地发现,那些过于平淡而平静的文字,晚上读完可能充满了悲伤。
也许,徐三观和傅贵从来都不是一个具体的个体,但对历史和时代的抽象看法却是个体的、典型的。换句话说,从一个人的惊鸿一瞥中看到时代,读懂时代,品味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个角度看,我似乎能稍微理解余华文字的美和价值,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但没有承载生活主题的分量。
反思自己对一些文学载体和形式的偏见,是我目前从这部文学作品中得到的最真实的思想进步。
《许三观卖血记》评论选
我对余华一无所知,但我知道他的小说。他的小说真实而质朴。但是很震撼。小说没什么精彩的,但是你得一口气看完。人物看似简单,却又如此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很可笑,但又觉得也许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吧。徐三观* * *有过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头和结尾的两次,剩下的十次卖血中,有七次是为了一次快感,一次是为了两次快感,一次是为了外遇,一次是为了全家。卖血的结果基本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液越来越弱,但生命力却越来越强。他的血是为了他的家人,他的孩子,他的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延伸到他们身上。小说的重点是,徐三观为了救乐毅,曾经七次卖血,但乐毅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而是他妻子和别人的私生子。许三观发现,许并不是自己的亲骨肉。他从喜欢到极度讨厌,从极度讨厌到喜欢,有一个觉醒的过程。
最终,徐三观抛弃了所谓的人言,把一件心爱之物据为己有。虽然一开始我不想用我的血钱给乐毅买一碗面条,但我找到了乐毅,骂了他一顿。最后,我把流浪了很久的乐毅带到胜利宾馆,温柔地说我要带他去吃面。后来,为了治好乐毅的肝炎,需要很多钱,所以徐三观支付了所有的费用——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一路卖血到上海。”一个戴着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了四百毫升血,看见许三观摇晃着站了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
《许三观卖血记》评论选
有些日子没有静下心来学习,有些日子没有静下心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感。最近,我读了东野圭吾的《谁杀了她》,路遥的《一生》,还有这本书《许三观卖血》。原谅我的负智商。看了是谁杀了她,还是不知道是谁杀了她。人生,是不是因为看完了《平凡的世界》这个获得矛盾文学奖的作品,才没有让我很惊喜?我能找到《平凡的世界》里每个人物的原型,比如巧珍喜欢润叶,黄亚萍喜欢田晓霞,高加林喜欢邵平……甚至我能预言巧珍和润叶相似的命运。相反,余华的书给我更多的是内心的震撼,就像读《城南旧事》一般,我普遍觉得眼睛涩涩的,心里酸酸的...马提亚斯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重生。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回忆的门,或者说都是为了重新活下去。大一的时候,我活着读书。与《活着》中丰富而悲惨的生活相比,许三观是幸运的。他也是个无名小卒,但人生的起起落落都和卖血有关。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人会多血;卖完血,去店里点“炒猪肝一盘,米酒两瓶,米酒要温的。”这是许三观和阿龙学到的。一定要加上“黄酒保温”,让你看起来像个常客。这是后来许三观在卖血路上教出来的。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易乐,他也是一个穷人。他的亲生母亲和其他男人生下了他,他的亲生父亲一直认为他是,却不认他,他的亲生父亲也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即使徐三观认定乐毅不是自己的儿子,嘴巴也不饶人,徐三观还是全心全意地对待乐毅,不管是因为乐毅惹事撞伤铁匠的儿子,造成饥荒,还是患了肝炎。在爱情上,他给了快乐的教养;按理说,他的内心一直是善良的,也尽到了一个父亲的责任。一开始不喜欢许三观这样的男人,有的傻,有的大男子主义,有的不负责任。但是越到后来,我越发现,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刀子嘴豆腐心。他有我们祖先的隐忍和无奈。在家里被迫进行一次徐玉兰之行时,徐三观承认了自己出轨的错误。面对三个年幼的孩子,严峻的外部环境,已经不堪的生活,需要多大的勇气?
看人心,最不可捉摸的就是人心。“人心难测”,“人心与肚皮分离”。最不能理解的是人心。在与何家的恩怨中,正是何家认不出一个欢喜来。最后,也是他们一家人苦苦哀求一乐才救了何。最终,徐玉兰被扣上了“破鞋”的帽子*。不用猜,那是何肖勇的妻子。同样,许三观第一次面对乐毅的人生经历和乐毅对自己的感情时,内心也是动摇的,有时觉得自己理亏,帮别人养了个儿子。有时我会感动,我为我的忠诚而高兴。显而易见,乐毅是三个儿子中最受宠爱的,但却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有一次饥荒,他不想用他的血钱给乐毅面条,只让他吃一个红薯。偏偏最后,就是这个古怪多变的人,疯狂地寻找着一乐,背着一乐回家,给一乐买面。生不生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没有亲身经历过,谁也无法确定。
徐三观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是一个不愿面对内心的人。明明最爱一件事,却不想勇敢的遵从内心的想法。受世俗的影响,就像我们现在,面对自己喜欢的,最亲近的人,很难表达自己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