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身家200亿的海南女法官获刑,她被怎么判决的?

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一审被判刑18年,其被指非法收受财物***计4375万元,曾被举报?身家200亿元?。

12月4日,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案一审第二次开庭。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6年以来,被告人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计人民币4375万元。

近日,?海南女法官张家慧通过职务上的便利,直接非法收受财物***计4375万,被判刑18年。?事件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网友表示:最应该被审判的人,却站在审判台上收着钱,决定他人生死。这种位置的职务犯罪应直接判死刑,可以威慑类似职务犯罪的人!

我国一向严格打击贪污受贿,不少国家单位人员、企业高管纷纷落网。反腐败反贪污一直在路上,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罪之人。但这个判刑显然太轻了,论社会危害性应判处死刑 ,这样大家都知道了贪污腐败不是蹲十几年监狱就行的,这样的代价太低了 ,用18年获取几千万,18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小编认为,法官受贿,收受了这么多的钱财制造了多少冤假错案?这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难怪社会上的冤假错案这样多,难怪要想纠正冤假错案这样难,都是这些人面兽心的两面人在作怪,看起来衣冠楚楚,实际上是见钱眼开的伪君子。希望国家能够严查,为无辜受冤者洗白。

总结:司法还是应该尊重基本的司法规律,不要划分硕士、博士之类的等级,以免官僚主义泛滥,以帽子代替能力,依帽子判断人,看帽子下结论,最终妨碍司法公正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