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水狗》到底值不值得我们欣赏呢?
第一次看《落水狗》的感受是奇妙胸闷而且前所未有的,我之前从来没有有过这样的感受。死亡的呻吟似乎是我在喘息一样。十分简单的故事,却让我在最初的几十分钟昏昏沉沉不知所云摸不着头脑。慢慢的,随着影片特有的魅力,我自然的被吸引住然后融入其中了。一群盗贼,计划打劫珠宝店,但由于一系列计划之外的失误及其连锁效应,他们像落水的狗一样惊慌失措,失去理智,最后自相残杀。这中间穿插着一个重要的线索就是他们之中有一个警察的卧底,但他们全不知情,而且还有一个盗贼对他感情特别深厚,这也是导致他们最后全部死亡的直接原因。
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在昆汀的手下变的异常有趣和耐看。他是那种能把戏噱和暴力完美结合的人,这里的“戏噱”,我在之后找到了一个更加专业也更加能凸显他风格的词---黑色幽默。《落水狗》里几乎到处都流露着这种气氛,不是刻意而为之,而是骨子里就包涵的那种感觉。他把打劫的六个人分别以颜色命名,白,橙,金,棕,粉红先生听起来就像芭比娃娃的真人版。还有影片最出名的开头,从一群人在饭店里乱侃到全部人物分别立即亮相,从麦当娜的那首歌《宛若处女》到谁来付小费,从一袭黑衣的八个人走出餐馆到摇滚乐响起后的慢镜头拉风表演。电影场景的本来或多或少的都为了剧情设置,但昆汀却用一个看来完全多余的开头把这个规则推翻,这些场景并非无用,他用这些镜头来奠定一种基调,一个风格。我想他要说的是: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这样看起来很酷,很不可思议,很让人觉得新鲜,很无厘头很昆汀。这些还不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