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招聘不得含有性别歧视性内容,能够实现为女性正名的目的吗?
2020年12月,人社部网站发布最新《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从2021年3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指出,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网络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这项规定一经发布,就引起广泛讨论。很多网友表示,这项规定可以让女性在职场上的地位得到提高,而且不会被企业以莫须有的理由拒绝面试。一直以来,女性在职场上的地位都是弱于男性的。因为很多企业在招聘女性时,会有很多顾虑,比如结婚、生孩子。企业担心有些女性利用入职后的时间结婚生孩子,带薪休假,休完产假立即辞职,这对企业是一种损失。所以很多企业在面试女性员工时,往往会询问她们可以多久不结婚或者不生孩子。如果不能保证两年或者三年内不做这些事,往往就不会录取。而这项新规定的颁布,相当于默许了女性入职之后,可以立即结婚或者生孩子。关于这件事,我有两个看法。
一、这项新规定的颁布,确实可以促进女性在职场上的地位。这项规定出来之后,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便只能考虑员工的能力是否符合公司要求,而不能因为面试者的性别而拒绝,否则就是违法,面试者可以依法上诉。其实,利用公司来给自己带薪休假的人是比较少的。只要企业的福利足够好,相信很多人是不愿意离职的。
二、国家一直在促进男女平等,我们应该响应国家的号召。我们国家这些年来一直在努力促进男女平等,就是希望我们可以平等地交流,而不让出生就已经决定的东西来影响我们以后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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