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奖有什么用?

见义勇为有什么奖励

北京

北京为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发放定期伤残生活补助,为满足一定条件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遗属发放定期抚恤金。其中,伤残生活补助参照因公致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发放,根据伤残级别确定从262元/月到2663元/月十个级次;遗属抚恤金标准参照病故军人遗属待遇标准发放,确定为1411元/月。

对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其家属没有生活来源的,所在区、县人民 *** 应当采取帮助其家庭成员就业等增加收入的措施解决。

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致残人员及其家属,在支付住房租金、医疗费、子女上学费用等方面有实际困难的,由所在区、县人民 *** 给予经济补助。

获得区、县级以上人民 *** 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在同等条件下,事有就业、入学、入伍等优先待遇。

上海

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经市评审委员会评定后,由市综治委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表彰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秘密进行。公开表彰应当事先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人员报考学校或者应聘就业时,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单位应当优先录取、录用。

天津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向见义勇为人员颁发奖金或者给予其他奖励。

因见义勇为负伤的人员,临床需要用血的,免交用血互助金。

公民因见义勇为死亡,有工作单位的,单位按照因工死亡人员待遇对待;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按照因工死亡人员待遇对待,费用由财政部门核拔。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依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为革命烈士,其家属享受应有的抚恤。

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者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人员,其配偶、子女在就业、入学方面,有关部门应当予以照顾。

重庆

对受到嘉奖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发给不低于五千元的奖金。对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 *** 发给不低于一万元的奖金。

对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由市人民 *** 发给不低于五万元的奖金;其中,牺牲的或因致残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发给不低于二十万元的奖金。 荣获“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公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入伍、晋级、晋职等优先权;荣获“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四川

县级以上人民 *** 应设立见义勇为保护奖励基金,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事机构具体管理。见义勇为保护奖励基金用于: (一)奖励见义勇为人员; (二)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资助见义勇为伤残人员和牺牲人员家属。

“见义勇为公民”、“见义勇为勇士”、“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可享受如下特殊照顾:(一)符合就业条件的,享受优先待遇;(二)本人或其子女符合征兵条件且自愿的,优先推荐应征入伍;(三)符合合国家公务员录用条件的,优先录用;(四)属农村户口且本人自愿的,可安排转为当地城镇户口;(五)在校术学生可享受本校最高奖学金。

见义勇为的奖金是多少

见义勇为的奖励是没有固定标准的,各地有各地的标准,经济发达的地区奖励肯定会高一些。至于奖励所需的钱,一般都由地方财政负担。 这里有一篇宁波市北仑区的《北仑区见义勇为奖励金管理发放办法》,你可以参考一下: 北仑区见义勇为奖励金管理发放办法 第一条 为奖励和扶助见义勇为人员,激励公众弘扬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营造北仑区域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良好的社会环境,设立北仑区见义勇为奖励金(以下简称“奖励金”),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额度为每年十万元。 第二条 设“奖励金”管理发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奖励金”管理发放工作及处理有关事宜。 领导小组设在区综治办,由组长顾惠良和组员周书生、谢志伟组成。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第三条 “奖励金”专用于:(1)奖励见义勇为人员;(2)适当帮助支付因见义勇为而负伤或牺牲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和死亡补助费。 严格执行会计制度。领导小组每年年终向区综治委报告“奖励金”发放情况,并按规定接受有关机关的监督。 第四条 凡在本区或本区公民在区外有以下行为之一且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为见义勇为,对行为人均可推荐为奖励对象: 1、发现违法犯罪分子正在实施杀人、放火、抢劫、爆炸、 *** 、盗窃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分子英勇搏斗的; 2、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犯罪活动,并协助司法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或查获重大犯罪团伙、抓获重大犯罪分子的; 3、发生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时,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贡献突出的; 4、有其他相似行为,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 职务行为以及为本人或近亲属利益的行为,不为见义勇为。 第五条 见义勇为奖励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 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突出,在全国有影响的,获特等奖,奖金一万五千元;在全省有影响的,获一等奖,奖金一万元;在全市有影响的,获二等奖,奖金五千元;在全区有影响的,获三等奖,奖金三千元。见义勇为行为成绩显著,有一定影响的,获四等奖,奖金一千元。 第六条 帮助见义勇为人员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伤残和死亡补助费,其额度由领导小组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根据见义勇为者实际损失、经济状况以及加害人、受益人偿付能力,在“奖励金”可承受的范围内研究决定。 支付以上费用,不影响见义勇为人向加害人或受益人追索法定的赔偿或补偿费用。 第七条 见义勇为人员或其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及其它有关单位或个人,均可向有关街道、镇乡综治办推荐奖励见义勇为。 有关镇乡、街道是指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街道、镇乡综治办和在区外见义勇为的本区公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乡综治办。 街道、镇乡综治办审核同意的,按照要求填报申报表,由综治办主任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向领导小组申报。 领导小组可直接决定奖励见义勇为人员。 第八条 接到申报后,领导小组进行调查核实、讨论决定,并经组长签字批准给予奖励。 第九条 本办法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见义勇为是否要奖励

见义勇为从本意上来讲,是一种热心帮助别人的义举,体现人的良好品质和高尚人格。如果整个社会都有一个良好的风尚,那么也就用不上见义勇为了。

从个人角度来说,见义勇为可能有人出于本性的使然,(或者叫侠肝义胆吧)根本没有考虑荣辱得失,他可能会说,每个人遇见那种场面都会做的;金钱的奖励好像在高大的人格面前就很微不足道了,如果非要给他什么奖励的话,就送上我们最真挚的祝福吧!! 而那些奔著什么奖励去的,或者自编自演的根本就是闹剧、恶作剧,何来见义勇为!

正是由于我们的社会需要这样的英雄,缺少这样的见义勇为行为,才会以各种方式来嘉奖和提倡,还好我们的社会意识到这些,并没有背道而驰。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当中,人们的道德和良知正在经受巨大的考验,如果出现像《离开雷锋的日子》那样的事情,本来是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缺被诬陷为肇事者,相信每个人看着都会义愤填膺,血脉喷张。或者说,我们都本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处理事情也许对于自己来说没有什么损失,可以保一方平安,殊不知我们丢失的是民族的素质和良知。

我们的民族需要的是真正的脊梁,退后一步讲,在纷杂的社会面前,给予一定的奖励也不失为一种方法(如果谁能告诉我更好的办法的话)社会上的那些口号什么,根本就是屁话,说一套做一套,违背社会常理,骇人听闻的新闻我们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汗啊 !!!)

只能说那是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的一种存在方式,以后指不定又会以什么形式出现呢!!存在必定有它的道理么!! 本人的一些粗糙见解,还望各同仁多多指教

补充一下:理智的见义勇为行为也是为我们所赞赏的

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形式有哪几种

这你可以参考《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有关奖励的几条如下:

第八条 专项经费用途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

(一)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慰问;

(二)因见义勇为而牺牲、伤残人员的补助;

(三)办理因见义勇为而牺牲、伤残人员的无记名人身保险。

第十三条 表彰、奖励

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经市评审委员会评定后,由市综治委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表彰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秘密进行。公开表彰应当事先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第十五条 见义勇为的宣传

区、县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予以宣传、表扬、奖励;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宣传、报道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事迹,但需要保密或者当事人要求保密的除外。

第十六条优先待遇

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人员报考学校或者应聘就业时,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单位应当优先录取、录用。

第二十条 伤残评定和烈士追认

见义勇为人员的伤残评定、烈士追认,由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抚恤。

见义勇为有什么奖励

国家没有明文奖励法规。关于奖励和提倡那是 *** 规定或是道德弘扬。。。

颁布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有什么意义

基本意义如下:

有利社会风气: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体现付出与回报的价值理念:不能让 “勇为者”吃亏,付出就要有回报

体现社会感恩情怀:对见义勇为者实施奖励,是体现国家与社会对付出者的感激与谢意。

(仅代表本人观点)

在中国一个见义勇为能奖励多少钱

估计各地的奖励标准都不一样。

像本人所在的福建省龙巖市。

市级表彰,模范的话是5万元,先进个人分三个等次,一等3万元、二等2万元、三等1万元。

省级表彰,见义勇为英雄奖励12万元,见义勇为模范奖励10万元,先进个人奖励8万元。

如果因见义勇为牺牲,符合评烈的评烈,符合认定因公(工)牺牲(死亡)的认定因公(工)牺牲(死亡),两点都不符合的,则根据上年度月收入100倍的标准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其实见义勇为关键不在一次性的奖励,而在于长远的保护,如住房、就医、就业、就学等等。

国家对见义勇为有奖励条例没 如果有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家没有出台全国性的条理,但是个地区,都有地方性的“见义勇为条例”。例如:

《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经确认后,由人民 *** 给予下列表彰和奖励;

(一)嘉奖;

(二)记功;

(三)授予荣誉称号;

(四)颁发奖金。

以上表彰和奖励可单独或合并使用。

其他的你可以在网上找下,都可以找到的

见义勇为有奖金吗?

从以前的案件中可以得出以下经验:

1.如果你救了她并送往医院,你小心要被判赔好几万甚至十多万,有南京彭宇案为例,理由:你没*她,

你送她到医院干什么?

2.你见义勇为,被歹徒砍伤,自己负责,误工误费,那女的会为你承担你的医疗费用吗? 有东北小孩救

人被溺亡为例,那个被救的小孩没有付出一点东西,他父母完全否认了孩子被别人救的事实,结果牺牲的

孩子父母被判承担80%责任!无语。。。

3.你见义勇为,结果勇猛得把歹徒打伤,结果是你被判赔好多钱,

4.你见义勇为,结果不小心把歹徒打死,结果,你可能要被判刑,虽然可以用防卫过当等解释,但还是要

蹲几年班房吧,

5.你见义勇为,被歹徒打死,(1)歹徒跑掉,案子结不了,成了死案,沉低案,(2) 歹徒被抓,结果由

于什么法学专家出来搞个精神病鉴定什么的,也就判个几年,你却永远长眠了。

所以绕道正确

见义勇为所获奖励是接受还是捐出

既然你见义勇为获奖,那么就应该由自己安排由自己支配,爱干吗干吗。如果捐出去,可以更加证明自己的高尚品德,值得称赞。这个没有规定,自己消费也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