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遍天下书为侣》中作者为什么把书比作“家”的理由是什么
作者把书比喻为家,将自己爱书的情感表达得更形象。家总让人感到温馨和留恋,而且家每天都回,谁也离不开,作者把书和家相比,表示对书的喜爱犹如爱家一样。
读自己喜爱的书,就是回自己温暖的家。另外,作者将书比喻为家,不仅表达了喜爱之情,还说了家从不同角度去看,会发现不同的美,来说明一本书值得反复去读。
《走遍天下书为侣》是英国女作家尤安·艾肯于1974年写的一篇散文。按原文文章内容,可以分为三大部分:
①(1—2)作者表明自己的观点,即以书为伴,说明了书在作者心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②(3—9)详细地介绍了作者选择以书为侣的原因。语言朴实,比喻新奇;
③(10—11)以富有鼓励性的两个问句结尾,号召人们多读书。
本文是一篇散文,以作者的假设为线索,记叙了作者选择一本书陪伴自己旅行的理由,以及自己独一本书的方法,表达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
扩展资料:
《走遍天下书为侣》原文:
如果你独自驾舟绕世界旅行,如果你只能带一件东西供自己娱乐,你选择哪一样?一块大蛋糕,一幅美丽的图画,一本书,一盒扑克牌,一只画箱,织毛衣的扦子和毛线,一个八音盒或一只口琴……
很难作出选择。至于我个人,我不要蛋糕,那东西一吃就没了。我也不要扑克牌,风一吹那些牌就全飞了。毛线弄不好会湿了。口琴比八音盒好些,因为你可以用它吹自己的曲子,而八音盒只演奏固定的几个曲子。
我不带图画,因为我可以看大海上的景色。也不带画箱,因为里面的纸总会用光的。看来,最后我要在口琴和书之间做一选择。我相信我会选择书。
一本书!我听到有人感叹了:如果你坐船周游世界,这一趟下来,你可以把它读上一百遍了,最终你能背诵下来。
对此,我回答是:是的,我愿意读上一百遍,我愿意读到能背诵的程度。那没什么关系。你不会因为以前见过你的朋友和父母兄妹就不愿再见到他们吧?你不会因为熟悉家中的一切就弃家而去吧?你喜爱书就像一个朋友,就像你的家。
你早已见过朋友一百次了,可第一百零一次再见时你还会说:“真想不到你懂这个!”你每天都回家,可不管过了多少年,你还会说:“我怎么没注意过,那灯光照着那个角落,光线怎么那么美。”
你总可以从一本书中发现新东西,不管你看过多少遍。
你会读书,而任何动物都不会,不管多么训练有素的动物也不会读书。只有人会读书。每逢读书时,你就走出自己的心灵,进入另外一个人的心灵中,倾听另一个人的心声。在这个时候,你就开动了自己的脑筋,这是世界上顶有趣的事。
所以,我愿意坐在自己的船里,一遍又一遍地读那本书。首先我会思考,想想故事中的人为何如此作为。然后我可能会想,作家为什么要写那个故事。以后,我会在脑子里继续这个故事,回过头来品味我最欣赏的一些片段,并问问自己为什么喜欢它们。
我还会再读另一部分,试图从中找到我以前忽略了的东西。做完这些,我会把从书中学到的东西列个单子。最后,我会想象那个作者是什么样的,全凭他写书的方式去判断他……这真像与另一个人同船而行。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是一处你随时乐意去就去的熟地方。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你自己的东西,因为世上没有两个人用同一种方式读同一本书。
如果世上每个人都有一本书,即使一本书(当然他们要能读懂),我相信,世界上就会少点麻烦。
只要人手一本书。这不难做到吧?
我们怎么开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