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物的故事王愿坚原文

原文:

小时候家里总是吃不饱,所以有很多关于食物的故事。

那时候,每个月最重要的一天是分发口粮的日子。生产队长在村头的山梁上喊了一声,各家各户都聚集在老祠堂里,等着接自己的饭。口粮是按照各家的工分来算的。家里壮劳力多了,自然就多了工分,干完一担就可以再选一担,让别人眼红。

我舅舅家有四个男的,几个女儿基本都是全职,所以一直都是粮食经销大户。当然也有悲剧,比如我四叔家在山对面,很穷。发口粮那天,四姨总是满怀希望的去老祠堂,却经常空手而归,因为四舅在异乡鬼混,孩子小,工分不够,口粮不是她的。

天黑的时候,四婶搬了个木梯,登上自家的墙头,一边哭一边喊丈夫的名字,让每一个厨房的烟都飘不起来,村里的女人都要下到梯子下苦口婆心的劝说。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主意,说只要唐可每天哭一会儿,叫一会儿,男人在外面就会心慌,不得不回国。

结果阿姨的声音很痛苦,村里的男女老少有一段时间都挺担心的。我甚至每晚都躲在姨妈家。后来四姨哭累了,四叔也没回来,也没有多余的口粮。四姨不说话了,拿家里的孩子出气。

后来四叔光荣归来,带回一套硬气功,无所不用其极。据说他还是熬过了大大小小的星期天,他的孩子立刻忘记了饥饿,变得嚣张起来。

我第一次听到皮蛋和蛋糕这两个词,是从四叔的孩子嘴里说出来的。因为四叔去过很远很远的地方,他无疑是见多识广的,所以他的孩子吃蛋糕是理所当然的,虽然我和我的朋友们有时候有点不屑。

我还记得他家孩子说起皮蛋的时候,是在一个冬天的早晨,在他家低矮的屋脊下。那时候的太阳有点玫瑰色,感觉很温暖,没有任何温度。当我们踢到一块小石头,饿着肚子开始炫耀我们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时,四叔的大儿子提到了皮蛋,他高昂的情绪让我们的灵魂张开了想象的翅膀。

当时心里有一个很严重的困惑:皮子做的鸡蛋应该是硬的,怎么才能好吃?但是,当时我没有勇气问,因为我怕四叔见多识广的儿子笑话。然而,我确实记得那个早晨,我忘不了冬天早晨玫瑰色的阳光。

父亲当时是一所中学的老师,家里三个主要劳动力都是女性,所以工作成绩一直很低。据我妈说,我家的基本粮食总是被几十斤抢走,饿肚子是常事。

有一次,家里缺粮严重,父亲去小街上买了一把烂红薯,不刮皮煮给我们吃。据说我们家几个孩子吃的都很好。

在更糟糕的食物中,我也吃过用白米煮的米饭。南方雨水充足,收获季节经常下雨。有时,一大块稻谷被正在热火朝天的年轻力壮的劳动者砍下,开始下雨,于是稻谷在泥水中失去了透明的光泽,有时甚至会发芽。

沤米煮出来的饭很难吃。我不知道到底有多糟。我只知道大人们总是声讨沤米,视其为万恶之源。有一年,大概是因为队长决策失误,种了太多的糯米,这些糯米不幸被雨水浸泡成了糯米。现在村民们吃了苦头。

那一年,我的胃好像从来没有清爽过,我觉得整个世界都是那么的黏糊糊,那么的轻盈。

当然,贫农和中农也有自己的粮食。因为米饭总是供不应求,我妈妈总是在米饭里加一些像红薯的东西。红薯去皮,切块,和米饭一起放。米饭蒸熟了,红薯就变成金黄色了。我很喜欢红薯,不会因为红薯是粗粮就看不起它。

红薯生吃也很好吃,很脆。红肉红薯特别甜,我们叫它南瓜倔。我们这些偷惯了红薯的贼,从苗的形状上一眼就能认出南瓜倔。有一次,我和另一个伙伴因为偷了别人的南瓜,被家里的大人追得满滩都是。红薯也不错,就是可以熬糖。

把红薯切碎,和大米一起煮,和麦芽混合,然后用豆包布过滤出满满一大锅汁,继续煮。当果汁煮沸时,粘稠的糖浆就会出来。煮糖的时候,大多是在过年前。我们这些孩子围着煮糖的大锅跑来跑去,就是为了舔那甜得要命的锅铲。

红薯糖是个好东西。煮好后放在陶碗里,放在碗柜上面。有时候我馋的时候,会偷偷用筷子炒一些,放进嘴里细细品尝。

年夜饭临近,妈妈会把盛满红薯糖的碗泡在温水里,让糖浆更软,然后炒很多泡好的米,把泡好的米和糖浆粘在一起,用刀背拍成方块,小心翼翼地切成块,就是最好的米糖。如果揉成一团呢?那是糖蛋糕。可以拿在手里,边吃边玩山水。

做泡饭也有讲究。好像在晴天,米饭半熟,放在一个大的竹簸箕上暴晒,直到晒干。虽然干饭很硬,但是炒过之后很脆。

另一个想起来就流口水的是南瓜煮饺子。大概是九月初吧。绿豆熟了,南瓜在屋里放了些日子,细长的糯米在坛子里等得不耐烦了。这个季节该进补了。

糯米粉用来揉成汤圆,和切碎的南瓜块、绿豆、油面一起煮。可以看到金黄色的南瓜块和白色的汤圆在沸水中翩翩起舞,一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美好滋味油然而生。

这个时候我妈总是给每个人盛一大碗,不像平时那么拘束。沸腾的南瓜饺子甜咸糯爽口,暖暖的,真的是一顿难忘的童年大餐。

新麦熟了,家家都要蒸一次馒头。南方人不会做面食,偶尔蒸个馒头就像过节一样。应该是端午节前后,村里飘来新面的香味,也会让我们兴奋一阵子。有一年端午节,记得我和姐姐们去江里钓鱼,还蛮有收获的,于是那天家里的桌子上就摆了一道很好吃的菜。

当时公社一年举行一两次“交流”,实际上是组织一次大型集会,其中一次是在新麦诞生的那天。在“交流”期间,农民可以买到一些平时不易买到的生活用品。有一年交流的时候,从某个地方请来了一个会炸油条的师傅。他的油条能让老人起死回生——有点夸张吧?

但我还记得人们买油条时的疯狂,说人踩人不过分。所有人都疯了,带着油条的味道跳上铁栅栏。这景象让我无法形容。

吃的最奢侈的大概就是过年了,但是过年的时候真的没什么胃口,就不提了。过年前不久,家里的大肥猪卖给了供销社,父母照例把猪水和大油留给了孩子和老人。满满一大锅猪肠、猪头、猪肝之类的,热气腾腾,我觉得那就是所谓美好生活的象征。

不管别人怎么想,当我回想起这一幕时,我觉得生活的所有幻想都可以在这个形象中得到充分的解释。不管你饿过多少次,流过多少次泪,偷过多少次菜被打过,只要这个形象还在,只要还有一口冒着热气的大铁锅,就不应该对生活失望。

也许是因为食物短缺,盗窃事件时有发生。我自己和朋友偷过红薯和花生。没长大的红薯捏在手里,破裤子上蹭泥,嘎吱嘎吱,吃起来比什么都甜。花生可以生吃,也可以火烤。

往往一群孩子去山上捡柴火,另一群孩子去河滩上偷河对面大队的花生,然后生火,把花生煨得热气腾腾,再剥下来吃。有的花生还是嫩的,用火煨过之后,不过是一袋甜水。剥的时候不小心,很烫的水会被挤出来,会让脸疼。

如果说小孩子偷零食没什么大不了的,那大人偷就是大灾难了。我还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村里的人抓住了一个偷山药的贼。他们捆住小偷的手,把他吊在横梁上,一些砖块落在他的脚下。诡计总是充满诡计。当队长鞭打小偷时,他发出了可怕的叫声。

听大人说,那段时间,山药地里经常发现死山药藤。经查,原来是有人偷了山药,只是把幼苗埋了起来,以至于最初几天看不出什么异常,但等到天气放晴,被埋的山药藤就会枯萎,直到最后死去。

于是村里的人一夜又一夜地埋伏在田野里,最后他们抓住了偷山药的人,但却是一个不远处村子里的人。据说他们还是我们村里某个人的远亲。我和我的朋友去了绞死小偷的地方。我觉得小偷一点都不可恶,只是很可怜,但是大人们都说他不好,我就半信半疑的接受了。

但我还是不喜欢打人,就像我从来不喜欢看到大妈们烧香、磕头、念经一样。我对现实生活中的暴力有一种天然的排斥。我讨厌把一个前房东和我同学的父亲吊在大樟树上批判。我讨厌邻居用灵活锋利的竹枝打我的玩伴。我讨厌老师扇成绩差的同学耳光。

不记得偷山药的贼被吊了多久。不知道最后怎么样了。我不敢再去那个房间了。

有时候,村子里的人会互相偷东西。谁的南瓜不见了,谁的豇豆被摘了,这是常有的事。女人很清楚自己的事情。架子上有几颗豆子,长了多长,南瓜藤上有几朵花,哪个是雄花,哪个是雌花,有几个南瓜,长什么样子。记得区分清楚。

如果即将成熟的南瓜被偷了,那种痛苦就像把你的心掏出来一样。痛苦的女人会在黄昏下班后,在西边的山脊上哭着骂村子一个小时。主要内容是诅咒偷南瓜的人怎么不得好死,怎么吃南瓜不拉屎,怎么生孩子没屁眼等等。

每当我遇到这种时候,我就看着傍晚的薄光,在鸟儿归巢的歌声中忍受冰雹般的辱骂。我总是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离开这个狭小恐怖的地方。

为了在家里获得更多的食物,所有的孩子都必须工作,尤其是在夏季。小时候主要是捡稻子,就是劳动大人把缺失的稻穗捡起来交给小分队,按照轻重记录劳动要点。

米勒好像画了一幅画,名字好像是《拾荒者》,他也是这么说的,但是画里的人都是一些生活或者很物质的胖女人,不是小孩子。我做得最多的是看稻田。村后的田埂上有一块水泥地,是当时唯一的水泥地,用来晒公粮。

每到晴天,村里的老饲养员都会把祠堂里的粮食挑出来,铺在水泥地上晾干。因为麻雀鸡猪都喜欢偷公粮,就连人也时不时的赚点钱,这需要一个小孩看着。因为我比较负责,学习成绩也一直不错,所以经常被委以看稻田的重任。

我称那个老看守人为老水主。太阳一出来,他就把谷子摘到稻田里。我用耙子把一堆堆的谷子铲平,用耙子的木柄在谷子表面画出波浪,让谷子有更多向阳的一面。然后,一整天,我都要待在稻田边的小房子的屋檐下,盯着阳光,炫耀着稻谷上的金黄。

有时候打瞌睡,汗水从黝黑的皮肤上滑过,梦见一只黄麂卡在泥地里。突然,我被一阵呜咽声惊醒,仿佛老水主的眼里会跑出一只狼——鸡和猪在他午睡的时候来过几次。

如果突然下雨,村里强壮的劳动力会从地里来帮助我们收集食物。在齐新的齐心协力下,颗粒很快就要返仓了。天气好的时候,到了晚上,我还要把撒好的粮食收拢成一堆米放在粮筐里,老水主再挑进祠堂。

当木铲、小米和水泥地面摩擦在一起时,会发出非常刺耳的尖锐叫声,但令我欣慰的是,夏天的夕阳有一种响亮的柠檬黄。当它缓缓落下,在稻田下面的一面白墙上映出我的影子,就像电影一样。我的影子那么清晰,那么柔和,那么长,仿佛我已经那样表演了好几辈子。

扩展数据:

正文开头对自然环境的描写,用自然环境的描写来衬托人物,展开情节,刻画人物。卢进勇的活动环境也是无名战士的活动环境,所以这种对自然环境的描写为无名战士的出现和他的英雄行为做了铺垫,衬托出红军战士不屈不挠的品质。

“民以食为天”这句话让我感触颇深。小时候,在爷爷的怀里,我懂得了食物对人的重要性。饭桌上,爷爷看到我们兄妹丢了米粒,就一粒一粒地捡起来往嘴里送,说起自己缺粮缺米的那些日子:“我的宝贝,你爷爷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爷爷都养不活你了,已经送去地主家放牛要饭了!”那时候一桶米可以买一坝田!"

以后父亲的唠叨里还夹杂着一些中国的饥饿史。三年自然灾害不知道饿死了多少人。差点饿死又活下来的人,自然把食物看得特别珍贵,对它有特殊的感情。

20世纪50年代,年轻的军旅作家王愿坚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参观了革命根据地。受此启发,他创作了一批红色题材的作品,产生了一定的反响。然而,在《党费》、《谷物的故事》、《小游击队》等最初几篇文章发表后,无论是作者王愿坚还是评论家都不满意。

在王愿坚,因为这些作品中的故事性仍然很强,所以人们写人物,“我对故事的思想意义没有深刻的理解,无法深入思考。你只能平平淡淡地复述一个故事,不能给读者新的东西”(作者说)。然后以表达的形式。

王愿坚觉得有点单调:它总是以第一人称写的。“前几篇也可以用这种方式表达意思和感情,用起来比较方便,但是再写下去就没意思了。”。所以,我想尝试一些新的表现形式。尝试的收获之一是七场比赛。

七根火柴的故事很简单。一个正在追赶一支大军的长征士兵遇到了暴雨,草地上下着冰雹。大雨过后,一切都是湿的。这时,火的温暖就成了每个人的希望。这时,他找到了一位身受重伤的战友。战友已经完全无法动弹,躺在泥泞中。但他向士兵打了个招呼,从腋下拿出一个纸袋。

纸袋里是党证,里面并排放着一小堆火柴。烧焦的火柴。“有七根火柴。在漫长的旅途中,火是起着重要作用的东西,引火物更是稀有,应该用生命保存。他的战友死了,他留下的七根火柴激励着这个战士。

他加快步伐,以便赶上大军。用一根火柴点燃了一簇簇篝火,让那些在风、雨、泥中打滚了几天的战士们可以吃一顿热饭,烘干湿透的衣服...他小心而郑重地把剩下的6根火柴一一交给了教官。

七配写成后,发表在天津新港杂志1958开头。小说写得不错,但反响不大。

王愿坚的小说很有特色,以弘扬革命传统为主旋律,细致、深入、创造性地刻画了人物内心的闪光点。他用花之笔将主人公置于尖锐的斗争环境中,以凸显他们崇高的思想境界和忠诚。无论是人物塑造还是情节描写都充满了革命的浪漫主义色彩。

正如一些评论家所说,在某些片段中,人物精神的美只是一闪而过的光彩;这一闪虽短,却耀眼夺目,充满了激情和发人深省的力量。王愿坚诚实、谦逊、优雅,人缘极好。在和我的交往中,他从不张扬自己,总是习惯于赞美别人的成就。

王愿坚和文学前辈茅盾有机会亲眼目睹。1961初春,王愿坚在作协的茶馆里和几个青年作家聊天。突然,茅盾和老作家叶圣陶走了过来。《青春之歌》的作者杨沫把王愿坚等人介绍给两位长辈,两位长辈都亲切地问候他。

王愿坚还没来得及回答,茅盾就对他说:“你写得好,比我们写得好!”王愿坚一句话就说愣了。茅盾有些感慨又有些欣慰地补充道:“比我们这个年纪的时候强多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王愿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