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和小说
在小说中至少讲述一件事;小说往往讲了很多东西,就像经纬一样,交织在一起,成为一幅图案统一的织物。小说中必须有叙述部分:一个人的外貌或举止,一个地方的地点或场景,一朵花,一棵草,一个装置,一件事,必要时都要用简单或复杂的方式叙述。这样看来,小说不就是叙事吗?
是的,小说是一种叙事。所有关于叙事的规则都适用于小说,但小说不同于叙事。
作为叙事,首先要有叙述的东西;换句话说,事情先存在或发生,然后作者拿起笔,忠实地记录下来。看到一艘小核船,觉得雕工精湛,于是写了一篇文章《核船的故事》。经历了五四学生运动,觉得这个事件很有史料价值,于是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五四事件”11。写小说不是这样的。激发小说家写作欲望的,不是早已存在的东西,而是他从许多事物中看到的一点点意义,与普通生活有很大关系。他不想写一篇关于这个意义的论文;他想把它牵连到叙事形式中,让读者自己去识别。这时候现成的东西往往不合适,要么能暗示的太少,要么不必要的部分太多,小说家就忍不住要创造一些东西,让它充分地暗示自己看到的东西。而且绝对没有不必要的部分。这样写出来的当然是记叙文;但本质上主要是根据作者看到的意思,在手法上并不是对某件事的事实记录,所以才特意命名为小说。
根据事实,叙事以叙述为目的。只要把现成的东西讲给别人听,没有错漏,就结束了。创作之外的小说旨在表达作者看到的一点意义,叙事只是其手段。这就是叙事和小说的区别。
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记载,历史地理等书籍中所包含的文字,以及一封写给别人报告近况的亲笔信,一张偶尔记下的关于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被视为现成的东西,所以都是记叙文。看看《最后一课》这篇文章。有一个想逃学的学生,有一个教语文的老师,还有很多其他人。它讲述了一个上中文课的故事。当然也不能说没有固定对象。但这些东西都是作者的形象创造出来的,他创造这些东西是为了表达他对领土战败的感受。一切都集中在这一点上,不会添加任何无用的东西。所以最后一课是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