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海平的人物轶事

1、最初经过

1994年2月,段义和被组织上派往聊城地区,挂职担任聊城地委副书记,时间两年。地委办公室让段义和住在聊城县委招待所一个豪华套间里,并让招待所派专人照顾,当时年仅18岁的柳海平被指定为段义和的专职服务员。

当时柳海平还是农村户口,段义和把她转为城镇户口后,又帮她办理了招工手续,安排在聊城某电子集团上班。

段义和回济南后,继续担任电子工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不久,段义和就想办法把柳海平调往电子工业局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并在济南为柳海平购置了一套住房,过起了家外有家的生活。

1997年底,段义和调任济南市委副书记,并兼任济南市委组织部部长,官至正厅。于是柳海平先是由一家工厂调往济南某街道办事处,由工厂工人变成了街道干部,然后又由街道干部调往济南市财政局,成了国家公务员。

柳海平为了维护段义和的形象而结婚,结婚后照常与段义和保持性关系,丈夫发现后断然离了婚。至于柳海平婚姻期间生的孩子,柳海平说是段义和的,而段义和认为是柳海平丈夫的,两人还为此多次争吵。

2、关系出现裂痕引来杀身之祸

离婚后的柳海平独居在段义和给她购买的130平方米的房子里,一般是晚上10点以后,段义和才来这里和她幽会,早上匆匆离去。柳海平厌倦了这种偷偷摸摸的生活,她要正大光明地嫁给段义和,

当段义和明确告诉柳海平不能和她结婚后,“柳海平向段义和索要100万元补偿费,并到有关部门告了段义和一状,有关领导找段义和谈了一次话,让段处理好与柳海平的关系,不要影响工作和家庭。这次事件后,段义和决定要与柳海平彻底分手。”

段义和要分手,而柳海平却认为段义和是要抛弃她,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从这时候开始,段义和萌生了致残或杀死柳海平的犯罪动机,他曾对一位好友流露出要摆平那个“忘恩负义”的女人的想法,因为“那个女人知道得太多了,又不识好歹”。

柳海平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她发现了段义和的异常情况后,就给父母悄悄留话说,“如果我遭遇不测,就是段义和干的!”

2007年春节期间,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原副大队长陈志到“三叔”家拜年,段义和向他吐露了一个超级机密———因不堪忍受情妇柳海平无休止的纠缠和勒索,要求陈志制造车祸把她弄成植物人。

“得令”后,陈志立即行动,但经多次跟踪后发现,“原方案”实施极其困难,因为柳海平总在市区活动,闹市区行车速度太慢,制造车祸难以把她撞成植物人,况且车祸后他本人也很难脱身。在段义和的不断催促下,陈志想到了一个一了百了的办法———炸柳海平的轿车。

2007年3、4月间,陈志以“在山区盖房子炸石头”为由,多次向廉德金索要炸药和雷管。廉德金先是向平阴县玫瑰镇某石子厂厂长王某索要5枚雷管,接着又向某建材厂厂长葛某索要了两公斤硝铵炸药。得手后,将其放到自己驾驶的警车内,赶到济南市区陈志的办公楼下,将其交给了陈志。

陈志在自己的另一位朋友———某汽车修理厂业主陈常兵的协助下,将雷管和炸药制造成爆炸装置。

2007年7月9日,陈志找到柳海平轿车停放处,将这宗足以炸塌一栋三层民宅的爆炸装置,塞进柳“座骑”的座位底下。当天下午5点多,待柳海平开车行至段义和给她购置的商品楼附近,陈志用遥控器引爆了炸药,当场炸毁两辆轿车,造成一死两伤。柳海平被炸得粉身碎骨,现场惨不忍睹,同时还殃及两名无辜。

(注:图右为柳海平背影照,图左是段义。)

扩展资料

事件结局: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陈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陈常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段义和、陈志、陈常兵均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23日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段义和、陈志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驳回陈常兵的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复核认为,被告人段义和、陈志在城市交通要道、人员流动高峰期,采用爆炸方法杀害他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两辆轿车损毁,严重危害了公***安全,其行为构成爆炸罪。

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被告人段义和利用职务之便及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69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巨大,应依法严惩。

被告人段义和被扣押的财产中,有价值人民币133万余元的财物,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亦应依法惩处,并与所犯爆炸罪、受贿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遂依法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以爆炸罪,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2007年9月5日,炸死情妇的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在济南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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