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文化的潮州话诉说着远古时代。

潮州话“讲古”用潮汕方言讲故事,形式与北方讲故事基本相同。它是一种群众性的娱乐活动,既有自发聚集在一起的人讲,也有专门讲古代故事的民间艺人讲。潮汕以前没有北方那样专门的评书场,所以古代的评书人就利用寺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讲学。解放前,汕头的福和城、潮州的开元寺、揭阳的城隍庙都有讲古的摊位,昼夜讲学。古代的说书人多为贫苦文人或失去生计的孩子。他们每讲到一段精彩的地方,就停下来向观众收钱。听很多老年人,体力劳动者,商贩。听说过书的人一定要付椅子钱,但不限多少。如果你站着听,不用给钱,讲故事的人也很欢迎这样的观众,因为刺激更有吸引力。传统的评书多为章回小说,分为四种:一是长枪长袍的书,如《三国演义》、《忠言岳》。第二,打公案书,比如《水浒传》《包公案》。3.神怪书,比如《西游记》《济公传》。四、谈狐讲鬼书,如《聊斋》。30年代的潮州还夹杂了一些武侠小说,听起来很独特。在潮汕农村,群众自发聚集在休闲室、小桥、大树等地,听众多为男性,因为女性更喜欢听潮州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汕头大部分文化馆、文化宫都非常重视这一民俗文化活动,专门设立讲堂,使之得到进一步发展。汕头市文化局还组织了陈四文、徐鸿飞、陈淑棉等一批人,分散在街头摆摊讲往事,并成立了汕头新声音评书团,在福和城设立评书场,满足群众娱乐活动的需要。汕头民乐曲艺团成立于1958,也把谈古人列为演出项目,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60年代初,全国提倡评书活动,汕头市文化局在1964召开了地区评书工作会议,进一步发展了评书活动。在潮汕农村,也普遍设立文化室,配备说书人。故事大多是解放后出版的新书,如《林元》、《红岩》、《火金刚》。因此,在这一时期,潮汕出现了一股讲故事的浪潮,讲故事的人深受群众的尊敬。然而好景不长。文革时期,古代说书人被冷落,说唱无门。“文革”后,党和政府再次重视文学艺术事业,民间讲古人的文化活动得以复兴。

在潮汕,有许多著名的艺术家用潮州话讲述古老的故事,包括陈四文、王敏、雍正和江林。其中,陈四文先生是最著名的。他在演讲中使用了“谐音”和“白戏”,非常生动,赢得了观众的掌声。离开集团后,陈老师仍多次受邀举办古代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