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的系统构成
网络平台,数据集,访问门户,交换服务系统是属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的系统构成。
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府中与信息采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信息利用能力,以及信息交流能力有关的一切资源,包括人员、设备、资金、信息及技术。
换而言之,政务信息资源并不仅仅指政府信息而言,其涵义和涉及的范围比信息本身更要广泛得多。相应地,政务信息资源的管理也包括对人员、设备、资金及技术的管理。
政务信息资源看作是等同于政府部门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财务资源的组织资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从支持政,府职能发展到政府的管理职能,同政府的其他重要职能一样重要。
历史背景: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关键标准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第1部分:总体框架”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总体结构、基本功能等内容;“第2部分:技术要求”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的基本技术要求。
“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规定了公***资源核心元数据和交换服务资源核心元数据应当遵循的内容标准;“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与编码。
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的唯一标识符编码方案;第6部分:管理要求”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基本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