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大白菜的故事
是晚清四大疑案之一。同治年间,杨乃武、葛碧涉嫌奸淫杀人,刑讯逼供后认罪,死囚,冤屈。此案惊动了法庭,虽然几经审判才得以洗清,但两人被拷问的悲惨遭遇仍令人扼腕叹息。
数字
杨乃武
紫树勋,又名赵子,浙江余杭县余杭镇澄清巷人。他的家庭背景是种桑养蚕,性格诚实坦率。他是贵由分科的举人,人称“杨二先生”。他结过三次婚,分别是吴(早嫁早逝)、大杨占(难产而死)、小杨占(本名詹彩凤)。
戈壁的
那就是,绰号小白菜的葛佳童养媳毕秀姑,长得又白又漂亮;因为穿白衣服绿裤子,所以被称为“大白菜”。杨乃武教毕秀姑认字,两人走得很近,邻里间就有了“羊吃白菜”的传言。
经过
葛碧的丈夫葛品莲患有丝虫病。同治十二年(1873),葛品廉旧病复发。同治十二年十月初九,葛品连猝死,尸检认为是砒霜中毒。同治十二年十月十二日,知县刘锡通三钳杨乃武。杨乃武昏过去三次,拒绝招供。刘希同把“死者口鼻出血”的供词改为“七孔出血”,把一等犯人押解到杭州。早年,杨乃武曾控告当时的道官刘希同违法。因此,有人说刘希同对杨乃武怀恨在心,想刑讯逼供。
在杭州知府陈露的严刑拷打下,杨乃武多次昏厥,最后供认是他下的毒。葛·比什因通奸和杀害丈夫被陈露判刑。"杨乃武做出了决定,葛·比什于年中被处决."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六,报浙江按察使蒯和孙。
杨家人不服,去杭州投诉。杨乃武的姐姐杨淑英(菊珍饰)曾在夏桐山家当过保姆。她通过夏桐山和负责浙江刑事司法的林文忠,把卷宗送给军机大臣兼总理外事大臣翁同龢,翁同龢认为疑点重重。慈禧太后下诏后,刑部下令浙江巡抚杨昌卓重新审问,并派监军王新私下访民,得知爱仁堂并不卖砒霜。可惜的是,杨昌卓靠着左支援边疆保全面子和曾经参与审讯的官员,才玩了“通奸终身”。
清廷任命浙江学者胡瑞兰为钦差大臣审查此案。但胡不懂刑法,敷衍了事,刘锡通用重金贿赂胡瑞兰身边的官员,刑讯逼供。戈比希无法忍受烧红铜丝和穿胸的极刑,再次诬告杨乃武下令谋杀。胡瑞兰认为:“经过反复调查,口供一致,不存在滥用刑讯逼供的情况。也就是说,按照这个法律,杨乃武会做出决定,葛碧会被处死。”胡瑞兰对审查官边宝全的审查是草率的。
同治十三年(1874)九月,杨淑英陪同詹彩凤第二次进京,经夏同善推荐,在京寻浙江官员三十余人。夏桐山和王新一起帮助杨乃武平反昭雪。同年12月10日《申报》载:“这两天,我馆连续记载余杭詹氏都察院送审刑部的一篇论文。这个案子意义重大。'查提纲:'本县公民葛品莲,于十月初九被乃吾之妻葛碧毒死,葛品莲因其母疑故告本县。知县审查询问了情况,打算指控杨乃武与葛碧的家人通奸,并与伊夫有嫌疑,伊夫用处理毒药的方法毒死了她的丈夫。”《申报》还刊文称,杨淑英尚都察院的格式纸与都察院刊出的版本不同,比如少了“逼供”几个字。
光绪二年(1876),刑部尚书桑春荣亲自审理此案,开棺重新验尸。据《冤狱集》记载,这位在刑部供职60年的老人证实,葛品廉并非死于毒药,而是病死,而是霉烂骨面。光绪三年二月,震惊朝野的“杨乃武与大白菜”案落下帷幕,杨乃武、葛碧无罪释放出狱。但由于在狱中多次受刑,致残,甚至无法恢复名誉。但胡瑞兰、杨昌卓等30多名官员被撤职查办,其中多为湘军出身的“两湖派”将领,沉重打击了左的“两湖派”势力。
在这种情况下,上海报纸《申报》连续报道此案,矛头直指朝廷官员互相包庇,欺侮上级,引来舆论、浙江乡绅和浙江官员对杨乃武的同情。因为杨昌卓涉嫌包庇下属,欺凌浙江乡绅,很多浙江官员为杨乃武奔走,希望为杨乃武翻案。同时也惊动了皇太后和恭亲王。,下令重审此案。
晚年,杨乃武的余生都在种桑养蚕中度过。1914年9月,生疮生坏疽而死。毕秀姑回到余杭,做了尼姑。她的法名是“丁晖”,她死于19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