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系统由哪三部分组成

运动系统由骨、骨连结和骨骼肌三部分组成。

运动系统系由大脑皮质、基底节和小脑三部分神经结构的调控所完成。大脑皮质通过皮质脊髓束、皮质延髓束及相应的下运动神经元完成随意运动。

从运动角度看,骨是被动部分,骨骼肌是动力部分,关节是运动的枢纽。能在体表看到或摸到的一些骨的突起或肌的隆起,称为体表标志。它们对于定位体内的器官、结构等具有标志性意义。

运动系统的主要功能:

人的运动是很复杂的,包括简单的移位和高级活动如语言、书写等,都是在神经系统支配下,肌肉收缩而实现的。

即使一个简单的运动往往也有多块肌肉参加,一些肌肉收缩,而另一些肌肉则予以协同配合,甚或有些处于拮抗地位的肌肉此时则适度放松并保持一定的紧张度,以使动作平滑、准确,起着相辅相成的作用。

运动系统的第二个功能是支持,包括构成人体体形、支撑体重和内部器官以及维持体姿。人体姿势的维持除了骨和骨连接的支架作用外,主要靠肌肉的紧张度来维持。

骨骼肌经常处于不随意的紧张状态中,即通过神经系统反射性地维持一定的紧张度,在静止姿态,需要互相对抗的肌群各自保持一定的紧张度所取得的动态平衡。

运动系统的第三个功能是保护,众所周知,人的躯干形成了几个体腔,颅腔保护和支持着脑髓和感觉器官;胸腔保护和支持着心、大血管、肺等重要脏器;腹腔和盆腔保护和支持着消化、泌尿、生殖系统的众多脏器。

这些体腔由骨和骨连接构成完整的壁或大部分骨性壁;肌肉也构成某些体腔壁的一部分,如腹前、外侧壁,胸廓的肋间隙等,或围在骨性体腔壁的周围,形成颇具弹性和韧度的保护层,当受外力冲击时,肌肉反射性地收缩,起着缓冲打击和震荡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