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唯一做错的一件事是什么?
据说一千年前,湖北一个穷书生娶了个好老婆。这位夫人不仅帮秀才打理家务,还孝顺父母照顾孩子,让秀才安心读书。可以说她是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去北京参加考试,妻子典当了家财来补路费。秀才万分感激,发誓绝不离开她。秀才到了北京,果然不负众望,一举中了头奖。皇帝一看,小伙子长得挺帅,正好配公主。秀才没良心娶了公主,做了大官,把家里的妻儿忘得一干二净。妻子带着一双儿女去北京找丈夫。没想到她老公变心了,一刀两断,狠心想杀了老婆杀了她。妻子愤而状告丈夫讨回公道,法官大人铁面无私,在皇室的压力下,将这个忘恩负义的书生一分为二。说到这,我猜你已经看过了。这不就是谭梅案的故事吗?是的,这个故事中国人大概都听过,留下的印象基本都是一样的:陈世美是个忘恩负义的小人,秦香莲是个忠孝节义的妻子,当然还有斩王斩臣的包青天。说起包公,在中国,可以说是妇孺皆知。然而,我们所知道的“包公”大多是戏剧舞台上或电影电视屏幕上的“黑脸包青天”。穿着他们的饭碗和长袍,在开封打坐,惹怒了陈世美。他是一个典型的廉洁干部,大公无私,努力破案。就连地球上至高无上的皇帝和掌管冥界生死的炎帝都害怕他的三支铜矛。其实包拯一点都不黑。他是一个真正的白面书生。合肥包陵园9月竣工,1987。在里面,你可以看到包公的彩绘雕像,一个留着长胡子的白人,面容优雅端庄,但不知怎么的他被变成了一张黑脸,额头上有一个月牙形的伤疤。在艺术性之后,包公自然加入了普通人和艺术家的想象力。那么,历史上的包公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他真的像电视上那样破案了吗?保西人,北宋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包拯出道为官较晚,39岁才正式为官。到他64岁去世时,他已经做了20多年的官。其间,我做过军职,文职,甚至闲职。要说他做过最出名的一个工作,非开封府尹莫属。记得十几年前,台湾省拍了一部电视剧《包青天》,老包有一句台词:“我们政府办案30多年了”,非常可笑。老鲍坐在开封府大堂的时候已经59岁了,只坐了不到一年半就被调到其他工作岗位。他哪来的三十年?三年没有了。包公担任开封市市长的时间不长,但他做了一些实事。其中之一就是为凯丰大厦开了一个后门...开封府可以“走后门”包拯在治理开封府的时候,前门是最先开的。原来普通人是不能直接进入法院的,中间有很多环节,往往会影响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包公下令打开开封府的大门,让人们可以直接进入法院大厅,敲鼓投诉。后来抱怨的人越来越多,开封的公务员每天上班都有打不完的官司要处理。于是包拯下令打开府衙的后门,让百姓直接进屋,随时诉说冤情。有时包拯亲自上阵,穿着便装提问。可以说,“走后门”的便民措施一出台就赢得了老百姓的好评。包拯在开封工作了一年多,当然也解决了不少民间纠纷。不过,说他判案如神,甚至达到了“夜审冤狱死人”的地步,恐怕有点夸张。即使是为他赢得巨大声誉的美容案,也是彻头彻尾的冤案。天下第一冤案陈世美,作为一个蛮横越轨,贪图富贵,杀妻弃子的负面形象,在中国老百姓心中根深蒂固!但这个让人想起来就咬牙切齿的坏蛋,其实是委屈的!据考证,历史上确实有陈世美,但他的名字不是陈世美,而是陈年谷,名叫舒眉,家在今天的湖北丹江口市。陈淑妹不是宋朝的女婿,而是清朝的清官。她是个好人。一个在照顾妻儿方面成绩突出的好人,是怎么牵扯到我公平案的故事里的?再说,陈淑妹是清初人,怎么会在宋朝被包拯打败呢?据湖北民俗史家童考证,此剧编选如下:清顺治十五年,的同学邱梦麟、胡梦蝶到京都谋求的官位,没想到出于私心,拒绝了他们的请求。邱和胡曾经帮助过,但是现在的仕途结束了,她却不帮这个恩人了。这不是忘恩负义吗?愤懑的邱梦麟和胡梦蝶改变了歌剧《琵琶行》的情节,把诡计中忘恩负义的主人公换成了他们愤懑的陈淑妹,编出了新剧《秦香莲抱琵琶》。为了掩人耳目,不敢用真名。相反,他们把变成了陈世美,陈世美变成了徐。巡演结束后,这部全新的剧确实引起了观众的共鸣。后来,一个剧团演出了《秦香莲抱琵琶》这出戏。这出戏唱到中午,陈世美派人杀了秦香莲。这时候,戏已经演完了。观众不肯离开,喊着“杀了陈世美!”一边在舞台上扔砖头瓦片。看到这架势,班主任赶紧躲到后台,正好看到之前唱过《周琛的粮放》的包公还没卸妆。他灵机一动,推了推包公说:“走,去前台继续唱。”“包公”一听就急了。“你有急事!我在宋朝,陈世美在清朝。过了几百年,怎么能同台演唱?”“哦,在这一点上,无论如何!”张类说,“陈世美这么大的徐官,谁敢杀他?只有你‘包黑子’无私,你才能把他砸了,把气撒在人民身上,哪怕是一出戏。”黑脸的包公不得不重新着装,和王超、马汉一起回到舞台。当他击败陈世美时,观众欢呼起来。从此,短剧《秦香莲抱琵琶》变成了大戏《我的美人案》。所以清朝被“推演”到了宋朝。三百年前,陈世美被一千年前的包公打败,又一部类似关公对秦琼战争的名剧成功制作。恐怕无论是邱还是胡都没想到。他们一时发泄了个人的愤怒,导致了不可挽回的历史不公。一个清正廉明,以造福人民为己任的好人陈淑妹,就这样戴上了忘恩负义的大帽子,这真的比窦娥还不义!这不仅仅是一个美丽的案例,狸猫换太子的故事也强加在了包公身上。这些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就算包拯发生了,他也跟不上。那时,他正在自己的家乡履行自己的职责。许多关于包公审判的故事都是民间传说。宋史上只有一个关于包公受审的案子,而且是个小案子,而且不是发生在开封府,而是在包公刚当县令的时候。一个农民向县政府投诉,说有人割掉了他家牛的舌头,要找凶手。那时候不像现在。没有高超的侦察手段,我们怎么破案?包拯分析,罪犯并没有偷牛,只是割掉了牛的舌头,看样子不是为了钱,很可能是愤怒和报复。于是他设下陷阱,对抱怨的农民说:“割了牛舌头,牛就死了。我们就把肉杀了赚点钱吧。但不要说是县长让你杀的。”那时候私宰牛是违法的。割牛舌头的人看到农民在杀牛卖肉,就觉得有机会,立即向县衙报告。包拯断定这个人是个罪犯。罪犯见事情败露,害怕遭受杖打,低头认罪。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它也记录在《宋史·慕岩传》中,不清楚是谁干的。如果包公真的像神一样破案,历史上会有很多记载,他会像侦探迪·徐人杰一样,在史书上留下他经手的案件数量和经手的大案要案。查阅正史等史料发现,包公彻查故事的记载很少,但有一个故事是他被忽悠导致误判的。在包公迷茫的时候,他在北宋沈括所著的《孟茜笔谈》中记载了一个包公误判的故事:包拯在开封府当尹时,一个财主犯法,按法律应受17根拐杖的处罚。财主贿赂了开封的一个抄写员,抄写员说:“我出去跟你拿个胯拐。”那时候的脊棒是要打在人背上的,一般都要放血,很容易把人打残。臀杆就不一样了,打屁股比打屁股轻多了。到了包拯听案,财主在簿记员的授意下痛哭流涕。正在做笔记的记账员假装不耐烦,大声打断道:“不就是脊柱十七划吗?为什么哭着纠结?”包拯一听就火了。一个记账员竟敢如此史密斯,下令用胯棍将记账员拖倒十七次。但是他对罪犯很宽大。包拯这样做,是想打压小吏的嚣张气焰,却恰恰落入了小吏的圈套。虽然包公判案得不到史书的支持,但他确实是一个清官和谏官。他确实直言不讳,不怕有权有势的人。我想这也是他被普通人记住的原因,虽然他的文采不如欧阳修,政绩不如王安石。人民需要“清官”,世界上清官很少。就这样,“包青天”应运而生,而且越编剧,越有人传。包公关于包公没有他嫂子的戏剧不胜枚举。《赤桑乡》里有一个故事,说包拯为了这件事,杀了自己的侄子包勉,跟他嫂子赔罪。包公有一个嫂子,这是众所周知的。据说包拯家境贫寒,还没满月就出生了,母亲也去世了。嫂子把他放在儿子的摇篮里,喂他包拯的牛奶和包勉的粥,把他养大,还雇了一个导师教他成名。毫无疑问,没有这位贤惠的大嫂,就没有包拯的未来。所以包拯对小姑总是很感激,叫她“小姑”。这只是一个民间传说,宋代史书中并没有包公有兄弟的记载。包拯不仅父母双全,而且没有兄弟。她怎么会是嫂子呢?据史料记载,他的父亲名叫包灵仪,曾任知府。包拯从小就接受了良好的教育。29岁考中状元,被授予知县,在当时是出类拔萃的。不仅可以用来进入政坛,也预示着仕途的光明前景。那时,包公的父母年事已高,两人都住在家里,不愿意离开家乡。是走马上任忠于国家,还是在家孝顺父母?让包拯左右为难。为了照顾父母,包拯毅然辞去官职,住在村里赡养父母。直到父母双亡,三年丧期届满,39岁的包拯才正式登上仕途,成为一名官员。为了侍奉年迈的父母,包拯在家呆了十年,没有去做官,可以说是“孝顺”。你嫂子的故事从何而来?这事居然发生在包拯家里。包拯有两个儿子:长子姚早逝,妻子崔氏立誓不再婚。次子的名字是一个嫁到包拯家的姑娘生的。包拯去世时,宝寿才5岁,由大嫂崔氏照顾。包拯一生清官,留给家人的遗产很少。崔氏生活贫困,一直抚养着包勉。包勉还“把他的嫂子崔石当作母亲的礼物”。这就是大嫂当妈的故事原型。宋代以后有关包公的戏曲、小说中,都说包公称他的嫂子为“婆婆”,这就把万宝的事完全推到包拯头上了。崔氏后来受到朝廷的表彰,因为她的事迹在当时很有影响。朝廷写了一本书,以永嘉郡王的身份献给她。这本书是大作家苏轼起草的。同时他还封了表过梁,就是为家乡建了一个贤惠的女人站,为她写了一部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