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的流星蝴蝶剑小说
流星的光芒虽然短暂,但天空中还有什么星星能比它更璀璨、更辉煌呢?
当流星出现时,即使是永恒的星座也带不走它的光芒。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鲜艳的花朵还要脆弱。
但它总是生活在春天。
它是美丽的,它是自由的,它会飞。
它的生命短暂却芬芳。
只有剑更接近永恒。
一个剑客的光芒和生命往往在他手中握着的剑上,但如果剑有感情,它的光芒会不会变得像流星一样短暂?
流星划过夜空时,他正躺在这块青石上。
他赌博和酗酒。
他去嫖娼,在他的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女人。
他甚至杀了人。
但只有流星出现,他很少错过,因为他总是躺在这里等待,只能感受到耀眼的光芒和灿烂的刺激,这是他一生中最大的快乐。
他什么都不想错过这个机会,因为他的生活中很少有其他的快乐。
他也尝试过抓漂浮的房子,当然,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他已经没有什么幻想了,几乎什么回忆也没有了。
对于他这种人来说,幻想不仅可笑,而且可耻。
这是世界上离流星最近的地方。
山脚下小木屋的灯还亮着,风吹过的时候,偶尔会把小木屋里的欢声笑语和碰杯声带到山上。
那是他的小屋,他的酒,他的女人。
但他宁愿躺在这里,也不愿孤独。
天空中流星的光芒已经消失,青石旁的水在抽泣,狂欢的时间已经过去。现在他必须完全冷静下来。
因为杀人前要冷静。
他现在要杀人了。他不喜欢杀人。
每当他的刀刃刺入某人的心脏,鲜血顺着刀刃流下,他就无法享受那种令人兴奋的刺激。
他只感到疼痛。
但无论疼痛有多深多剧烈,他都要忍。
他必须杀人。如果你不杀任何人,他就会死
有时候一个人活着不是为了享受快乐,而是为了忍受痛苦,因为活着只是一种责任,没有人可以逃避。
他开始想起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
洛阳是一个大城市。
洛阳什么样的人都有。城市里住着英雄、诗人和作家、富人、穷人、两大帮派的头目和三大教派的头目。
但谁的名声也没有“金枪李”响亮。无论说什么行业,都不是金枪和李的一半以上,谁也抵挡不了金枪和李的狂奔。
他第一次杀人是金枪李。
戈尔登·李衮的财富和名誉并没有从巅峰跌落,所以他树敌众多,甚至连自己都不记得了。
但是从来没有人想杀他,也没有人敢。
金枪李有四大金刚和十三太保。大家的武功在江湖上可以说是一流,还有两个八尺长的力士为他扛着金枪。
这些人常常从不离开他的身边。
他自己戴着刀枪不入的金丝,别人杀不死他,根本无法靠近他。
就算有人武功比他高,你要杀他,也要突破七张隐藏的秘牌,进入他助手的金枪城堡,与包围在他身边的力士、四大金刚、十三太保战斗,然后一枪刺中他的咽喉,绝不会在别的地方。这个镜头不能有一点失误,不能有半分钟的延迟。因为你永远不会有第二次机会。
没有人想刺这把剑,没有人能做到。
只有一个人能做到,那个人就是“他”,就是孟星魂。
他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摸清了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左右随从,甚至他的一举一动。
他又在金枪城堡待了一个月,在大厨房挑水,然后又等了半个月。
一切都很容易,但等待并不容易。金色的李衮就像一个冰冷贞洁的处女,从来不给任何人侵犯他的机会。甚至他洗澡上厕所的时候,都有别人守护着。
不过,只要你能等,机会迟早会来的——处女总有妈妈。一天,一阵强风突然吹落了李头上的皇冠,他身边的四个人同时冲上去追他。
金一把抓住李的眼睛,跟着被气浪吹走的帽子走了。
这一刻,没有人关注别的,因为这一刻太短暂,没有人能抓住这一刻。
所以他们忽略了,他们认为没什么好担心的。
这时孟星魂冲过来,问解慈剑。
只有一刀。
李左颈血剑向金枪一瞥而进,右颈前喉出:
立刻把剑给我。血在飞,雾一样的血在溅。
血雾充满了每个人的眼睛。剑光惊呆了每个人的灵魂。
当血雾散去的时候,孟星魂已经走到了十尺之外。
没人能形容他身法的速度,也没人能形容这一剑的速度。
据说金下葬的时候,眼睛还是瞪着的,眼里还是满满的疑惑和不敢相信。他不相信自己会死,也不相信有人会杀他。
金枪李的死立即震动了世界,但孟星魂的名字仍然不为人知,因为没有人知道是谁干的。
有人发誓要找到“凶手”,为金枪李报仇。
有人发誓要找到这个救命恩人,跪下来吻他的脚,感谢他拯救了江湖。
也有一些年轻剑客想出名,也在找他,但只是想和他打一场,看谁的剑更快。
他不在乎这些。
杀了人之后,他一个人跑回孤独的小屋,躲在角落里,流着泪呕吐。“到现在,虽然他已经没有眼泪可流了,但每次杀了人之后,还是忍不住躲起来偷偷吐。
杀人前,他完全冷静,绝对冷静,极度冷静。
但是...
他必须赌博,喝酒,喝醉,去找最容易上手的美女,这样才能忘记杀人。他令人难忘,但他甚至根本忘不了。
所以他要继续赌博喝酒,继续找女人。
直到他下一次杀人。
那时候他会一个人跑到山上,躺在流水旁的青石上,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
他不会思考,也不敢思考。
他只是设法让自己冷静下来,这样他就可以杀死另一个人。
这个男人和他不认识,没有恩怨,甚至连面都没见过。
这个人的生死与他无关。
但现在他必须杀了这个人。
他杀他只是因为高老板让他这么做。
他第一次见到高老板的时候才六岁。那时他已经饿了三天了。
饥饿对于每一个六岁的孩子来说,比死亡更可怕,比“等死”更难以忍受。
他饿得倒在路上,几乎什么也看不见。
一个六岁的孩子小小年纪就能感受到“死亡”,真是不可思议。
但那时他确实觉得自己已经死了——也许他那时死了会更好。
他没有死,因为他的手伸出来,给他打下了半个馒头。
高老板的手。
又冷又硬的馒头。
他继续这个馒头的时候,眼泪像泉水一样流了下来。泪水浸湿了馒头,他永远忘不了那苦涩而咸涩的泪水和冰凉的馒头一起咽下喉咙。
他永远不会忘记高的手。
现在,这双手给他的不再是冷馒头,而是金银,他要多少就给他多少。
有时候这双手会给他一张小纸条,上面只写着名字,地点,时间。
这张纸条是这个人的死刑执行令。
苏州,孙玉波,四个月。
四个月,也就是说孙玉波必须在四个月内死亡。
自从他杀了金枪李之后,他从来没有用三个月的时间去杀一个人。
就算他杀了典藏派第七代掌门天南荣剑,也只用了41天。
这不是因为他的剑更快,而是因为他的心更冷,手更冷。
他知道自己再也不用花三个月的时间去杀人了,高老板也知道。
但是现在期限是四个月,这也说明了孙玉波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要杀这个人有多难,有多辛苦。
孙玉波这个名字,孟星魂并不陌生。其实江湖上不知道孙玉博这个名字的人比不知道如来的佛教徒还少。
在江湖人士心中,孙玉博不仅仅是如来,更是一个活生生的阎罗。当他善良的时候,他可以在一个陌生的生病的孩子的床边讲三天三夜的故事,但当他愤怒的时候,他也可以在三天内把祁连山的八个村子全部夷为平地。
这个著名的名字此刻在孟星魂心里突然变得毫无意义,就像一个死人的名字。
他甚至可以想象刀刃刺入孙玉波心脏时的情形。他也能想象到孙玉波刺伤了自己的心脏。不是孙玉波死,就是他亡。
在此期间,没有别的选择,但无论谁死,都不在东方露面,天亮了。
乳白色的晨雾在山泉中渐渐升起,然后随风渐渐飘向远方。没有人知道如何漂流,直到它消失。
生活有时就像烟。
孟星魂慢慢站起来,慢慢向山上走去。
夜晚的小屋,山脚下枫林旁昏黄的灯光照在苍白的窗纸上,偶尔传出零星的笑声。屋子里的人显然不知道欢乐已随黑夜逝去,现实的痛苦已跟随黎明,还在醉梦里贪婪。
孟星魂推开门,站在一旁看着。
房间里只剩下四五个人了。四五个全裸的人,有的喝醉了,有的在睡觉,有的只是在酒桌上盯着寂寞。
看到吴萌灵魂陶醉的半醒半分开抱着人,半裸的女孩带着迷人的微笑跑过来,白生生的手臂像蛇一样缠绕在他的脖子上,温暖的胸膛贴在他的胸膛上。
她们都很漂亮,很年轻,所以还没有感觉到出卖青春有多可怕,还能笑得那么甜那么开心。“你去哪里了,以至于我们都不能再喝了。”余兴魂冷冷地看着他们。这些女孩都是他给她们找的,包里的钱已经像水一样流了出来。
半天前,他晚上会躺在他们怀里,说着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甜言蜜语,就像学习一样。现在他只想说一句话。
“滚蛋。”你让他们滚蛋。"
有一个人躺在柔软的长沙发上,他赤裸的上身像一件铜制的衣服已经被扔掉很久了,但他的身旁仍然有一把小刀。
一把铜刀。它像鱼鳞一样发光。他穿不穿衣服无所谓,但如果这把刀不在他手里,他会觉得自己完全是裸体的。
孟星魂淡淡地瞥了他一眼,道:“你是谁?”男人笑了。“你喝醉了,你忘了你是谁。我是你们三华楼的客人,我们在那里喝酒碰杯。你一定要邀请我。”他突然沉下脸说,我来是因为你这里有女人。你怎么能让他们走开呢?《孟星魂路》《你也是》
那人的脸色变了。
吴萌的灵魂说,“滚出去。”
刀一跃而出,厉声喝道:“就算你醉得糊涂,就算你忘了我是谁,你也不该选这把紫金鱼鳞刀。
紫金鱼鳞刀真的不是一般的刀。它不仅贵重,而且极其沉重。并不是有钱的人买不起。并不是喜欢炫耀的人就不能用。并不是武功高的人就不能用。
江湖上只有三个人用这种刀。孟星魂不想知道他是谁,就问他:“你用这把刀杀过人吗?”这种人性“当然”
孟星魂说,你杀了多少人?"
那人眼里流露出自豪,说:“二十,也许更多。这种事谁还记得?”孟星魂瞪着他,仿佛有一股愤怒的火焰从脊髓直冲大脑。
他一直认为杀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想不通世界上怎么会有人杀了人之后还能沾沾自喜,得意洋洋。
他讨厌这种人,就像他讨厌毒蛇一样。
紫金刀缓缓低下古铜色的脸,脸上露出一丝冷笑:“我今天不想杀任何人,况且我喝了你的酒,用了你的女人……”他突然意识到孟星魂已经向他冲了过来,当他发现这一点的时候,一个冰冷坚硬的拳头已经打在了他的脸上。
他只觉得天要塌下来,根本感觉不到第二拳。
他甚至感觉不到疼痛和恐惧。
很久很久以前,他就觉得一股冷风吹在脸上,就像一根尖针,已经被吸收进了他的骨道,他的大脑。
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嘴,把它变成了一块软软的肉,没有嘴唇,没有牙齿,没有鼻子。
只有那时他才感到恐惧。一种疯狂崩溃的恐惧突然从心底涌起,他失声惊呼。
还有人远远听到他的声音,以为是被猎人的利刃割断喉咙的野兽。
船舱里没有其他人,但瓶子里有酒。孟星魂曼曼躺下,把酒瓶平放在胸前☆酒慢慢从瓶中流出,一半在胸前,一半在嘴上。
辛辣的酒顺着他的喉咙,通过他的舌头,流进他的胸膛,它和胸腔外的仿酒融合在一起,包围了他。
他突然感到头晕。
通常在杀人前,他总是保持清醒,从不沾酒。
但这种改变是不同的。他突然觉得不应该杀那个人,不想走了。似乎有一个不祥的阴影在那个人旁边等着他。
等着吞噬他。
当她喝第七杯酒时,她的眼睛亮了起来。
世界上喝酒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人喝酒后,眼睛会变得朦胧,布满血丝,大多数人都属于这种。
她是另一种人。
当他喝到第九杯酒时,他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
屋子里有六七个人在掷骰子,掷骰子的声音清脆如银铃。
灯也是银嵌墙,柔和的光线照在桌上精致的瓷器上,紫檀木覆盖的大理石上,照在六七个汗流浃背的脸上。
她心里觉得很满足。
这是她的房子,房子里的一切都是她的,这个房子只是财产的极小一部分。
这些人要么是富商,要么是赫赫有名的武林豪杰。他们一开始连看都不看她一眼,现在都是她的朋友了。
她知道只要她提出要求,他们会为她做任何事,因为他们也想要她,她也随时准备答应各种奇怪的要求。
坐在门口的是一个留着短鬃毛,穿着锦袍的中年男子,是鲁东第一名门世家秦家的第六代家主。
有一天,他带着一丝酒气说,除了整只烤骆驼,他什么都吃了。第二天,他一睁开眼睛,就看到四个大男人端着他的早餐。“他的早餐是一整只烤骆驼。
对她,他可以提出比这更荒谬的要求。和她在一起,无论你想要什么,都不会失望。
但就在十几年前,她什么都没有,连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没有,只有一些流氓贪婪的眼神在搜寻她身体裸露的部分。
那时候,谁送她一套衣服,谁就能从她那里得到一切。现在她几乎什么都有了。
她的眼睛越亮,酒精越浓。
骰子不停地响,赌注越来越大,脸上的汗也越来越多。
看着他们的脸,她突然觉得可笑。当这些正常体面的男人遇到和女人赌博的时候,就变成了一群狗,一群猪,一群猪狗。
她觉得不舒服。
那边有人在喊:“我这次是农民。要不要来打个赌?”过去,她随手放了一张银票。这个村子的主人是一家伴游公司,拥有几家餐馆。他平时喜欢在她面前炫耀自己祖传的健壮体魄,手上的汉玉戒指说明他不仅有钱而且还有人。
她当然知道他在追求她。
庄家抛出的主意是“十一”,他笑着像饿狗一样露出黄牙。
她随手拿起镊子,扔了个“四红”。
贾青虽然笑得有点勉强,但还是在笑,可是当他看到她押的银票上写着“五万两整”的时候,他的脸变得比牙齿还黄还黑。
她笑着说:“这是个笑话。不严重。如果宋三学吠两次不方便,那就让大家乐一乐吧。这次是狗叫。”为了五万两银子,我相信很多人愿意像狗一样叫。
但她已经轻轻推开门溜了出去,生怕自己会当场呕吐。
黎明已经来临,广阔的花园在晨曦中更加神秘。
她沿着小路走出这个美丽的花园,来到了山脚下的木屋。当她打开门时,她看到孟星魂半醉。
她悄悄走过,向他伸出手...
孟星魂没有睡着,也没有喝醉。他只是不想知道。
听到脚步声,他睁开眼睛,看到了她的手。
不管是谁都不能不承认这是一只漂亮的双极手,只是有点太大了,可见这双手主人的倔强性格。
现在看到这双手的人,绝不会相信,它们曾经在结霜的地里挖地瓜,在几十英尺深的废弃矿洞下挖煤。
她盯着他,轻轻拿起他胸前的酒瓶说:“你不该喝。她的声音虽然温柔,却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样子。
她真的可以命令他,
“高老板”不是大哥,是大吉。他的生命是这双手赐予他的。那时候,又冷又硬的馒头比世界上所有的黄金都珍贵。那时候战乱饥荒最严重的时候,路边总能看到挨饿的人。挨饿的人能活下来也就不足为奇了。
没有家,没有父母,什么都没有。一个六岁的孩子虽然活了下来,但不仅仅是奇怪,更是奇迹。
奇迹是高老板造成的。
她创造了四个奇迹,四个孩子跟着她。最小的才五岁,而她自己也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
为了养活这四个孩子,为了养活自己,她儿子几乎什么都做过。她偷过,抢过,骗过,甚至背叛过自己。
她十四岁的时候,一个屠夫用两磅肥肉换了她的贞操。她永远忘不了那张被压在脸上的流口水的脸。
15年后,她找到屠夫,从他口中刺出一把三尺长的刀。初升的太阳轻轻洒在窗户纸上。
她走过去拉起窗帘。她不喜欢阳光,因为她眼睛周围的皱纹在阳光下已经可以看到了。
孟星魂突然说:“你是来催我的吗?”
高姐姐笑着说:“你从来不需要我催你,也从来不让我失去孟星魂的路。”但是这次。。。"
高姐姐说:“这次怎么样?”
“这次我能不去吗?”吴萌的灵魂说。
高姐姐转过身来,冷冷地盯着他说:“你为什么怕孙玉波?”孟星魂没有回答,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自己。他必须先问自己:“我害怕吗?”号码
如果一个人不怕死,那他怕什么?
只是一种厌倦,一种已经深入骨髓渗透到血液里的厌倦,厌倦了杀人,厌倦了流血,厌倦了这种永远见不到太阳的生活。
这生活不就跟妓女一样吗?
他面前只有一条路,身后却有一条鞭子。过了好久,他才回答:“我就是不想去。”高姐姐美丽的笑容突然僵成冰,说:“不行,你得走。”她走得更近了,说:“你知道,山石在西北,萧何已经进京,暂时回不来了。况且,只有你能做到这一点,也只有你能对付孙玉博。”孟星魂道:“叶翔在哪里?”
高姐冷笑道:“叶翔,他现在只能抱孩子了。”
孟星魂道:“他以前做过。”
高姐说:“那是以前。,
她的脸色渐渐变得柔和,她轻声说:“我已经和他擦肩而过三次了,我不能让他再让我失望了。”孟星魂面无表情。一点表情都没有,但他的右眼眼角一直在跳动,每次他感到悲伤和愤怒时都会这样。
何、石群、小何、都是高大姐养大的孩子。叶翔是他们的领袖。他不仅年龄最大,而且最聪明、最强壮。
高姐姐叹了口气,突然在他身边坐下,躺下,道:“别跟我争了,我已经很累了……”她的手慢慢伸过来,握了握他的手,然后慢慢补充道,“我知道你也很累,但生活就是这样。如果我们想活下去,就不能停下来。”活下去。谁在乎活着?
但是生活中总有些事情是你不能忽视的。
蒙闭上眼睛说:“如果你坚持,我就去。”高姐姐把她的手握得更紧了,说:“我知道你永远不会让我失望的。”她的手柔软而温暖。从他六岁开始,这双手就一直握着他的手。她是他的朋友,他的姐姐和他的母亲。
但现在他突然意识到,这双手带来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情感。
他睁开眼睛,看着她的手,然后慢慢地从手上移开,最后看到了她的脸和眼睛。
她的眼睛清澈明亮,但他的脸却朦胧不清。太阳已经被厚厚的窗帘从窗户上隔开,灯光已经熄灭。
他突然觉得她像个陌生人,一个陌生而美丽的女人。
她也看了他很久,然后轻轻地叹了口气说:“你不再是个孩子了。他不是。他十三岁时就不再是个孩子了。
高姐姐说:“我知道你找过很多女人。”
孟星魂人脉很广。'
高姐姐说:“你喜欢过他们吗?”
孟星魂说:“没有。”
高姐说:“你不喜欢他们,他们满足不了你。如果你永远满足不了他们,你就会感到厌烦。”她笑得那么温柔迷人,说:“也许你根本不了解女人,你不知道一个女人能给男人多大的启发。”孟星魂没有说话。他的喉咙上下跳动。他看着她1,她站了起来,慢慢地站了起来。这个姿势是如此的温柔和美丽。
她把手放在外套的扣子上,解开了扣子...
她看起来不像一个青春已逝的女人。
站在薄雾弥漫的晨光中,她看起来仍然像一个春天的女神。
她正看着他。
她的呼吸像春天的风一样温柔,带着一种醉人的甜蜜。
她可能喝醉了,但酒变甜了。
虽然青春已逝,但她仍然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女人。
孟星魂在秋日清冷的晨风中狂奔,就像一只中箭的野兽。当他跑的时候,他的眼泪突然流了出来。
他想,他想,但是他接受不了。无论谁知道他想要多少,他都无法接受。
他的第一次冲动是在十三岁的时候,那时他们还在流浪。有一天,他们睡在别人的谷仓里。那是夏天。谷仓里又闷又热。半夜,他被热醒,意外发现她在角落里用冷水洗澡。
月光从谷仓顶上的小窗照在她赤裸闪亮的身体上,她的手在胸前摩擦着喉咙,发出呻吟。
然后她的身体突然一阵抽搐,她似乎已经崩溃了。
这一刻,他觉得小腹里仿佛燃起了一团火。他咬紧牙关闭上眼睛,衣服被汗水湿透。
从那以后,每次他